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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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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写作文网为同学们整理了仓库管理制度【优秀8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帮助。

仓库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为加强对仓库物料的管理,为防止货物在收发、储存、运输、组装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发生,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公司的原(物)料、配套件、半成品及成品的仓储管理作业均适用。

3、职责

保证仓库帐、卡、物的一致性。仓库货物的安全,仓库环境的整洁、卫生,仓库工作的有序进行。

4、工作内容

4.1收货

4.1.1在来车尚未卸货时,对送货情况进行查看,如果有异常,应采取留证手段。

4.1.2根据来货有效的《送货单》和采购部提供的采购订单对来货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签收。

4.1.3清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干净、整洁,不可造成货物的破损。

4.1.4将来货放在暂存区,通知品质部对来货进行检验。

4.1.5对合格的货物进行入库处理,对不合格的货物经品控确认放在不合格区,并做好标识。

4.1.6根据货物特性做好相应的标识、并摆放在相应的地点,如易碎品应标识易碎贴、危险品放置在危险品区。

4.2入库

4.2.1根据仓库的分类方法安排货物的放置区域。

4.2.2根据先进先出的要求将货物入库位。

4.2.3借出还回、委托代销的货物,应在质检检查没有发现异常后才能办理入库,否则不予入库。

4.2.4做好货卡的登记工作。

4.2.5如果是货物首次入库的应登记好货卡信息,如货名、货号、大类、入库日期、数量等详细信息。

4.2.6货物的放置应保证整齐、整洁、安全。

4.2.7专卖店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入库,并且由店长负责盘点等工作,有发生店长变动时,应交接清楚。

4.3出库

4.3.1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见单发货的原则。

4.3.2根据出库单内容,核实货名、货号、规格、数量等进行拣货。

4.3.3做好货卡的登记工作,记录好出库类型、数量、订单号等详情。

4.3.4对于销售出库的,应包装好货物,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在一般情况下有包装破损、货物外漏等情况的发生。

4.3.5填写发货单时认真核实收货人、电话、地址等重要信息,确保无误。

4.4组装

4.4.1按照样品严格包装成成品,不污染成品。

4.4.2包装好的成品送检,品控出具合格认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4.4.3自行包装好的,与其它成品应区分开。

4.5 盘点

4.5.1 仓库盘点必须采用实盘实点方式,不可直接照抄货卡,目测等方式进行盘点。

4.5.2每月、季度、年都应对仓库进行进行全盘,有数量、品质等异常的货物,列出并找出原因,提出预防及解决方法。

4.5.3 季度及年度盘点,仓库应停止一切作业,将所有单据、货品处理好,再打印盘点表,对仓库进行盘点。

4.5.4仓库内部应首先进行自盘,在自盘后,可邀请其他部门对仓库进行盘点。

4.5.5 各专卖店的盘点,由区总店负责,供应链可对门面店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差异由门面店给出说明(有人员更替时,专卖店应做好盘点交接工作)。

4.6日常

4.5.1仓库应杜绝非仓库人员的出入,如有非仓库人员出入仓库,应由仓库人员陪同。

4.5.2按照一定的规则对历史单据进行必要的整理、留存、保管、登记等工作。

4.5.3对于未完成工作的追踪。

4.5.4做好仓库的5S工作。

4.5.5保证仓库的环境适合物品的存放。

5、工作流程

在销售、展览等活动中,遇到需要从仓库借用货物进行讲解、展览、销售等时,需按下表显示来借用仓库物品。借样单需要复印一份交由财务备份。

仓库管理制度 篇二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管理制度。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仓库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必须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电机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必须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报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情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库房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 paomian.n paomian.net et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仓库管理制度 篇五

1、负责公司采购定单的跟踪;

2、负责公司采购部与营销部销售进度的协调;

3、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5、负责与供货厂商采购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与实施;

6、按采购计划及商品分配原则,编制商品采购分配表,实施采购,确保交期;

7、调查分析、总结采购商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及行业规律;

8、及时协调解决采购商品客户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供货及质量问题

仓库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一、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

二、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四、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架,货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六、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八、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十二、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十三、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线。

十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十五、库房管理人员在离开库房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必须切断电源。

库房管理制度 篇七

一、仓库材料出库流程:

1、材料出库时,研发中心或者生产线领用物料由研发部人员或生产线线长统一开具领料单领取,其他人员凭车间主管(生产线长)开具并签字的领料单才可领取。

2、领取时,领取人员应该事先写明要领取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便于拣货。

3、拣完后,领料员和库管员应该对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状况进行核对。

4、核对正确后,库管员应填写出库单,由领料人签字。

5、材料出库后,库管员应登记相关资料,登记明细账,并在软件上做账。

二、仓库材料入库流程:

1、物料入库,库管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采购订单办理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要查点物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如发现物料质量、数量、单据等不齐全时,库房管理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3、符合入库条件的物料入库时,库管应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由库管员和负责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入库后库管员应登记明细账。

三、成品出入库流程:

1、成品入库需要生产部生产完工,并检验是合格。

2、生产线制作部门填写“成品入库单”,经检验人签字后交库管员。

3、库管员根据“成品入库单”,核查成品的编号、数量,若无误就签收,有误则拒绝接收。

4、成品出库必须有销售部的销售订单,库管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出库,并登记卡片。

四、仓库日常管理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的流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管理员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明细账,确保货物进出库和结存数据的正确性。

2、领料要求,领料时由车间主管(生产线线长)自己到仓库领取,生产线到仓库领料需要见单发料,如果生产线实行批次生产时,就由仓库先配货,生产线人员直接到仓库领取。

3、材料的发放,认真登记,标明工程的使用单位、数量、时间、供可追溯性。

4、筏作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5、保持仓库的清洁,负责仓库的管理,要做到清洁卫生,货架排列整齐,仓库无杂物。

6、每天准时上班,不早退。每日上班前对仓库的整理整顿。

7、库管员要认真的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仓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设施,即时清除仓库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2、学校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设专职保管员,主要负责食堂食品成品或关成品以及佐料、炊事器械等的保管工作。

2、把好验收关,不仅要防止物品缺斤少两,更要杜绝霉烂变质物品入库。

3、严格出库手续,领用与借用物品一律及时签名登记。

4、对库存物资及食堂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建立帐目,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5、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6、勤俭节约,物尽其用,防止浪费。

7、库房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提前备货,确保食堂物资的正常供应。

8、库房要经常通风、保持库内干燥,冷库要加强温度控制,设温度计,各类食品应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打扫制度,定期打扫除,搬运食品出入库时应穿工作服。

9、配备灭鼠、灭蟑螂等相应设施,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

3、学校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及食品料设立库管员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库房保管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按照食朴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库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库账簿,坚持入、出库验收登记制度。未经验收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严禁入库储存。

4、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15厘米)、离地(20厘米)安全储存,标识明显。

5、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缩短储存时间,避免食品原料变质烂。

6、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经批准及时处理过期、烂变质食品原料。

7、库房环境做到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8、库房卫生定期打扫,储存物品定时整理,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9、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库房储存食品原料,因库管员的原因造成损失,学校追究库管员责任。

仓库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服装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服装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服装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4)保障各店铺及客户所需货物的供给。

(5)做到日事日清。

第二章、仓库服装入库

第一条、对于服装入库要清点数量,核对款号、颜色、尺码。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入库后及时整理上架,并做好标识。

第三条、入库帐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登帐。

第三章、仓库服装出库

第一条、配货员根据货品部的配货单进行配货出库,其他部门到仓库借衣服需登记,如不愿意登记,可拒绝给予服务。

第二条、配货员要核对清楚款号、颜色、尺码、数量,方可装包。并放一联出库单于包装内。在包装外写好客户地址、姓名、联系电话。

第三条、所有出库货品及调拨品必须走账,做到有帐可查,确保仓库货品的准确率。

第四条、打包人员在打包前要提醒配货员有否遗漏方可打包,打包完后进行登记,并做好和司机或货运公司的交接。

第五条、发货前需和货品部沟通好,方可发货。

第六条、货品出库完后及时整理货架,需更改标识的要及时更改。

第七条、配货员出完库后要把出库单存根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登账。

第四章、仓库服装退货

第一条、自营退货:各店铺发生退货时,应经货品部同意,经店铺负责人审核并编制退货单,及时将退货信息输入信息系统进行核算,将货物交回总仓。

加盟商退货:加盟商发生退货时,经货品部同意后,加盟商将货物交回总仓。总仓收回退货:总仓收到退货后,应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将实物与退货信息进行核对,对信息系统记录的退货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第二条、退货回来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有破损要当面清点完后,数量准确方可签字。返回来的货品必须干净有吊牌和包装袋,如达不到标准仓库不予接收,后果店铺自行解决。

第三条、残次返到公司后,交给货品部统一验货,不经货品部直接到仓库的处理10元/件的罚款。每件残次货品上要有残次条,注明:店铺名称,货号,残次地方,残次情况,经手人等,少写一处罚款5元。

第四条、对于非正常残次的(油渍,笔迹,烂洞,印染纸染色,穿模特烂洞的)请各店铺自行承担,并处于店铺处50元/件的罚款。

第五条、所有店铺返还物料必须要有装箱单,装箱单内容要与实物完全一致,每箱一单。

第六条、次品退货需维修的,及时返回厂家维修,不能维修的入次品仓并上报相关领导。

第七条、退货单核对无误后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登帐

第五章、仓库货品保管

第一条、仓库人员对库存货品要每月月末盘点。

第二条、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品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品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第三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5)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

第六章、仓库的卫生管理

(1)不得在仓库内吃零食,吃饭。

(2)在货品上架、打包后要及时清扫。

(3)仓库坚持无灰尘、无蛛网、要保持地面的整洁以及仓库的清晰。

(4)要及时清理桌面上的资料、杂物,保持桌面、抽屉的清洁。

(5)做好整理、整顿、清洁、清扫、安全、素养、节约等。

第七章、安全事项

第一条、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第二条、库存物资应符合分类、整齐、清洁、防污染、防腐烂、防尘、防损、防潮、防火、防燃、防盗、防鼠害,对危及安全的隐患要及时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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