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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的管理制度(最新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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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下面是敬业的小编小鱼儿为大伙儿收集的13篇宿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高空坠物: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二、用电安全: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三、预防火灾管理规定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区消防设施管理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纪录本》,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认真做好楼栋公共消防安全设置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挪做他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7、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宿舍是学生在校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活动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开门、关门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5:30—7:00 中午12:00—14:30

下午—晚上5—21:20

2、学生家长或亲友来访请到值班室登记。

3、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宿舍区,严禁擅自带外人(含家长)留宿。

4、上课时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或在宿舍逗留,因病或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医院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或留宿。

二、学生宿舍开、熄灯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5:30—7:00 晚上20:00—22:00

三、学生住宿规则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

2、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

3、按时起床,按时午睡、晚睡。午、晚睡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午、晚睡迟归宿舍或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签名。

5、要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带饭、菜、汤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6、要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的电灯开关和监控设备。 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7、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8、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修期间或离开宿舍室内无人时,值日生或舍长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9、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午、晚睡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打扫室内、门前走道三次,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10、要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自装电器煮东西,不得在宿舍充电。

11、要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1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13、禁止携带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和凶器(如钢管、刀具等)带进宿舍区。

14、午、晚睡后,禁止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玩电子游戏机、MP3、MP4等。

15、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

16、严禁观看黄书刊或宣传张贴。

17、学生入住寝室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

四、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的处罚规定

1、违反《学生住宿规则》1、2、3、5、7、8、14、16、17每次扣2分;午晚睡时打牌、下棋者,每次扣5分;无故未归宿者每次扣10分。

2、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4条者,每次扣5分。

3、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6条者,每次扣10分。

4、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9条者、若遇学生有意违反者每次扣10分,若特殊情况每次扣2分。

5、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10、11条者,每次扣5分;有爬墙、爬栏杆、在宿舍区带头燃放鞭炮或起哄者,每次扣15分

6、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12、13条者,每次扣5分。

7、违纪者若不听从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和制止,视情节每次扣2—10分。

8、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每位住宿生每学期100分,扣分达40分者,报学校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如有好人好事的酌情给予奖励。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扣分累计达40分者。

(2)爬墙外出者;

(3)造成水电严重浪费者;

(4)故意破坏公物者;

(5)多次随意影响他人休息、学习者;

(6)有偷窃行为者。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凡进出教工宿舍楼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和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和时向公安或学校和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平安维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四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 篇六

1、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禁止入内。

2、开学前,对宿舍卫生进行全面打扫、消毒,开学后,每天早上8点后进行消毒。

3、开学当日,学生分年级、分时段搬铺入住。

4、加强对学生的卫生健康及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5、加强学生就寝管理、健康监控和应急处置。

⑴每晚值班行政或值班人员提前到宿舍,打开走廊灯,做好宿舍安全检查和学生健康检测准备。

⑵学生进宿舍后,分年级分时段进行洗漱(xxx:21:00—21:10;xxx:21:10—21:20;xxx:21:20—21:30),未进行洗漱的'学生留在各自寝室,不得在走廊或其他寝室逗留。

⑶就寝前值班人员及时清点学生人数,核实请假学生情况,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体温检测。

⑷对体温超过37.3℃的学生,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防护及时将学生送到观察点,联系家长并送卫生院就诊,做好相应登记并报告分管校长,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就诊情况,并向学校反馈。

⑸加强学生舆情监控和宣传引导,防止恐慌现象发生。

6、在宿舍内学生要积极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扎堆闲聊、乱窜寝室,提倡悬挂蚊帐,保持寝室通风换气。

7、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主动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

8、加强宿舍的卫生打扫和通风,德育处每天定时检查通报。

公司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七

1、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项链、戒指、现金、充值卡应做到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和被盗。

2、严禁盗窃他人物品,违者按盗窃价值10倍罚款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得将宿舍房门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处20元罚款/次;对因此而发生的`室内物品丢失、被盗,追究转交人的赔偿责任。

学校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八

1、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处批准同意后予以调整;

2、不准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学生宿舍内务,由学生自己整理,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学校将定期检查,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在定期内改正。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准在楼道、室内大声喧哗,更不准在宿舍区打架斗殴等;

5、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对公寓管理人员无礼谩骂,甚至伤害,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住宿学生如对公寓管理人员有意见可向学校反映。

6、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维护宿舍楼水、电、床、桌、门、窗、疏散标志等公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人为拆卸、损坏公用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是恶意破坏,则进行加倍赔偿;

7、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图画;

8、每个宿舍选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

9、宿舍每天应按时清扫,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准堆放在楼道内。不准从窗户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燃烧废纸。

10、物品整齐摆放,以整齐、整洁、干净为标准。

11、男生宿舍厕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房间钥匙轻易不要交给他人、不得放在门框上;

13、住宿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

14、按时作息,住宿学生应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内。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可以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5、各学区夜间值班人员准时到位;有事自行调换,不得脱岗。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经商活动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行为;

(3)、未经同意动用他人物品或偷盗行为;

(4)、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5)、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音像等行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的行为;

(7)、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8)、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行为;

(9)、大音量开放音响设备、大声唱歌、大声喧哗、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10)、各种原因造成跑水、影响自己及别人;造成厕所赌塞。

(11)、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的其它行为。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九

第一章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 职责:

1、人力资源行政专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门内所属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 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员工每天早7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15就餐,7:45之前到办公室。7:50晨会;8:00正式开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4、 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

5、 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大声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 晚23:00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体规定:

1★WWW.PAOMIAN.NET★、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2、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

3、入住员工严禁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4、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5、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卫生要求: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

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

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人力行政专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部门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十

1.准时起床

2.按时回宿舍就寝休息

3.宿舍长要及时报住宿人数

4.住宿同学没有假条不能随便进入宿舍

5.住宿同学要讲究卫生(每晚洗脚)

6.值日生做好当天值日

7.宿舍长要准时消毒

8.节假日宿舍长要关闭好门窗

9.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整齐,不乱扔杂物

10.床上被褥叠放整齐

11.不准翻动或未经允许乱用别人的物品

12.不准在宿舍内吃零食

13.不准随意乱扔垃圾

14.不准在宿舍内私自改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器

15.不准在宿舍内玩手机或打火机

16.不准随意更换床铺

17.不准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

18不准带危险品进宿舍

19.熄灯后,不准大声讲话或闲聊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十一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在宿舍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生活学习环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学校对学生宿舍的住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条 总务处是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在公寓内的日常管理,对宿舍各项的检查、考核,与学生处、各院系一起,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教育引导。

第三条每个宿舍区设立门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每栋公寓分别配有生活辅导员,负责本栋宿舍楼的日常教育管理、报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每个宿舍设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了解掌握本宿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及时与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联系。各院系在有自己学生入住的每个宿舍楼设楼长一名,全面负责整个楼的日常管理,与寝室长一起,做好本楼的卫生、查勤等工作。

二、住宿管理

第五条 凡取得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必须在学校住宿,确因特殊原因申请不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六条 宿舍由总务处本着按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和调配。学生必须按指定宿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私自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所在院系、学生处和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七条 入住学生于每学年开学时,按时、按标准缴纳住宿费。

第八条不得擅自在宿舍区内接待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区内,禁止私自留宿。

第九条 毕业、退学、休学等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房验收手续,交还宿舍钥匙,搬离学生宿舍,并保证宿舍内公共财产完好。

第十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在宿舍区住宿。

三、秩序纪律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早上6:00开门、开灯,晚上10:30关门、周日~周四11:00熄灯、周五~周六11:30熄灯)。宿舍熄灯后回宿舍的学生必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进入宿舍,禁止无理取闹或弄虚作假。禁止翻越公寓围墙、栏杆和阳台。

第十二条严禁夜不归宿,学生不得在校外租住房屋。对夜间查铺未归的学生,公寓查铺人员应登记,并于次日向公寓管理部门汇报,由公寓管理部门通报学生所在的院、系,学生所在的院、系及时查明原因,并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宿舍区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宿舍内有大声喧哗、打闹、起哄、打球、玩牌、组织舞会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滞留。

第十四条 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宿舍成员之间团结友爱,文明交往,相互尊重,相互谦让,不吵架,不粗言秽语,不观看、传播反动或不怡观看的影像制品、网站、刊物等。禁止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起哄闹事、打砸物品等有碍宿舍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宿舍楼内要衣着得体,不准赤身裸体在楼道内行走。

第十五条 禁止在宿舍区内进行促销、经商、散发宣传广告等活动。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每天打扫。学生每天按宿舍内务要求,整理好个人和公共内务,保持宿舍内外卫生整洁,自觉维护盥洗间、淋浴间、厕所、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 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倒水、乱扔杂物、乱丢垃圾,楼道内不得晾挂衣物,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禁止将杂物倒入水池、便池内。保持楼道实行24小时无垃圾,不允许将室内垃圾扫至走廊,应将室内垃圾、杂物应装入塑料袋放入楼下垃圾桶内。

第十八条 禁止在宿舍区乱涂、乱画、乱张贴。电瓶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将动物带进宿舍区。

五、财产管理

第十九条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宿舍楼及宿舍内的门窗、玻璃、门锁、家具、水电、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电话和网络线路及其它设施按规定摆放并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 未经同意,学生不得私自将宿舍内的各种家具设施、设备搬出宿舍楼外或在不同宿舍间调换;不得将统一配备外的家具搬入宿舍内,学生按规定调整宿舍时,宿舍内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搬迁。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住前,要对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配备不全或未经使用已损坏的,应及时报告管理员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如未报告,视为齐全完好。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凡发生损坏或丢失均由学生自己负责。

六、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所有外来人员原则上均不得进入宿舍区。对学生直系亲属进入宿舍区的实行“一询问”、“二登记”、“三签字”、“四押证”的制度。对携带大件、贵重物品出入公寓的要进行检查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五条注意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禁止私接和移动供电、网络线路等,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取暖器、电热毯等电器设备。严禁私自拉线、接灯头、安插座。凡因违章用电导致控电系统损坏的,除按价予以赔偿外,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学生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抽香烟,点蜡烛,生火炉、酒精炉、煤油炉等)。严禁在宿舍区焚烧杂物,燃放鞭炮、焰火等。

第二十七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多余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存折和信用卡,不将密码告诉他人。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节假日期间,个人贵重物品应随身带走。

第二十八条 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遗失钥匙应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由后勤部门统一更换门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发现失窃等案件,应及时汇报,保护现场,如实提供侦破线索。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楼顶或露台活动,严禁在走廊、楼梯、阳台栏杆及窗台上站立、行走、坐卧等,严禁在宿舍阳台、窗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摆放花盆和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七、查铺管理

第三十条实行三级查铺制度,即各院系每晚自行组织全面查铺;生活辅导员每晚实行抽查铺1~2层;学院组织每学期全面查铺一至两次。查铺时间为关门时间22:30。

第三十一条 对晚归人员以关门时间为准进行登记、问明情况后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相关院、系,由院、系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各宿舍学生应服从生活辅导员的管理,主动配合查铺人员开展工作。若有不服从者,可会同保卫处及有关院、系对其按校纪处分。

八、用电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公寓供电实行定时和计量管理。学生公寓用电按照“满足基本需要、杜绝浪费;定额管理、超额自负”的原则,实行定额内免费供电和超定额部分自己承担费用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执行学院熄灯制度(周日~周四:6:00~23:00; 周五、周六:6:00~23:30)。

第三十五条 用电定额及收费标准:每生每月免费照明用电量为4度,超定额用电部分由所在寝室住宿的学生均摊(超额电费按合肥市供电部门核定的电价标准计收)。

九、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或必要的处分;同时,对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伤害,承担全部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作废,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务处。

宿舍的规章制度 篇十二

第一章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 职责:

1、人力资源行政专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门内所属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 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员工每天早7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15就餐,7:45之前到办公室。7:50晨会;8:00正式开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4、 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

5、 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大声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 晚23:00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体规定: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2、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

3、入住员工严禁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4、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5、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卫生要求: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

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

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人力行政专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部门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黑龙江兰亚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 本规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篇十三

1、住宿员工应经综合部批准后,到财务部预交押金100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间及床位入住。对未经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调换房间者处50元罚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舍长的管理,违者予以警告并处10---5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搬出宿舍。

3、爱护宿舍内的门、窗、床、衣橱等公共财物,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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