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员岗位职责 篇一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煤炭稽查的方针政策。
2、遵守集团公司、总公司关于煤炭稽查的有关规定。
3、稽查人员在稽查队,发煤站的领导下,开展稽查工作。
4、严格监督检查制止违规行为,防止犯罪发生,维护企业利益。
5、稽查人员每日对各工作点进行稽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如实汇报领导。
6、如实填写日稽查台帐,对稽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公正,汇报及时。
7、不得参与违法乱纪行为。
稽查员岗位职责 篇二
1、按照稽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稽查工作,并认真实施和总结,保证完成规定的稽查时限和频次要求。
2、监督检査储汇业务部门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邮政储汇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査储汇业务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履职情况,并负责对储汇从业人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接受上级储汇稽査机构的业务指导,执行上级稽査机构指派的稽查任务。
4、及时向分局领导汇报重大稽查事项,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提交局领导共同研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稽查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
5、参与调查储汇资金案件,掌握案件情况及处理结果,做好案件分析及上报工作。
6、负责对所辖网点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和实时监控,发现可疑及时查证落实。
7、负责对相关人员反映的储汇方面的问题进行查证落实。
8、完成与本岗位相关的其他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稽查员岗位职责 篇三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水务法律、法规,公开、公正地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2、严格按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在办案时应以处罚一起、教育一片为原则,严禁逼、供、信;做到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适用法律规范、准确。
3、履行日常巡查,发现水务违法行为线索,及时调查取证。做好现场取证照片、制作现场勘验图、现场勘验笔录、当事人或旁证人调查笔录,出具调查通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4、监督检查中发现水事违法案件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建立水务行政执法台账,不自作主张,不随意发出法律文书。
5、加强调査研究,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综合能力,做到无错案、假案,经得起行政诉讼、复议的审议。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员工作职责 篇四
一、负责抓好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检查督促,及时准确地向各中队传达大队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二、负责组织实施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检查、验收、考评工作和全系统文明子行业创建工作。
三、负责大队的行政事务,内外关系的协调和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负责综合性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的起草、修改、打印及其他科室行文的修订审核工作。
五、负责交通检查各类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及时向领导提供信息。
六、负责执法证件的办理发放工作。
七、负责执法文书、交通稽查专用物品的保管发放。
八、负责组织、纪检、人事、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机关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工作的考核。
九、负责文档、印章、办公用品、福利用品的保管发放,做好文印工作。
十、负责大队的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值班和卫生清洁等各项工作的管理。
十一、负责大队机关电话等办公设施及车辆的统一管理、维修和使用,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及年度审验工作。
十二、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