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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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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规范论文 篇一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规范;学术规范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11-0219-02

自2002年研究生“扩招”后,研究生各种不道德学术行为被屡屡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研究生作为未来学术研究的后备军和生力军,其学术道德水平和学术精神直接影响整个中华民族的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对研究生开展学术规范教育,强化其学术道德,规范其学术行为,进而从根源上杜绝我国学术界学术腐败成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内涵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同遵守而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其包括四层要义:一是学术规范的目的或精髓是要求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二是学术规范必须是学术共同体的产物;三是学术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条文化的、简明扼要的各种要求、规则等;四是学术规范的研究对象是学术活动的全过程,即研究活动的产生、结果、评价等”。[1]

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即指高校教育者根据学术规范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和研究行为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和社会需要的人的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学术行为规范教育。

1.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学术道德是指在学术界约定俗成并得到学者认同和共同遵守的观念道德和价值取向,包括对待学术事业的态度、学术责任等。[2]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主要是通过恰当的形式和途径,培养学生们的求实、创新的品格、严谨的科学态度。通过教育使他们知道在求学过程中哪些行为是“不能做、不该做”,哪些行为是“必须做”,使他们知晓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该坚持什么、拒绝什么,使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忠于真理。其主要内容包括:

(1)学术法律规范。学术法律规范是针对学者在学术研究上的重大违规现象在法律上所做的要求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并得到广泛认可的学术活动中应遵守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的综合体”。[3]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学术道德规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其内容主要有:第一,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第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第三,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第四,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

2.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教育

研究生处在学习做学术研究的初步阶段,所以从基础开始规范和强化学术行为是未来做好学术研究的必要途径。学术行为规范是指学术工作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遵循的具体的研究行为准则。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规范教育应结合其学习、研究的过程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学术研究程序规范。从选题、实验结果数据获得,要求整个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要真实有效。第二,学术成果推介规范。在进行成果的发表时要求在署名、致谢以及投稿等环节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学术引文规范。在使用已有研究材料和研究成果时要求规范引用和注释。第四,学术写作规范。在研究报告、学位论文写作时要求学术论文写作规范。

二、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面临的困境

面对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教育部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2004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2012年教育部颁布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

虽然教育部和各高校制定并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但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学术失范的现象依旧存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是多主体、多层面、多角度共同努力完成的一项工程。

1.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受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教育部有针对学生学术规范行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政策,但是各高校在执行中却效果不佳,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就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受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表现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监督机构功能的欠缺,另一方面表现在监督和惩罚机制的不完善。

目前各高校都设有学术委员会,但是由于其受制于行政权力的管理和制约,很难发挥学术权力来维护学术的健康发展;同时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设置中也缺少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方面的要求,这些缺陷难以保障校级相关学术规范制度和政策的有效实施。学术规范是一种规定、要求,一定意义上需要学生自觉遵守,但是高校中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行为自律的组织鲜有;同时由于高校关于学术失范行为的惩罚机制不健全,也难以保证学术规范制度教育的实施效果。

2.学术规范教育实施主体单一

由于目前研究生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所以多数人认为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教育主体是研究生导师。但是研究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不仅仅只是跟随导师进行科学研究,实际他们是在跟随导师团队进行学习与研究:这其中包括其他的研究生导师,还包括给研究生上课的任课教师。其他与研究生能够直接接触的部门,例如研究生培养部门、研究生教务部门、研究生学生管理部门等等,也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主体。所以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教育的任务除了导师,还应扩大范围至导师团队内的所有教师、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工作辅导员等。

3.学术规范教育内容分散

学术规范教育包括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学术行为规范教育。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学术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学术行为规范教育是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实践演练,二者相辅相成。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学生工作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内容没有作为独立的内容进行重点教育,只是作为德育教育内容之一偶尔提之。

研究生导师在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指导时,其关注点多放在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学位论文内容写作等方面,而对于研究过程的规范、学术引文的规范、学术成果推介的规范等内容涉及很少。同时教育部以及各高校制定的规范、条例多是从宏观的角度对学术研究的规范性进行了解释、要求,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学术规范手册,研究生缺少系统的学术规范学习,学生们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没有具体的参考标准来对照自己的研究行为,也没有相应的标准来修正自己的学术行为。

4.学术规范教育实践环节欠缺

学术规范必须成为人的行为习惯才能起作用,只有将学术规范内化成研究生的日常习惯,培养起他们高度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能力,学术规范教育才会达到实际效果。[4]在目前的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中,各高校的教育还只是停留在请名师为研究生作些学术规范的报告会、宣讲会,将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政策灌输给研究生,教育他们在未来的研究学习中要遵守规定。但是由于缺少实践环节和实际操练,研究生无法真正理解,使他们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术规范习惯,对学术规范的认知度很低,造成学术规范教育效果差强人意。

5.学术规范教育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衔接差

研究生教学课堂是学术规范教育最佳实践和操作平台,但是在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中任课教师只“就课讲课”,并没有在课堂中融入学术行为规范训练,如在进行课程作业写作中必须要让学生注意引文的学术规范,在进行实验时须要让学生注意获取数据的学术规范等等。学术规范教育不是仅限于导师、管理人员的耳提面命,还应在日常的课程学习中由教师融入学术规范的实际操练,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衔接。

三、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途径

1.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职能

1999年施行的《高等教育法》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要求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及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针对目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必须不断完善其功能:各高校学术委员会应设立专门机构对学术纠纷、学术不端行为等作出裁决、认定;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直接作出撤销或者建议学校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学术称号、学术待遇的决定,同时,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建议。

2.构建研究生学术规范自律机构

学生学术团体的建立有利于发挥学生遵守学术规范的主动性,通过学生学术团体增强学术氛围,形成良好的学术行为规范,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通过学生社团组织,构建研究生学术团体,并制定相关机构章程,约束学生的学习行为;研究生在学术团体内建立学术规范学习小组,开展学术规范教育宣传活动,使同学之间互相学习、互相监督、互相督促。这种学术团体的建立使研究生不仅受到学校学术诚信制度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受到所在学术团体内部学术规范制度的约束。通过学生学术团队的建立,使研究生逐渐由被动的执行学术规范转变为主动的实施。简言之,就是在无人监督、无人督促时也能按学术规范标准实施学术活动。

3.完善研究生学术规范奖惩制度

学术规范是一种规范、准则,是操作者约束自我的一种标准。在高校中,研究生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遵守学术规范,所以应通过建立学术规范奖励与惩处制度保障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实施,保证学术规范教育实施效果。

制定研究生学术规范奖励制度:明确研究生应遵守的学术规范,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的研究生可受到的表扬、奖励等措施;在学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学金评选活动中,对于受到表扬的研究生可具备优先权;受到奖励的研究生应通过宣传等渠道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制定研究生学术失范惩罚制度:高校明确规定对于学位论文造假、抄袭等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处理措施:情节严重者,如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一般、没有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应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开除学籍、不授予学位、记大过、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4.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主体的责任

导师在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过程中,要引领研究生尊重科学、坚持真理、勇于创新、追求学术自由、勇于担当;在与学生进行学术交流的过程中,要公正、公平地对待学生,要尊重学生,给予每位学生同样发展的机会。导师必须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要对研究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学术规范指导和专业训练,强化学位论文的规范性。

任课教师在掌握学术规范等内容前提下,应在课堂中积极给研究生灌输学术规范教育,同时在课程论文环节严格把关。对于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论文作业可以给予不及格成绩,同时如果在论文作业中出现严重抄袭行为的,任课教师可以向学院学术委员会反映,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

研究生管理部门要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工作中发挥统领、积极的作用。要制定各部门的学术规范教育工作职责,确保各教育主体各司其职;要引入相关监督手段,确保教育的实施效果,如引入“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或有类似功能的检测系统,预防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5]要在本部门的学术研究活动中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做到先律己,再律人。

5.强化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诚信教育

学术诚信是研究生最基本的价值观,将“学术诚信”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生开学时,由研究生工作辅导员将印有学生学术规范的新生手册发放给学生阅读,让学生阅读并郑重作出保证和承诺,以其签署的保证作为基础建立个人的诚信档案;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诚信记录将全部计入档案,并在毕业时归入其个人档案。通过学术诚信档案的建立约束研究生的学术行为。

6.制定明确的学术规范手册,使规范有据可循

大部分研究生在校期间主要向导师学习怎么做研究,该掌握哪些规范,但是靠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连贯且是分散的,学生之间的差异也比较大。由于没有具体的可操作、可执行的规范手册,他们在实际学习的过程中就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使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研究生学术规范手册的制定就是从规范入手,让学生们知道如何搞科研、怎样做学问,让他们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恪守科学精神。高校在制作规范手册时要考虑到各学科门类、各个学科对学术研究的要求不尽相同。可以按学科进行分类,如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等等。每大类都由各领域专家领衔起草,内容可以包含学术研究规范、论文撰写规范、规范、对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处理规程等内容。各高校可以出台《研究生学术规范》手册,使研究生入学就能了解“什么是学术规范”、“我该做什么”、“我不能做什么”。

7.构建学术规范教育实践平台

开设学术规范教育类课程。学术规范教育不能脱离学术研究实际,在遵守学术规范手册基础上高校还应开设学术规范教育类课程,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当中,成为研究生的必修课。通过学术规范课使研究生系统地学习、掌握学术规范,并在课堂进行实习演练,从而在日常的科学研究中不逾规、守规范。

设立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网站,网站内容可以包括学术规范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还应开设研究生学术规范考试专区,研究生可以在学习完政策、规定后在考试专区进行自测,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叶继元。学术期刊与学术规范[J].学术界,2005,(4):64.

[2]高洁。论基于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的学生学术素养培养[N].山西经济日报,2011-11-01.

[3]王绪本,向玉凡。科学研究视域下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4):37.

[4]钱茂伟。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初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9):47.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篇二

关键词:学校教代会制度;价值;职权;程序;保障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4)03-0017-05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教育部于2011年底颁布了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并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32号令施行一年多以来,有效地指导和推动了各级各类学校教代会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进程,促进了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然而,在实践层面,学校之间教代会制度建设状况还很不平衡,究其原因,价值、职权、程序和保障,是影响教代会制度施行的四个最关键的因素。

一、价值引领是学校教代会制度施行的思想基础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自1980年试点、1985年全面推行以来,已经走过33年的历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入,教代会制度建设也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教代会制度的价值不断彰显,然而,还没有在全体教育工作者思想深处达成共识。在少数学校,一些领导没有把实施教代会制度看成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仅仅把它看成是一种进行行政管理的补充,愿用则用,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习惯于个人说了算,其管理理念和模式还停留在与小生产相联系的落后的管理层面上。在少数学校,一些工会干部没有把工会作为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没有把实施教代会制度作为工会组织的最重要的工作主动地抓,开不开教代会、何时开教代会、怎么开教代会都缺少主动谋划的意识。在少数学校,一些教职工对教代会认同度不够,对教代会有多种误读,或者认为教代会没有实质性权利,或者认为教代会是校长手中的工具。在少数地区,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同志还没有从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加强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因此,在全系统形成关于教代会的价值认同是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的思想基础。厘清价值,才能形成建设教代会制度的共识。

价值之一: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的最基本特征是公民参与,公民的政治参与则是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在各级各类学校,教代会制度则是公民参与的最基本的途径。为此,要切实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通过教代会这一基本途径,营造参与型政治文化氛围,提高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意识,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各种事务,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价值之二: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管理理论影响逐渐消退,美国教育家当中酝酿产生了民主管理的新思想,其倡导者为约翰·杜威。他认为:“民主不仅是一种政府的形式,它也是一种联合方式,是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这种形式在现代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学校管理有其自身的规律,学校区别于物质生产部门的最大的不同是管理对象的不同。学校管理的对象是人,而以人为核心的学校管理,必须立足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必须从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出发,符合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满足广大教职工的根本需求,从而,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赢得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潜能,进而才能充分确立广大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教职工主力军作用。无数事实说明,一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学校必定是体现人文情怀、实行民主管理的学校。而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就是依靠教职工办学,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基本形式。

价值之三: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本质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在外部表现为处理学校、政府、社会的规范,在内部表现为校长负责制及其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就提出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到了1995年,《教育法》颁布,《教育法》中第三十条进一步提出:“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从此,在法律上确立了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三十余年来,校长负责制依法落实了校长职权,建立和健全了学校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解决了长期以来人浮于事、职责不清、赏罚不明、效率低下的状况,从而提高了学校行政工作的效能。然而,现行校长负责制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各种深层次的问题,尤其是因为校长自身素质的差异,校长的责、权、利的界定和划分不明;校长负责制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完善校长负责制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来进行。通过现代学校制度的构建,在学校决策的过程中,既发挥校长的主导作用,同时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作用和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因此,健全教代会制度是校长负责制在民主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的保障。

价值之四: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需要。当前,社会上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对学校也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学校的一些领导干部出现腐败问题也逐步凸显。学校的官本位倾向日益严重,在一些学校的基建工程中,伸手分羹;在学校招生工作中,暗箱操作;在人事安排与职称评聘中,自行其是;在学校学术研究与教育教学中,权力寻租;在学校资金运作与财务管理中,缺乏监督;导致了学校领导权力失控,腐败滋生。学校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坚强阵地,是培养人、塑造人的场所,是对社会放射正能量的影响源。然而,学校的行政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发生异化。因此,实施教代会制度,开展有效的民主监督,对于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尤其具有重要意义。教代会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干部、民主评议校务,对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管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促进学校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促进学校领导干部模范地遵纪守法,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从而使学校成为风清气正的校园。

价值之五: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是维权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取得持久实效的重要保证。进一步深化教代会制度,有效保障广大教职工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通过召开教代会,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涉及人、财、物、基本建设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涉及教职工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校务进行公开,是广大教职工更加了解学校,认同学校,进而通过教代会积极反映和解决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人心,汇集力量。从而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在构建和谐、幸福校园中,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通过价值引领,形成学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对教代会制度的共识,为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打下思想基础。

二、职权明晰是学校教代会制度施行的法制基础

学校教代会制度实施的关键是职权法定化。根据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学校教代会以参政议政为主要职能,是被依法授权的,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是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具有权威性的权力机构。我国的《宪法》《工会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教代会制度都做出了有关规定。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因此,从法律角度看,以教职工为主体的教代会制度,是一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制度。

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律条款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尤其是没有能够突出事业单位劳动特点、劳动关系特征、知识分子特性、民主管理特质和教职工的特殊需求。在精神层面,难以满足教职工对民主管理的强烈愿望,在操作层面,难以满足教职工对民主管理的强烈需求。2011年12月8日,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教育部了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定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在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的同时,第一次以授权的形式明确了教代会的八项职权。即:“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育部2011年第32号令的颁布,在法律层面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历史性的重大意义。明晰的教代会职权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法律基础。在操作层面上,要解决在学校管理中切实落实教代会职权的问题。落实教代会职权的实质是分权。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行政管理与民主管理的关系是开好教代会的基础。学校行政管理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行政管理和民主管理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统一体。在校长负责制的体制下,学校行政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主要形式,校长依法行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学校的民主管理是行政管理的基础,在学校管理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能将学校行政管理与学校民主管理对立起来。学校以教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制度必须成为学校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学校各项管理机制和环节中。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决策机制的正常运行和决策的科学化。

二是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民主管理的关系是开好教代会的保证。党的领导与民主管理之间存在天然的逻辑一致性,在本质上,是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因此,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加强党对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引导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发挥教代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并通过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引导民主管理的政治方向,扩大民主管理在学校的影响力。学校党组织要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

三、程序规范是学校教代会制度施行的理性基础

程序民主是实现实体民主的条件、途径和保障。教代会的合法程序是教代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代会制度法制化、规范化的体现,也是教代会制度走向成熟的必然要求。坚持教代会的法定程序是教代会职权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基本途径和基本保障。教代会程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学校民主管理中的程序民主。实体民主与程序民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实体民主决定程序民主,只有民主国家才需要民主程序。反过来,程序民主保障实体民主,教代会的职权只有严格经过各个民主程序,才能真正实现广大教职工的权利和意志。从教代会的时序上看,规范教代会主要是规范三个阶段的程序。

第一,规范会前程序。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会前程序的完善是开好教代会的前提。根据教育部第32号令的要求,会前程序至少要关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会议主体。教代会的筹委会由学校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日常具体组织工作可授权工会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换届时的筹备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或筹备组,下同)承担,非换届期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学校党的基层组织领导下,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承担具体工作,同时,成立大会主席团,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大会实行集体领导。二是确定会议主题。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三是选举会议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享受政治权利、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应经民主选举,按学校基层组织为选举单位,依据分配代表名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主要在教学、管理、科研、服务一线产生。教师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选举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为有效,被选代表获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票才能当选。青年教师、女教师、少数民族、劳务派遣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教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和替补制,任期3年或5年,可连选连任;当教职工代表缺额时,应当予以替补;四是征集处理会议提案。提案必须从单位实际出发,按本届(次)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要求提出。提出的提案必须填写提案表,明确提案人和附议人,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阅后正式立案。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要立案登记,然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分类,向行政汇报并转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处理意见应通过会议或提案表等反馈形式向提案人及所在代表团予以答复,并及时返回教代会办公室存档备查,为提高提案质量,鼓励代表积极参与提案征集工作,可设立优秀提案奖励制度。五是开好预备会。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全体正式代表参加,由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通过替补代表的决议草案,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正式会议议程和议题。

第二,规范会议程序。规范的会议程序就是规范的会议运行机制和规范的决策机制。教代会规范的会议程序要注重四个方面。一是核实出会的教职工正式代表数,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才能召开。二是告知大会议程,使代表们明确需要做哪些事,行使哪些职权。三是在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下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处理大会期间重要事项。四是会议代表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各项议题,讨论审议后由教代会作出决议或决定。为了保证教代会决议的准确性,必须坚持一个议题一个决议,对于重大决议必须实行票决制。

第三,规范会后程序。教代会的会议结束并不是教代会的职能结束。在会后,教代会要按程序完善四项后续工作。一是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档案管理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档案资料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二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是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者。在教代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修改原决议的有关条款,或做出新的决议。三是健全教代会代表的议事、督查和回访制度,认真落实好闭会期间的各项民主管理工作;四是通过校情会、通报会、听证会、质询会、民主协商会、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学校论坛、校内QQ群、微信朋友圈、校园网络等途径,开放教职工与领导思想交流的通道。

教代会程序化建设必须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长远,扎扎实实地从程序方面加强教代会制度,不断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进程。

四、强化保障是学校教代会制度施行的运作基础

要坚持“党组织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学校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

第一,加强思想保障。要加大教育部第32号令的学习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民主管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教育,开展民主管理的学习和讨论,营造一种健康的民主管理氛围,提高认识,达成共识,为教代会制度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第二,加强组织保障。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学校行政组织和学校工会组织的作用。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开展;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开展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按照党建带工建的要求把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行政组织要从以法治教的高度推进教代会制度建设,保障教代会程序的依法履行,保证教代会职权的依法行使,保证教代会依照教代会制度运作。学校工会组织要发挥工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组织者作用。学校工会组织是学校整个政治组织结构中的一部分,学校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决定了它有权以教职工政治利益的代表者身份参与教育事业的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工会组织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认真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召开和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同时,在教代会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工会组织要发挥好自身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其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教职工的情绪、愿望和呼声,及时向学校党政反映,使学校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能较好地考虑绝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和意志;另一方面,在学校各项方针政策出台后,工会要帮助教职工提高认识,努力使学校的方针政策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为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篇三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大学自治;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人本化管理

大学是传授知识探究真理的地方,大学制度的建设是否具有合理性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功能的发挥。目前我国的大学制度建设还存在着行政化、过分强调特色化等问题,为此诸多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就相关制度建设的对策进行了研究,代表性观点如下:

1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首先要选择正确的理念支撑

研究者们普遍认为,理念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以现代大学理念为先导。邬大光认为,大学制度的选择和建立,在更深层次意义上,是对大学理念的一种选择,任何一种大学制度构建的背后,都有一定的大学理念支撑,在我国现阶段,对现代大学制度诉求的背后,隐含着深刻的对现代大学理念的诉求。李少华也认为,大学理念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先导,只有先进的大学理念才能催生先进的大学制度。王长乐则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并不是具体的制度本身,而是作为制度思想基础及精神主旨的现代大学理念,有什么样的大学理念,才会有什么样的大学制度。可以说没有理念,大学制度的建立是缺乏根基的,现代大学制度就是在现代大学理念的支配下,建立起来的新型大学治理制度。

关于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应该选择什么理念作为先导和支撑的问题,邬大光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应坚持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两个基本理念。他指出,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理念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基,缺乏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根基,现代大学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和发展的空间。周光礼也认为,作为内在制度的核心,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王建华则从第三部门的视野出发,指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自治、非营利与非政府三个核心观念展开。还有论者认为,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基本出发点。综述而言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要用大众化高等教育观念、终身教育观念和以人为本的观念等新的思想观念为指导,坚持好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非政府性。

2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是要实现制度创新

通过大学制度的构建,可以确定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规范大学组织及其个体的行为。而我国目前流行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则明显具有实用主义的特征,无法使大学脱离传统的工具性质,实现本质性进步,急需改革创新。眭依凡指出,创新大学制度,大学应实现三项尤为紧迫的制度改造:一是人事制度体系的改造;二是资源配置管理制度体系的改造;三是学术保障制度的改造。周光礼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确立不仅需要建立外在制度,更需要建立内在制度。王洪才则认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大学制度创新,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关系处理: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关系;大学发展与学术发展内在需要的关系;大学发展与学生发展需要的关系,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大学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我国大学从创办至今都没有成长起自主、独立意识的现象表明,我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需要理论、制度的深刻变革、创新,其成功既需要大学内外的思想共识。

关于如何实现大学制度创新,张应强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设想:第一,解决好大学的定位问题;第二,创建有利于现代大学制度发育的制度环境;第三,调整大学内部的组织结构和权利结构。马陆亭认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创新应沿着学术性和市场性这两个方向思考,并提出了当前的几个具体切入点:有效的学术管理机制;合理的双梯阶发展途径;充分的横向组织机构;新型的大学中间层次和适当的分类特色变化。龚放认为进入985工程的高校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方面应整体设计,多校联动,以提供改革思路,产生示范效应,引领全国高等学校的制度创新。还有研究者认为,我国大学制度的创新需要从三个层面努力:坚持大学自治,建立充分协调大学、政府和社会关系的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弘扬学术自由,建立合理协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现代大学管理机制;重建大学的批判精神,为现代大学制度的生长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立足点是实现人本化管理

如何在大学中实现好的教育管理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一些研究者认为在现代的教育管理活动中,以利为先,以效益为先,阻碍了个人的能力的培养以及个性的发展。教育人本化再次成为教育界关注的主题。莫莎、张建新认为好的教育管理应该是人性化的、以人为中心、切合个人的根本利益,并且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人的潜能,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向海峰认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是体现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要求。韦霄燕认为人文关怀是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状态的关注,是以人为主体和中心,尊重人的本质,维护人的利益,满足人的需求,促进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总和。人文关怀是学生工作的灵魂,学生工作既要从人文关怀出发,又必须以人文关怀为归宿。

研究者们进一步探讨了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如何实现人本化管理的问题。向海峰认为高校在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时,要确立师生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以为师生的发展服务为办学宗旨,切实保障师生的根本利益,将帮助人才愉快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高度重视师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韦霄燕认为基于人文关怀的学生工作创新要把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立人文关怀取向的学生工作观在制度执行中要“以生为本”学生既是高校学生工作的客体,也是管理主体,学生工作者在工作中需要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积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莫莎、张建新认为:从教育的大环境来讲,一是教学引入市场竞争。学校教育应该把教育的成果面向市场,靠市场去规范去淘汰。二是激励与支持相结合。人本化的教育管理应考虑教师的经济报酬、福利待遇、自主决策、专业素质发展、工作创新能力、职务升迁、家庭关爱、心理安全与健康等价值成分。

[参考文献]

[1]邬大光。高等教育发展与制度创新[J].大学教育科学2005-02.

[2]王长乐。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7,28(3).

[3]王洪才。试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价值导向[J].复旦教育论坛2005,3(3).

[4]眭依凡。大学的使命与责任[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5]莫莎,张建新。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1674-5884(2012)01-0048-03.

学术道德规范论文 篇四

关键词: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生 诚信档案 监督惩罚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321-02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1.定义。在国际上,不同层面、不同群体中对学术不端行为有不同的定义,但其没有明确给出一个特别权威准确的界定,在中国科协2007年7月4日颁布的《 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中对学术不端作出了较明确及最新的定义标准。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1]。

2.学术不端的主要表现形式。(1)肆意篡改别人学术研究果实;(2)臆造或点篡数据、参考文献,编造事实;(3)不参加创作研究却把自己名字署在他人研究成果上,以充当参与创作;(4)抄袭、剽窃、不当占有别人学术研究果实;(5)臆造注释;(6)他人署名不经许可欠妥使用等等其他学术研究不端的行为[2]。

3.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1)部分研究生将别人的研究成果稍加改动变为己有,有些研究生利用网络搜索资源方式下载发表的论文文献资料,并使用剪贴、复制、拼凑字数的形式臆造虚构论文;(2)有些研究生篡改别人论文的数据和图表,甚至编造没有经过实验就获得的数据,图形等等;(3)大段引用别人的论文并且论文的引用不标明出处;(4)有些研究生没有参与研究,但通过关系在别人的研究成果上分得一杯羹;(5)使用“一稿多投”的形式,将一篇内容相似的论文投递给不同刊物或者多个杂志社,或者把已发表在某个刊物的论文稍微变动甚至是一字不改重投另一刊物或者杂志[1]。

二、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

(一)造成学术不端行为的内因

1.研究生心理因素。研究生作为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他们对成功的渴求欲望较强于一般人,并且他们具有较强的自尊心、自信心,但研究生心理存在着波动较大、自我约束力不强等特点,有一部分研究生宁愿放弃科研去追求那些流行时髦的享乐主义。研究生阶段的科研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们要消耗很多的时间在实验室和图书馆学习度过,如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那么就会影响他们的科研、学习和工作以及日常生活。

2.研究生自身学术道德修养因素。现今,处于缺失状态下的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在认识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缺乏自主性和能动性。研究生是未来学术界的后备力量,关乎着国家和学术界未来的发展和进步,但现实却不容乐观,一大部分的研究生对剽窃、引用、抄袭、拼凑等学术规范都不了解,根据一项调查,35.4%的研究生“不太了解”和“根本不了解”学术规范。而只有18.9%的研究生非常了解学术规范[3]。

(二)造成学术不端行为的外因

1.学术的功利性因素的影响。当今社会,对学校的排名及评估个人科研学术能力的标准都局限在论文的发表数量和杂志的等级等量,这就使成为功利性要求的一种工具。研究生评奖学金、提前毕业、博硕连读等都对论文的发表数量有要求,甚至有些学校对杂志的等级也有所要求。一部分学生在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本身就带有功利性。例如对博士研究生的调查,认为读博可以在评职称和晋升上有更强的竞争力的人达到59.2%;认为读博可以推迟就业,为以后找到更理想的工作打下基础的人有43.5%;认为读博只是一种“敲门砖”用来获得进入高校的人有39.2%[4]。一部分刊物的主办方在学术功利之风盛行的环境下为了经济利益,迎合这种需要,使得一些核心期刊名不副实,丧失了应有的水准。学术、学位论文逐渐成为这些人用来取得经济利益、荣誉、社会地位的手段,使抄袭、篡改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大肆盛行。

2.研究生学术道德认知的力度不够。研究生们在获取学术规范知识的途径和方法非常有限:36.4%是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获得的;33.2%是通过“报刊、杂志”获得的[5]。美国的每所大学有关学术道德规范中有必不可缺少的条目就是“Plagiarism(抄袭)”,并且对含义、性质进行定义且规定严重后果,防止学生的各种类型的论文中的抄袭行为 [4] 。

3.监督惩罚机制的不健全。中国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可以说很轻,中国素来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上尤为明显,总是起不到惩戒违规者,警示他人的作用。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何毓琦在给中国工程院院士宋健的信中指出:“在中国,违背学术和道德行为准则所遭受的惩罚很轻,甚至不受惩罚,仅仅是一句‘下不为例’的警告……长此以往,一个不健康的学术体制将只能导致整个学术界的不良后果和声誉。这对那些占大多数的遵守规则的学者们是不公平的。”[6]这种情况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也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使研究生对学术不端行为缺少应有的警惕。

三、预防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措施

(一)针对其内因采取的措施

1.加强研究生心理素质的培养。首先,优化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协调机制。激励是指推动人朝着一定方向和水平从事某种活动,并在工作中持续努力的动力,“方向”指的是所选择的目标;“水平”指的是努力的程度;“持续”则指的是行动的时间跨度[7]。高等学校这个培养高等人才的组织体系中,应该要合理的分配并管理运用其所掌握的资源。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措施,就必须从目标方向及投入强度和持续时间等方面考察。相关数据表明,2007年全国已有17所高等学校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的手段和措施使有效的资源效用达到最大化,充分的调动研究生对学习的热情并有利于科研创新。这些措施包括:实施奖助学金的等级设定、动态评定,建立与研究生奖助机制相联系的招生制度改革,设置专项基金等。其次,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导师不仅是研究生的指导者,更是以后从事科研的学生的领路人,导师的影响之大不言而喻。有学者指出,学术道德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是社会转型期的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依靠传统传承和学者个人道德自律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要求[8]。

2.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首先,研究生管理条例及学位授予规定中要增加学术不端行为的内容、定义和处罚的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其次,扩大对学术道德的宣传,比如进行学术交流、讲座等等,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研究生在论文撰写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术道德。通过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把学术主体应当遵循的道德原则内化为自觉的行为,并将学术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自我要求,即由他律转化为自律的过程[9]

(二)针对其外因采取的措施

1.加强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当前社会上有太多的不正之风需要整治,这些不正之风直接影响着各个高校的学术氛围,因为学校和社会是紧密相连的。要想从本质上改变研究生学术不端的风气,各个高校就要对研究生加强诚信教育特别是需要建立非常权威的学术诚信档案。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档案应与他们以后的工作,生活及银行的信用等方面息息相关,如果研究生有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就会被权威机构记录在案。建立诚信档案不但能加强研究生的自律提高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而且能净化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从而改变学术界学术水平。在美国哈佛大学的《学习生活指南》上面有段话写道:“独立思想是美国学界的最高价值。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以最严肃的态度反对把他人的著作或者观点化为己有――即所谓剽窃。”它写这段话的寓意不仅是为了制止剽窃行为,更重要的是为了捍卫独立思想的大学理念,来营造一个健康的学术氛围[10]。

2.健全监督惩罚机制。首先,完善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机制。中国应该逐步建立起国家、省和学校三个层级的专门机构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与此同时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制度,比如,对不断学术行为的举报、调查、回避、质询、辩护、结果的报告及惩罚制度。其次,建立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和奖惩制度。在国际上,对处罚学术不端的行为非常严厉,例如2009年2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案一经揭露,多家国际期刊立即将他的论文撤销[11]。2005年韩国黄禹锡造假案被查实后,他在《科学》上发表的两篇论文被撤销[12]。《科学》杂志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因为他们觉得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然而,在中国却几乎没有自报家丑的事情发生。

四、总结

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规范主要从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学术界的培养教育等方面规范教育达到多管齐下,研究生学术不端要借助社会、学校、管理层领导、导师和研究生等的共同力量进行他人约束和自我约束来解决,只有达到一定阶段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才能达到一个质的飞跃,为国家培养更好的学术型人才。

收稿日期:2011-06-18

作者简介:李丽丽(1988-),女,河南平顶山人,研究生部助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导师:杨阳)。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EB /OL].,2007-07-04.

[2]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Z].教社科[2009]3号。

[3]王林。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调查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5,(10).

[4]张惠琴,李俊儒,段慧:中国大学生“抄袭、剽窃”概念实证研究――中、美大学生plagiarism概念比较[J].外语研究,2008,(2).

[5]劳俊华,段利强。研究生学术规范素养的调查与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10).

[6]何毓琦。中国学术失范的原因及实例―― 一位外籍院士写给宋健的信[J].党政干部文摘,2006,(3).

[7]有效营销、激励的概念[EB/OL].1,2006-09-16.

[8]董建龙。各国加强学术诚信管理的举措及其启示[J].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7,(1):5-9.

[9]王学风。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的内容和途径[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8,(1).

[10]李文凯。美国高校学术诚信教育及启示[N].中国教育报,2003-12-20.

[11]郭国松。院士课题组多篇论文涉学术造假被国际期刊撤销[N].21世纪经济报道,2009-02-03.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篇五

建立大学制度,守护大学精神,要正确地处理好三对关系,即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及大学内部的管理关系。

第一是大学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中国的大学从发展方向来看,一定会走向大学自治。大学自治不是大学为所欲为,不是大学不受约束。政府可以通过评估、拨款等方式监督大学,但是大学和政府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那么大学向谁负责呢?在走向法治的时候,大学向法律负责,政府和法律可以给大学划定红线。大学踩越红线,要承担法律后果。最严重的,甚至可以被撤销和解散。我们现在对大学的管理,一定要把“底线”和“顶线”分开,政府的任务不是给大学划“顶线”,每天指挥你必须做什么,而是划“底线”,就是说,要告诉大学哪些是雷区,哪些事情不能做,这就要通过法律来实现。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大学都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

第二是大学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处理大学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大学和出资者的关系。最近日本和韩国所推行的大学法人化改革,政府仍然是出资人,但是现在出资渠道多元了。过去都是政府单方出资,故大学必须服从政府。现在出资渠道多元以后,大学所获得的资金应该认定为是法人财产,出资人的意志就不再决定大学的意志。美国的大学筹资也是多元的,特别是私立大学,那么多的企业和校友捐赠等社会资金进入大学后,就成为大学的财产,其支配使用由大学自主决定。出资人的意志不能主宰和决定大学的意志,出资人的某些符合大学精神的意志可以通过契约来实现。

第三就是大学内部的管理关系。内部管理关系的纵向涉及大学和各个院,未来中国大学内部管理改革的重点是,在大学里面以院为单位和重心,不再是大学去办各个院,而是所有的院来共同办大学。如此一来,大学和各个院系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变大学成一种扁平关系。打个比方,大学校长是制片人,院长是导演,教授是主角,制片人对导演不是领导关系,导演与演员也不是领导关系,制片人出资,导演出思想,教授通过演技来实现导演意图并创造人物形象。这三者的关系处理好,才有可能产生伟大的作品。大学内部的关系也应该是这样,而不是校长去领导院长,院长领导教授,教授领导副教授,副教授领导学生。这样的改革也是高校去行政化面临着的一个考验。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篇六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 中国高等教育 教育改革

现代大学制度是我国教育发展改革面临的新问题,其本质可以理解为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科学管理。袁贵仁认为现代大学制度要涉及和规范大学与大学、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大学与教职工的关系,完善和改革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包括两个框架,一是学校与外部的关系,即宏观层面: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二是学校内部关系,即微观层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民主管理、教授治学。

一、问题的提出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2月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标志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通知》指出,大学培养杰出人才关键在于建立真正的现代大学制度,并认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应包括六大要素,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自主办学、学生参与”。2013年国家教育部高教司把建设高校现代学校制度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虽然,我国的大学有制度,而且有较为成熟略成体系的制度,但是随着社会变革,例如,生源师资以及科研项目已经开始按市场规律配置,这必然导致学校内部也要按照市场规律配置;学校从社会边缘向社会中心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联系更加紧密;学校规模扩大、教师人员增加,学生数目频增等,如何有效地管理与协调各方面事物尚在研究;以上种种因素都导致原有制度不能适应形势或满足需要。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目标

对于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它的紧迫性已经形成了社会共识,但是,对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最终目标定位,说法众说纷纭。故而,本文有必要就高等教育的发展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对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目标进行最终定位,从而对现代大学制度的特征和内容进行深层次把握。

1.顺畅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充分落实办学自

现阶段,我国大学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不顺畅,办学自未充分落实。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政府职能定位不清。政府对大学的微观办学行为干涉过大,导致大学不能按照自己的规律发展,学术权力被扭曲,学术事务遭到干扰。另一方面,政府的宏观管理存在缺位现象,在诸如监督、管理、调控等方面职责不清;二是不遵守教育规律。政府和大学对人才培养规律重视不够,政府多是利用行政命令来进行管理,违反教育发展规律,缺乏法治和规范。现代的中国大学则过于依赖政府,对政府的命令盲目服从高于对教育规律的研究,对大学的未来发展不是从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出发,而是更多关注行政资源的配置。

2.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合理化,整合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

目前,我国大学制度另一不合理之处在于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不平衡。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点:一是行政权力主体化。当前行政权力对大学的学术事务介入普遍,存在干预学术权力的现象,而大学是一个学术组织,学者和学术机构作为知识的传承者,有理由影响大学的控制权,学术权力的部分剥夺影响学者和学术机构对知识的创造力和传播力,导致行政权力在执行度和科学性上大打折扣,导致大学管理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不平衡。二是两个权力界限模糊,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往往纠缠在一起,存在行政权力替代学术权力的现象。三是两种权力作用方式的冲突,学术组织结构在当今的教育模式下日趋松散,这就导致学术权力的作用方式是松散的,而行政权力却是以效率为执行的准则和目标,这两种权力执行方式的抵触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不平衡的表象化。四是学术权力主体作用淡化,在我国许多大学中,代表学术权力的学术组织行政职能虚化,本有的作用难以发挥。五是政策法规的缺失,导致在实践中学术权力的操作性不被保证。

3.协调大学与社会关系,寻找大学精神回归之路

大学不仅是一个学术组织,更是一种精神的存在。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和文化变迁的快速发展,大学已经逐步从社会的边缘步入社会的中心,“象牙塔”式的大学环境难以存续。在这种知识经济时代,需要大学和社会建立一种合理的、互惠互利的关系,一方面大学要积极适应社会变迁,回应时代召唤。同时,现今社会正是处于一个人文精神滑坡、道德失衡的矛盾时期,大学又要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坚持清风正气的大学精神,不可随社会上一些功利化和商业化现象而随波逐流。可惜的事,现代大学在与社会接轨的实践道路中,社会转型时期的矛盾很容易影响大学的正常运行。特别是受社会上官僚化气息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世俗、拜金、学术浮躁、极度功利等不良风气一度侵蚀大学这片圣土,致使大学出现“精神虚脱”。

三、建设策略

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涉及到观念、制度和利益格局的更新和调整,这就迫切需要政府职能部门、高等院校和社会的广泛参与。可以说,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是一次涉及面广、影响力深远的高等教育改革。根据实践和调研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进。

1.完善高校制度章程建设

完善高校制度章程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化大学制度的重要环节。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建设:一是在国家层级上,要依据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目标和要求,科学修订和完善与教育先关的法律法规,为全国各院校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提供科学的法规依据。二是在地方政府层面上,在坚持遵守和执行《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突出本地特点,明确地方政府办学责任、目的以及方向。还要进一步界定地方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为高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提供可操作性的依据。三是在高校自身层级上,在国家和地方教育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实际和特点的规章制度。以上三方面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使我国高校事业在全球化时代下科学、持续发展。

2.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就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关切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而进行讨论、研究的组织机构,长期以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从高校管理体制来看,它是现代大学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是高校的基本制度。从高校党组织和行政角度来看,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大学党组织联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枢纽,它与学校的内部权力之间互相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防止权力滥用等权力腐蚀现象,同时,学校行政充分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权利。实践证明,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群众的创造性,落实教职工主人翁地位,优化学校内部结构,对高校的教育改革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见,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促进领导决策科学化,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举措。

3.逐步建立和实行教授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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