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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多少天新规定【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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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下面是泡面作文编辑帮助大家收集的产假多少天新规定【优秀9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相关资讯: 篇一

【营养补助】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①生育的医疗费用;

②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①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②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③生育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

4.17个月(125天)计发。

清远市今年起实行新生育险规定 篇二

《通知》明确,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职工,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费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从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参保缴费的次月起方可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已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职工,其生育保险待遇应在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一年内申报;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生育保险缴费未满12个月的,应在缴费满12个月的次月起一年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不予受理。

根据《通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给予报销5次,检查项目按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56号)的规定进行核定。

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应凭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书面证明,到参保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选定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疗机构手续;选定医疗机构属统筹区内生育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的,所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直接记账结算。

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已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保险津贴的,由用人单位自行冲减。

特别要提醒的是,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其生育医疗费用按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云南省产假规定多少天 篇三

顺产产假:158天;

陪产假:30天;

难产产假: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产假: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规定: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

2、经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

3、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

4、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5、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6、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怀孕不满4个月的,休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的,休假42天。

云南省产假疑问解答

1、晚婚假取消了吗?婚假多少天?再婚夫妻能享受婚假不?

【答】:保留过去的放假天数,不做减法”的要求,删除了“晚婚”表述,保留了增加婚假15天的规定,即可以享受18天婚假。重新组合的`再婚夫妻也可享受了,即便在4月1日前登记结婚,只要没休婚假呢,就可以按新规申请休假。

2、生二孩的产假和一孩一样吗?

【答】: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除了享受国家政策,我省新《条例》对生育假和护理假作出了奖励性规定,对合法生育子女的可延长60天,也就是说非难产、非多胞胎生育都可享158天产假。

3、4月1日产假还没休完还能补休吗?

【答】:“可以向单位递交申请,享受新的产假政策,也就是说可以再请60天。”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新《条例》颁布实施前已完成休假的,不再补给假期;在新《条例》颁布实施前开始休假,或新《条例》实施之日仍未完成休假的,可按新规定补足假期。

4、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5、二胎有陪产假吗?

广东省产假婚假陪产假国家规定广东超生社会抚养罚款 篇四

20深圳产假婚假陪产假国家规定:拟为女方再增30天产假超生1个征3倍抚养费深圳生育二孩女方或将增加产假30天,深圳拟取消随迁入户计生把关,市、区财政将建立户籍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17日,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官网获悉,《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构建深圳特色计生政策,社会各界可于8月15日前反馈意见。

深圳妈妈符合政策产假158天

《条例》提出,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减少了15天晚育假、3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了30天奖励假,一孩和二孩的。产假均调整为128天。如今,相比省内其他地区,深圳的《条例》规定无疑成为“生二孩”的重大利好。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

随迁入户与计生证明“脱钩”

《条例》又一大突破是取消大部分计生前置把关的规定,对原有的计生把关规定进行了重新梳理,取消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前置把关规定。

其中,取消了随迁入户的计生把关;取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两个以内子女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时,查验计生证明的相关规定;取消住建部门办理租售保障性住房时查验计生证明的相关规定等。

同时,《条例》规定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第三胎以上人员调动、录(聘)用手续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公立学校办理流动人口子女新生入学、转学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

东莞劳动法产假多少天规定 篇五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元旦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女职工基本产假:

注:目前东莞产假天数按照广东省规定实施:20xx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小孩的,东莞市女职工生育小孩可享受98天产假+广东省30天的奖励假,一共。

男职工陪产假:

产假期间给予

-20邯郸剖腹产产假时间规定,剖腹产产假多少天 篇六

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②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增加35天;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邯郸市产假规定多少天 篇七

邯郸市产假规定多少天

-广东省产假规定多少天 篇八

-广东省产假规定多少天

-宁德市产假规定多少天 篇九

2016-20宁德市产假规定多少天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依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记者所在单位多名正在筹备结婚的`同事表示,为了多出来的20天,干脆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

实施全面二孩,那晚育假还有吗?昨日,市卫计委首度回应,今年元旦起登记结婚的夫妻将不再享受晚婚假,今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虽然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但却做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等福利。“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张春生说。

超生所缴社会抚养费不退

市卫生计生委明确表态,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凡是在12月31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目前,本市正在加紧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确保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制度有效衔接。

数据显示,单独两孩放开后,截至月31日全市申请数达到6.2万例,其中约2万例已生育,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据测算,全面两孩放开后,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多出236万人。预计年至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从现在的20万左右增至30万。20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对于新政对本市妇幼保健、托幼、教育等公共服务带来的挑战,本市会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市民合理安排生育。同时,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提升一、二级医院产科水平,提高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必要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助产机构购买服务。另外,依托区域医联体搭建助产专科医联体,畅通高危孕妇建档、转诊绿色通道;强化新生儿危急重症能力建设;把妇幼服务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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