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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优秀作文【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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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小学生不得不读一本好书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同学们整理的读一本好书优秀作文【优秀9篇】,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读一本好书作文 篇一

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查理巧和克力工厂》里面的故事情节丰富,内容精彩,是适合大人小孩看的一本好书。

一开始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的名字,名字里包含了我喜欢吃的巧克力,因此引发了我对这本书的阅读兴趣。旺卡先生想为自己的巧克力工厂找一个接班人,有五个孩子成为了幸运儿,五位孩子们进入工厂后,参观了许多不可思议的景象,但除了查理以外的四个孩子,都因为不听威利。旺卡的话对眼前的诱惑失去了控制,最终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在书中我也看到查理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是一个懂事的小男孩,是一个善良的小男孩,是一个品格非常优秀的小男孩。就像在现实中有许多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一样。扶老人过马路的;随手拾起他人掉落的物品善意提醒归还;还有在公交上让座的人;最重要的是对家人的关心,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亲情,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家都是我们温暖的港湾。即使你的家是贫穷的,但只要有亲人在身边就会有无限的动力,因为有亲人的房子才是真正的家,否则只是一个住所罢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不管在哪里,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懂得讲礼貌,不乱动别人物品,守规矩,不要像奥古斯塔斯·格鲁普、维鲁卡·索尔特、莉特·博雷加德、迈克·蒂维一样。另外,要牢记亲情比财富更重要。这本书还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也有许多不可思方的人!我们一定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也告诉我们做人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本值得让我回味无穷的好书,我会好好把它珍藏起来,留作永远的记忆。

读一本好书作文800字 篇二

他就是我这一生都离不开的最好的挚友。

生活中有一种收获,让人一身受益,有一种经历,让人难以忘怀,有一种体验让人身临其境。这就是读书。

有人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也有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有人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想受说书籍是我最好的朋友。

当我因为语文考试达到90分以上而高兴的手舞足蹈活蹦乱跳,还骄傲的说着,看见没我成绩比你好时,老师看到了,把我叫到旁边教育着我不要骄傲。我听着老师的话,不竞想起了他的几句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强中自有强中手,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当我写数学作业时,遇到一个解决问题的题目时,我困惑了,我左思右想,可是算来算去。怎么也不对,我着急了,急得直跺脚,急得眼角不禁出现了泪痕,正当我低着头,滴着泪,灰心丧气时,他出现了,他告诉我这句话,当遇到问题,只有去解决它。不能困惑,那样只会打扰你进展的脚步。这时我又想起了爱迪生发明灯泡时的艰辛。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可仍然没有放弃。于是我决定以后决不轻易言弃。

当我有一次主持系红领巾,敬队礼的比赛而紧张时,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眼睛都望着我,等着我指挥,这时我害怕急了,更令我害怕的是还有六位评委老师站在教室里,仔细地关注着同学们的一举一动。想到这,我心里不禁发怵,全身也因为紧张而发抖着。老师看到了我这紧张的神情,便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说: “别紧张,就像平时练习一样就好了。”这时我又想起了他的一首诗,“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我调整了一下紧张的心态,用自信的姿态,嘹亮的声音,喊到:“起立,一 二……”

对啊这就是他,他见多识广,聪明能干,不管是清凉的早晨,还是炎热的中午,不管是酷热的夏天,还是刺骨的冬天。他始终陪伴着我,陪伴着我度过了不知多少的白天夜晚,陪伴着我度过了不知多少的春夏秋冬。

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书。

曾几何时,我们形影不离,你是我前进的明灯,思想的动力,让我增长知识,让我开拓视野的挚友,有你做伴,黑夜里我不会孤独,有你做伴我不断增长知识,有你做伴,我可以看到许多世外桃源异域风情。有你做伴。

读一本好书作文900字 篇三

暑假有幸读了《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书中描写了一只尽职尽责,名曰“保姆狗”的德国纯种腊肠狗,她从小就一直无微不致地照顾着一只名叫“帅仔”的牧羊犬,“帅仔”牧羊犬长大后,高大、漂亮的形象立刻搏得了人们的喜爱,“帅仔”在人们的赞美声中忘乎所以,于是“保姆狗”就渐渐被他忘记了,因此“保姆狗”非常非常痛心,非常非常难过,于是就产生了除掉“帅仔”魔念……。

初读完这本书时,我脑中产生了很多“?”,“保姆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她为什么突然由温柔善良变得如此的凶狠残暴呢?到底是啥原因呢?是她不爱牧羊犬了吗?还是因为牧羊犬的忘恩负义而使她产生了报复仇恨之心呢!我不断的沉思着……我不断咀嚼着……

我反复的阅读,不断的思考,我明白了动物跟人一样有种双重性格,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这种双重性格一旦把握不好,发生了错位,就会既害人又害己。其实很多的家长就象书中的那只尽职尽责的“保姆狗”一样,表面上看她是无微不致地为了自己的孩子,全身心的付出并把一切都交给了自己的孩子,实质上她对孩子的要求更加苛刻,她要求孩子一切都听从父母的教导,一切都要按照父母的意愿来做事,如果稍有不顺教就大发雷庭,甚至是体罚和谩骂,这就是爱之越深恨之越深,双重性格错位而已。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天生的两面性,如果父母引导不到位,老师也忽视了指导,性格发生了扭曲,就是双重的性格了。所以我想大声的说:“爸爸,妈妈,请听听我发自心底的呼喊吧:我很累!也很无奈,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您知道吗?你们能尊重一下我的选择吗?不要把我当作你们的附属品好吗?不要整天都催促着我学习好吗?不要把我的学习看作是至高无尚的好吗?不要把你们的梦想强加在我的身上好吗?我真正需要的是——快乐的生活,健康的生活,无忧无虑的生活,请耐心等待花开吧!”,不然我的双重性格如果错位了就会影响你们的心情,我的学习成绩不好就会辜负你们的殷切期望。联想着“保姆狗”对待“帅仔”牧羊这种“坚毅、不到目的不善罢甘休的有理想的”狂热之情,这种双向型的性格最终断送了我们的下一代。

爱是人类的美好,恨是人类的灾难。爱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如果溺爱,就必然造成伤害。不求回报的爱,才是大爱,否则是双向人格,就会让爱变成了恨。

读一本好书作文 篇四

在暑假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堂吉诃德》。这是一本具有现实意义的书。作者塞万提斯是西班牙人,出生于一个破落的贵族家庭,可以说出身背景也是十分悲惨的。正因为如此才让他目睹了社会现状,人民疾苦,进而创作出如此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堂吉诃德因沉迷骑士小说,从而决定出去做一名骑士,并且还找了农民桑丘作为他的侍从,在出去历险的期间,发生了许多有趣而滑稽的事,最终在被白月骑士打败之后回到家乡,在临死前才幡然醒悟,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首先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十分夸张,尤其是堂吉诃德外出所遭遇的种种事情,让人感到十分荒谬。但是作者正是运用这种夸张的手法,从而讽刺当时西班牙黑暗的社会现实,真实而全面的再现当时西班牙的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同时从侧面反映出上层阶级的荒淫无度的生活。作者正是要通过堂吉诃德的种种所遭遇的事,来表达自己对上层阶级的不满,以及对底层人民的同情。

其次在风车历险中,堂吉诃德将风车当作巨人,要与他们进行战斗;在客栈中将客栈当做城堡,要求老板为他进行礼仪;在大战羊群中,他又将羊群当做军队,最终遭到牧羊人的殴打。仅从我举的以上三个例子就可以看出,这本书的故事是多么的夸张。

当然这本书也有其人性的光芒,堂吉诃德的做法固然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他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这种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去不懈奋斗的精神是整本书的可贵之处。我想这也是这本书作者所要写的目的,作者写这本书不仅想要为人们展现当时的社会现状,更重要的是想要将这种精神传给我们。人最宝贵的精神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和信仰而奋不顾身。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所剩无几了,但是这些精神,对于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时代都有重要的意义。

所以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不仅是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了解,更有对于人生意义的追求,对于我以后的人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读一本好书作文 篇五

读书可以改变人生,人则可以改变世界。古今中外所有爱读书的人都有读书名言,例如高尔基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毛主席的名言:人可以一天不吃饭,一天不睡觉,但不能一天不读书;罗曼罗兰:没有人为了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检查自己……

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刻,正应该不断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在这个假期里我就读了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行创造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中的第一部《童年》。在这本书中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3岁丧父,10岁丧母,在童年时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外祖父年轻时开了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弱,外祖父变得吝啬贪婪残暴,以致于幼小的高尔基在这个存在着仇恨的家里,早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与丑恶。只有外祖母照亮了高尔基孤单的心灵,外祖母慈祥善良,热爱生活,有这宽大的胸怀。外祖母还经常给高尔基讲一些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高尔基听,她对高尔基的影响,正如高尔基在以后写的那样:“在她还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里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

这本书让我明白的道理是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伤心甚至痛苦,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

我爱读书,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更是我的亲密伙伴。读书可以明智,可以修德,可以养性,可以育人……好读书,是我们青少年应该具备的品质。读书是快乐的,我要好好读书,永远与爱读书的好习惯做忠实的伙伴。

想看的时候就翻几下,看几眼;也许你因为读书而忘记了生活的扫兴。捧起一本好书,仔细品尝这书中的名句,你会真正地觉得读书真是一件赏心悦事。朋友,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享受读书的乐趣,你会感到万分欣喜!

读一本好书作文 篇六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在众名人的成才的过程中都少不了书。读书既能开阔我的眼界,又能陶冶我的情操,还可以让我们明白做人的道理。小学生不得不读一本好书,这次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

我推荐的这本书,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的主人公是鲁滨逊,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意志的人。鲁滨逊从小就梦想有一天能乘船远航。在一次航海中船触礁,船上的人都死了,只有鲁滨逊顽强的活了下来,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生涯就开始了。他在孤岛上的山洞里生活,他为自己制作了家具,在这些年中他学会做粗糙的面包,又在岛上大面积种植水稻并养了一只鹦鹉作伴,驯养了山羊。若干后他又救出了一个俘虏,起名叫“星期五”,从此他们就成了一对忠实的朋友。一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们终于获得了离开孤岛的机会。

当你读了这本书后,会让你饱尝为了生活而努力奋斗的

滋味。同时这本书也会教你如何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面对困难不畏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吧。读过《鲁滨逊漂流记》会让我们明白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我们都要成为一个像鲁滨逊那样的人: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

读一本好书作文 篇七

这是一本写故乡的书,也是一本写童年的书。在1940年的香港,远离东北老家的民国传奇女作家萧红,在寂寞、苦闷、怀旧的心情中,写下了自己对故乡的深情呼喊——《呼兰河传》。

回忆童年的文字,总是带着那么一丝悠远而甜甜的味道,然后在萧红的笔下小镇呼兰河的后院里,那静静流过的童年记忆里却夹杂着一股寂寞和凄凉。

她以儿童的眼光打量着呼兰河的点点滴滴。孩子的眼里,总有单纯而美好的东西,有慈祥的祖父和满是黄瓜、鲜花和蒿草的后园。这里的生活那么平静,卖烧饼的小贩每天准时在胡同里出现;失去了孩子的寡妇在戏台上哭哭啼啼后,仍不忘每天卖豆芽。然而,小镇的生活竟又是那么单调,人们日复一日地谈论着“大水坑”和“瘟猪肉”,冯歪嘴子在磨房里围着石磨一圈又一圈打转……这看似宁静美丽的小镇,一成不变的生活里透露出一股压抑,绝望和近乎幻灭的气息。

不仅仅环境,萧红笔下的人物也难以摆脱凄凉的结局。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本是个“脸长得黑乎乎的,笑呵呵的”健康活泼的女孩子,嫁到婆家后,就被婆婆“一天打八顿,骂三场”折磨得生了病,好不容易因为生病而躲过了打骂,却不想最终竟因为大神的建议被当中有开水活活烫死。冯歪嘴子和王大姐在周围人都不看好的流言中好不容易过上了稳定的生活,王大姐却在一个早晨突然死了,留下冯歪嘴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艰难的生活……《呼兰河传》传中的人物,经过了一番挣扎搏斗却最终仍旧难逃悲剧的收场,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作者自身悲剧人生的投射呢?因为逃婚,而与父亲决裂,经历了三段失败感情又疾病缠身,32岁,病倒在异乡的萧红把她多舛的生活和寂寞的心境都写进了《呼兰河传》里。

然而当祖父、后园、童年,这些字眼浮现时,神经总是会被莫名地触动,给那孤独寂寞的心带来一丝温暖和慰籍。当孤身沦落香港的萧红于病榻上开始书写那些有关童年的回忆时,那些已经被时光的洪流冲远的人、物,那虽不完美但总归值得回忆的岁月,是否像是偶然找到的童年时珍藏的糖果,剥开糖衣,含入口中,丝丝甜意瞬间把舌尖包围;这甜味温暖了那颗颠沛飘零多年的心却又转瞬散去,留下一股淡淡的哀伤?

读一本好书作文900字 篇八

我有一本书,它是一本童话故事,读起来绕有趣味。它叫《我不怕作业魔王》,这是我在读书节时换来的。

这本书是这样的一个故事:金明道是一位小学生,他爸爸认为金明道是个有才气、有创意的人。班上的同学还称他为:“舞台王子”。但是,金明道又是一个不爱写作业的孩子。班上只要有同学没写完作业,老师就会发电邮给家长,所以明道必须每天按时完成作业,更糟糕的是,妈妈给明道报个培优班和买了好多好多的练习册,金明道还发觉,培优班的作业可以做完,妈妈买的练习册又可以做完,可学校的作业却做不完,老师还说:“除了发电邮给家长之外,没写完作业的同学还得罚值日。”这简直让金明道忙得不可开交。有一天早上,金明道在操场听见几个高年级的哥哥在聊天:“老师说每天晚上都会有一群作业魔王悄悄地到课室里帮同学们写作业”。金明道回课室时把这件事告诉全班同学,大家都认为这只是老师骗同学们而已,不必太高兴。

金明道放学回家后,就开始写作业了,夜晚八点多,他实在是太困,于是让妈妈三十分钟后叫醒他。明道立刻趟在床上,不料!作业魔王出现了,作业魔王们叫醒明道,作业魔王们添油加醋地把当作业魔王的好处一口气全说了出来,只要每天晚上做完“印章老师”布置的作业,早上就可以尽情地玩耍,一年后就可以一辈子不用写作业。金明道想:只要坚持一年就可以啦,既可以开心地玩耍,又可以让爸爸妈妈不用对我不写作业而发脾气,干脆就当一年吧!就这样,明道正式成为作业魔王。突然,金明道想上厕所,可是当作业魔王不可以放屁、拉屎、拉尿。金明道顿时愣住了,生气地说:“你们没有说这个规定,我一定要去,我快不行啦!”“哪怕你在一年的最后一天放一点点屁,拉一点点屎或尿都得重新开始”!语文魔王说。金明道反驳:“我一定要去,我快不行了”!数学魔王一把将明道拉走了,明道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明道立刻冲进厕所。不久“嘭!吱——”!的拉屎声让明道舒服得不能再舒服。从此以后,明道每天都认真写作业。

书中的金明道不爱写作业,被作业魔王“教训“一番后,成了一个成绩优异的同学,在有这本书前,我也是一个不爱写作业的学生,看了这本书后,我也成为了一个爱写作业的孩子,我要向明道学习。这本书同时告诉我一个人生哲理:做作业就是学习。学习既不用保家卫国,又不用打工赚钱,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所以写作业是学生理所当然应该完成的事情。正是因此,这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读一本好书作文900字 篇九

最近我读了《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是我们南京本土作家黄蓓佳所著,主要内容就是一名叫肖晓的小男孩,为了圆当升旗手的梦,经历重重困难的故事。

肖晓从小崇拜军人,一心想当升旗手。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捡到一笔巨款,拾金不昧,物归原主,校长为了奖励他,便给了他升旗的机会,可是为了参选重点小学,校长出尔反尔,把升旗手换成了省奥数比赛第三名的林茜茜。为此肖晓非常伤心。

林茜茜只会死读书,其他事都不会做,升旗时笨手笨脚,旗子一下子飞出了她的手。“大家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肖晓已经抱着国旗,箭一般地蹿了出去,飞奔到旗杆下,抓住旗杆,三下五除二地拴好绳扣,又弯腰撅臀三把两把大幅度地扯动国旗。”读到这里,我忍不住为肖晓大声叫好,虽然他毫无理由地被剥夺了升旗的资格,受了这么大的委屈,但真当意外发生时,他的第一反应却是解决意外发生的难题,为学校荣誉着想,毫不计较个人得失。而且他是那么机智灵活,出手果断,可见他对国旗是真的非常热爱和尊重。

这本书的文字很吸引人,就比如有一次,肖晓和他的好朋友包郝从“空中索道”传雪糕,可绳子拉了一半,因为天气太热,雪糕化了,“奶汁四溅,黏糊糊,白花花,”掉在一个路过的女孩的头顶上,吓得她以为是巨型鸟粪,一闻才知道是雪糕。是不是很好玩?作者可真幽默啊,我都笑岔气了,其实书里还有很多像这样好玩的句段还有很多呢!

不过,也有一些地方让我心情有些沉重。

书中说在孩子面临升学时,“老师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家长就只好用惊弓之鸟来做比方了。”为了自己的孩子能上好初中,家长们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让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我马上要上五年级了,暑假里,爸爸阿姨给我报了语数英三门补习班,爷爷奶奶督促我背单词、背古诗,睁眼闭眼都是上课和作业,喘一口气的时间都没有,我对包郝的处境感同身受,好羡慕肖晓能自由地在考试期间创作《爱鸟报》。

故事的结尾,肖晓终于当上了升旗手,一直为他加油的我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只要你敢梦想,肯为自己的梦想付出、奋斗,并且像肖晓那样不放弃,不气馁,心中永远怀着希望,总有一日梦想就会变成现实。

最后,我想说:我敬佩他的优秀、敢作敢为、坚韧不拔,如果你也想体会我读这本书时的心潮澎湃,就快点翻开它读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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