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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优秀范文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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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写作文的小编为您带来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优秀范文精彩10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乡土中国》 篇一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总会想起艾青的诗—— 《乡土中国》。诗中有一句话特别深刻:为什么我总是热泪盈眶,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我想对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我的看法。

在书的开头,我提到了一个美国朋友,他从内蒙古旅行回来。他说中原家家户户总划一小块地种田,却没有想出其他办法来利用这块地。好像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靠土地发展的,我们对土地的依赖根深蒂固。“光荣的历史是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自然会被土壤所束缚。现在飞上天很难。”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片土地,我们珍惜这种乡土气息。

当我看到费老写他的第一次出国旅行,他的奶妈偷偷把一袋用红纸包着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下面的炉子上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朝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节日期间有许多敬神的活动。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内心的信仰。对神的尊重来自祖先和环境。这种尊重代代相传,逐渐成为一种传统。这种简单质朴的风格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然而不做作。

“当地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当社会竞争不那么激烈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就没有那么难了。彼此之间没有算计和心机,单纯是心中油然而生的信念。这是“土里土气”的一个特点,真实、朴实、迷人。

书中有句话说,只有直接依赖土壤的生命才会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生根。我们生活的土地中国就是这样。久而久之,我们就有了“土气”,没必要觉得丢脸。这本身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我们应该庆幸这是我们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我何去何从?众所周知,落叶归根还是要还的,人也一样。如果忘了根在哪里,怎么回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二

刚刚过去的一周,语文老师让我们在阅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基础上,各自登台,课前演讲,说说自己熟悉的“家乡”话题。回想周四晚上,舍友们大概都入睡了,我却辗转难眠,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身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古人因为空间阻隔,交通、通讯不便,而每逢佳节倍思亲,生出太多的客愁。如今的我,虽在他乡求学生活,终因在故乡生活的时间不够长,又长期和父母在一起,我对故乡的感情也就不够深厚。但乡愁还是有的,童年的记忆尚未远去。此时此刻,我的思绪一路向北,回到心心念念的故乡——邯郸。

这座城市承载了几千年的历史,单说这些成语,邯郸学步,围魏救赵,完璧归赵,胡服骑射等等,就够铺垫我成长的见识的,而最让我忘不掉的就是这座老城独特的“味道”。

第一层味道便是美食。驴肉火烧在华北地区可谓独占一片天地,熟度透彻,香而不柴,酥软适口,味醇绵长。要是能打早儿起来赶上路边大爷刚做出来的火烧,舀上一碗玉米糁,可以说是很满足的享受了。不光是驴肉火烧,还有和村熏肉、羊汤也是这座城市的美食标签。那汤,其色白似奶,水脂交融,质地纯净,鲜而不膻;那肉,香而不腻,烂而不黏,吃上一口便回味无穷。我每年长假都急着回故乡住些日子,大概是被这老城的味道吸引的吧。

第二层味道便是这座城市的人们。这座城能承载几千年的历史,与其包容开放的精神气质是分不开的。在我的体验里,这里不管是什么岗位的人,都能热情地对待生活。在我的记忆里,每次从机场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总能用亲切的邯郸话跟我唠上几句,这口音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这就是家乡。

第三层味道就是这座古城的文化气息。这里被称为“成语之都”、“太极之乡”,小孩子从学说话、学走路开始就耳濡目染,其文化之气里往往就多出一些“成语”和“太极”的味道。

秦始皇嬴政生于此地,也就是战国末期的赵国都城邯郸。他从邯郸出发,一步步崛起,横扫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千古一帝”的不朽功业。而作为一个学生,我更感兴趣的是,秦始皇统一中原后,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让汉字从大篆统一到小篆,后来又改进为隶书。我喜欢隶书,喜欢这穿越千年的神奇文化。

放眼历史,北京、西安、南京、洛阳、开封、杭州等古城随着朝代的更替,其城市的名字也是不断变化的,而“邯郸”作为地名长达三千多年,从未改变,这恐怕是中国地名文化的一个特例。

每年长假,我都要回到邯郸,在故乡住些日子。我常常去滏阳河畔,在那里畅想未来,心中充满阳光。燕赵古都,老城街巷,我喜欢这里的万家灯火;梧桐树旁,现代建筑,我喜欢展望古城往南续写的方向。

乡土中国,乡土邯郸,乡土乡音里有我辗转的老城的味道,有我遐想穿越的温暖的乡愁。在异乡的新城,我为“家乡”代言,但愿我心目中的邯郸味没有客愁之苦,而有的,是同学少年,共享风华。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 篇三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

乡土中国全文读后感 篇四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愈加迷茫了,我本是激情万丈地开始读一本本书的,但读完之后,我不知道我将来该做什么,人活着又有什么好处,给我影响最深的无疑是最后一部分生育制度了。我愈发地对自己存在的好处,将来的方向,人类存在的好处感到无好处了。

费孝通认为,人类抚育下一代,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想透过群众的延续来完整自己,正因个体在时刻上是无法永存的;另一个是人类生存是依靠群众的,而为了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务必生育持续足够的人数。

你也许会提到动物为什么会呢?会抚育的动物是出于本能,他们无可避免生育,然而我们人类能够跳过生育,正因有避孕套等一系列避孕措施,然而我们还是没去避免这损人的一个环节,最重要的是有文化方面的作用,然而费老是从功能学派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那么就是说文化的存在是为了弥补本能的不足而利用社会的力量使人类延续,这便说明文化是有好处的,也就是之上所说的两个缘由。

我们在没有选取的潜质的时候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了,然后在父母的养育下开始长大,当我们去思索自己存在的好处的时候,我的背上默默地背负了许多职责,亲情,让我不得不活着。我要报效父母的养育之恩,我要为爱我的人们负责等等诸如此类不得不活的理由。

“在讨论社会制度时,我常以为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基础。我们能够用社会生活的需要去解释人们感情所寄托的对象和发泄的方式;而不能以感情来解释社会制度的方式。”

这句话虽然想表达的意思很简单,但我却在背后读出了很多冲击我的东西,比如感情只是我们自身的某种需要而已,而并非针对某个人特定的情感。举个更直接的例子,比如感情,一见钟情,用华丽的辞藻把它修饰的如此完美,前生命定,人海之中的缘分诸如此类等等,但我更觉得这是感情者的虚伪而已,从来就没有什么唯一,没了你活不下去之类的说法,谁离了谁,经过时刻的冲刷依旧会活的好好的。

人类感情看成社会培养出来的结果,我也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生活中很多友情,往往住的相近的人感情会比较好,心理学上也有这种说发,感情的深浅和距离的远近成正比。往往你会和你身边的室友,同学亲密地多,正因你们有更多的接触的机会。“社会团体的团结是靠了日常的关联以及从而发生的感情,反过来说,日常关联的打断是引起社会团体内部离异最可靠的办法。”倘若你们不在一个寝室,你们的感情也不会像此刻这样,人类的感情只是在必须现实物质条件下的培养而已,现实物质的条件的怎样样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你们的感情怎样样。更直接点说,做好了先期条件,剩下你们感情的发展只是履行必定要履行的一条路而已。当然,我承认也有必须变数,但更大程度上的这种先期决定让我对知己,朋友等等诸如此类完美的词语产生了必须的怀疑。我更觉得,这只是人类的一种抱团互助行为而已,有的人怕孤单,有的人有困难,大家需要群众来帮忙大家,因此亲密,知己但是是一种掩饰而已。

这样一想来,就感觉任何感情都是不可靠的,再极端些,就是没有可坚信的,没有可依附的。

“婚姻关联绝非寻常的人事关联可比,其深刻处能够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致混化。”

婚姻,感情,还是这些词语,两个人的结合是否能相亲无间关键在乎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两人的过去生活的环境中包含的许多要素是否相似,另一方面是两个人是否有意愿亲密无间地过下去。

费孝通认为人们生活的环境里语言体系有着差别,认知也有着差别,说的通俗点就是价值观念,而这是造成许多冲突的本因。因此他认为两个在相同环境下成长的人是最适合一齐的,也就是说长期生活在一齐的人最适合婚姻,然而社会是禁止的,原因费孝通认为是出于防止亲属之间的关联结构的损坏,也就是带来的亲属混乱,辈分混乱,因此社会文化上禁止。这在先天上埋下了婚姻的苦因,正因最适合的是不能的。

“个人与团体相合须使人对于他所做活动和自己生活的关联有认识,活动,生活,社会三者综合。须一个完整的人格,个人一举一动在一个好处下关联起来,这好处又务必要合于社会所要求他的`任务。现代技术的发达在社会组织的本身引入了一个‘超人’的标准,即以最小的成本最大收获的经济律。”

而此刻的社会暴露的问题是支配这活动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参加活动者的个人目的,甚至并非社会的目的,而是为生产而生产,为效率而效率的超于人的目的,资本主义的不断积累是出于财富于天上的动机。资本主义为了利润而生存,也许在经济匮乏的时候,资本主义是一个让社会加速发展的良方,但到经济发达后,资本主义开始成为一个反而操纵着人的可怕恶魔,当人们已经满足于物质需求的时候,资本主义并不满足,他依旧要去追逐利润,他的信条是利润或者死亡。这样自然会造成许许多多无数浪费的现象,甚至是无端挥霍本身就十分稀缺的资源。现代社会最讽刺的一副画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这样生动地上演了。

同时,人们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目的而活着,就如同上方所说为了生产而生产,为了效率而效率,这完全就是这种不良的逐利机制在操纵着人类,已经让人类迷失在物质中,不明白生产最初的好处所在。

在西方,有个现象很明显,少做工,多得报酬,活动本身无乐趣。这是社会解组的现象,正因那里充分表现了社会缺乏完整。

在我们很多人在不得不活着的条件下,在满足物质需求的要求下,会为自己去寻找一些乐趣,能够是理想,能够是事业,能够是兴趣爱好,然而这在我看来,更像是在不得不活着的基础上找点乐子打发自己的时刻,来麻痹自己,还能够用感情等其他东西麻醉自己。这依旧没有好处,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更何谈世界如何。

甚至,我不明白我想要的好处是什么?我不知道存在的好处,一切的好处,我觉得开始质疑一切,活着同样开始迷茫没有动力。

我整理了下思路,我缘何活着,很多原因,我要负责,我怕死。怕死?我不由思考怕死是本能吗?当我们对死亡没有定义的时候,会怕死吗?我们不知道跳崖会有多痛苦以及对后果无所知还会怕吗?动物会怕死吗?动物有死亡的概念吗?如果都没有这个概念,还会怕吗?

但是,出于意识的活动,我想象死亡就感觉毛骨悚然,一想,虽然我没经历死亡,但大抵是思维停止活动了,我突然感觉无法想象我的思维停滞,然后我无法想象,甚至无法想,什么都没有的概念。然而我们终究要去经历死亡。

这么说来,我终究是不想死的,那么我不想死,我活着究竟想干什么呢?我不能为了不想死而活着吧,我想活着有思维,我想活着能行动,能思考,思考一些东西,那么思考是我的活着的好处吗?那我思考出来又有什么好处呢?我行动的又有什么好处呢?为社会,人类发展做出贡献,那么我死后,这些又于我有何好处,唯一有点牵强的,那么就是这些不止在我身后有好处,对我此刻所处的环境也有所益处,能够让我生活的更好,那么为什么生活的好就是有好处的了?这样说来,无好无坏,一切都没有好处了。

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我太小看价值追求了,还是真的价值追求真的没死了有好处。也许是我看的书还不够多,思考的东西还不够完全,但这种想法真的很容易让人低迷,让人意志不振。

本来我觉得我只是想发奋读些书,让自己博学,然后再开始找自己感兴趣的,找一个方向专精。这是我想找的,正因我明白自己有很强的求知欲,但这仿佛出于本能的欲望掩盖不了我时而想起追求的好处的时候的那种茫然无措。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五

对于误解的进一步阐释:下面我要讨论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却恰恰是错误的理解,在这本书中,得到了正确的纠正。

1、愚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城市人都认为乡下人“愚”。但这个愚字在本书解释,和我们所想却是大相径庭。

如果我们仔细回想对于乡下人的看法无非是几点:不识字,没文化,木讷,傻笨。

我们先说不识字,字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语言间接的承接在纸这一种媒介上。通过纸张来传递信息,但对于生活在乡土的人来说,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在一个环境中,生老病死都在一个相当的稳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本身对于周边的事情就已经相当熟悉,人们的肢体、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看一些名人的演讲,不难发现,丰富的肢体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在乡土社会,人们之间的交流,要比冷冰冰的文字更加丰富,那么文字对于乡土来说,意义并不大。对于文化,我们所认为的,或许是课本上的知识,或者对于社会价值观世界观的了解,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土地的文化,庄家何时种,何时收,蚂蚁搬家的意义,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能说乡下人没有文化,只能说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文化载体不一样而已。

那么木讷和傻笨就好解释了,乡下人看到汽车高速驶来,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人在田间遇到一只巨大的老鼠也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的孩子接受课本上的知识比乡下的孩子快很多,并不是因为城市的孩子聪明,而是他从小就接触文字,知识,当把城市的孩子放在山野之中,他们捉蚂蚱,割麦子的速度却比乡下孩子慢的多,所以,并不是乡下人木讷、笨,而是接触的事物不同。

讲到这里我发现,原来城市人嘲笑乡下人的愚,仅仅是生活的环境和习惯不同罢了,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差异。

2、礼

对于礼,本书的内容,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观点。

在阐述礼字的意义的之前,我想到了上周遇到的一个同事,她领着孩子偶然在街上看到我,我们在客套的同时,她的孩子说了声叔叔好,而我本能的夸孩子懂礼貌。这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们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会发现一些不同。首先这个礼貌,到底出自哪里?孩子说叔叔好的时候,他是真心的祝愿我好么?我回想我的童年,或许对于绝大部分孩子,答案是否定的,他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发自内心本能的意愿,而这多数来自父母的教育,告诉他们这么说会有礼貌,而礼貌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夸赞,甚至表现的好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在孩子眼中,问好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告知。那么这个礼字的意义就出来了,其实礼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习惯,就像我们平时吃饭要用筷子,朋友结婚要去送红包一样。那么大多数的礼其实并不涉及道德,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每到大战在即,都需要占卜,祭祀,有些祭祀不仅需要一些复杂的仪式,还需要一些牲畜,甚至是活人献祭,这种行为是一种礼,女人要遵循三纲五常,裹脚,清朝人都需要留辫子,这也是一种礼。而这些曾经理所当然的礼,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却是恶劣的。在远古时代,人们在长时间的摸索中,发现某种行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当这件事发生时,那么就需要这种行为来去处理,长时间的处理和不断的改进逐渐形成一种经验,经验代代相传,就变成了礼。所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规矩之邦。

所以,礼只能代表我们在这片土地里生活的时间绵长,文化久远,而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就比其他族群高尚,科技发达,或者,比其他民族高人一等。

3、孝

孝一直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高度提倡的一种品质,孝字多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孝到底是什么呢?孔子提倡孝,对每个学生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然而并没有抽象的定义。在众多的解释中,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个字,在费孝通老先生看来,孝其实是子女在日常接触中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承接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在我看来,这恰恰承接了礼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相处的基本方式。在对待父母的行为中进一步的演化。所以,孝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的行为,承接父母的同时,图自己的心安。那么,如果一个人很孝顺,虽然会瞬间提升此人在我们心中的好感,因为他懂礼,懂规矩。但是要记住,一个奸臣可以孝,一个恶霸也可以孝,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一点,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礼字只是一种习惯和规矩,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具体品质和行为的好坏。所以一个人很孝顺,单凭这一点,我们不能武断的去定义他的品行,而是需要更多因素去评判。

结语

此书还有大量的观点没有阐述,我只是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观点解释了一下,或许有不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短短一百页的书,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我的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一下这本《乡土中国》。相信你看完此书后,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行为会有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六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变化,也只有发生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很多的贪腐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1100字高中生 篇七

逝者如斯夫而未尝往也,生命劳动和乡土结合在一起,就不怕时间的冲洗了。——题记

漫漫五千年,中国的社会发展曲折,战火纷飞,时局巨变,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而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着手于研究中国本土的乡村社会学,并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写下了他的见解。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与土地有着特殊的情缘,中国人对土地是敬畏的,人们都钟情于土地,而土地也就可以算得上是中国乡土文化的命根。

正如书中所言,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大多数人们都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如今城镇繁华,发展迅速,生活在城里的人们或许并没能发觉土地的重要性,然而不论是中国延续至今的农耕文化,还是现在离乡带土的习俗都与这土地离不开关系。

或是历史的原因又或是社会生存发展的需要,“以农为本”的生活方式已经深入中国人的命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是土地养活了中国的乡土社会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满分作文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已逐步脱离了乡土社会,现在的人们难以体会到那个带有“土性”的中国,而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注重对乡土文化的了解认知和传承,将乡土文化融合于现代,不让它随着时间的更迭,时代的发展而淡去。

读完了《乡土中国》我更加忠于中国的过去,我也更加忠于中国的未来,在几十年的过去,就有人能够清醒地面对中国的过去,中国的崛起也必将会是指日可待。

书籍简介 篇八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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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九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十

在初次看到这本书时,就给人一种乡土的厚重感。作者费孝通在书本开头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时还不甚理解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之后便完全赞同费老先生的观点了。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关于乡下人“土气”的观点便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深奥难懂的理论书,他不但语言通俗易懂,里面的一些示例也非常精彩,而且主题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因为我也是从小在乡村长大,在观看的过程中,还常常引起我的共鸣,看到书本对某些现象的分析,有时我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有时则对作者敏锐的观察佩服不已,拍手称好。

费老先生在谈到乡下人的“土气”和“愚笨”时,他是这么说的,“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他的话算是给乡下人洗刷了冤屈,他还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一看到这里,我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在乡下是很少用文字交流的,即使有的人上过学,也因为经常用不到文字,而忘记书写了。

中国基层人们身上的乡土气息,除了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依靠土地生活,还因为他们身上的性格。书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我小时候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当时只觉得非常得委屈,没有去深究其背后的原因。直到看到这本书里的分析,我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所以中国人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

“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间得相敬如宾,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早起个人忙个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的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象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我想到我们村里面老一辈的夫妇们,几乎没有一起出门玩耍的,女的都是和女的在一起聊天,男的都是和男的在一起玩,他们或许就是碍于这种传统,不善于表达,给人看来夫妻感情非常淡漠。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扎在泥土里。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多年的跨度了,书中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正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对自己生活的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乡村基层正因为它的乡土性,它变化发展的速度比较慢,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乡土性中也包含着不少优秀的品质,如勤劳质朴,追求和谐,与人为善,亲近自然等。城市里的人有城市里的生活,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生活,我时常怀念小时候家乡绿油油的田野和满山鲜果的山岗,这些就是我童年的美好,而这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或许以后中国的乡土气息不再这么浓厚了,但《乡土中国》这本书会让我们记得我们以前是乡土中国,我们的根牢牢地扎进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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