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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应急预案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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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这次泡面作文为您整理了救援应急预案通用9篇,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救援应急预案 篇一

在任何工业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尤其是随着现代工业地发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时候,建立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是唯一手段。

第一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自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而决定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里建立统一指挥与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就是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决策机制,能基于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地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地对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进行决策。有效,主要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第二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作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突出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应急预案成为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基本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足够灵活,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求援;

(5)有利于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

应急预案应进行合理的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风险,并避免预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在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①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②本单位以及上级机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情况;③本单位以往事故的发生情况;④周边单位重大危险对本单位可能带来的

救援应急预案 篇二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适用范围

本单位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①组长:余茂雅

②副组长:韩世进丁义明

③成员:陈玉才、江赤红、周俊生、钱进、申道进。

④指挥小组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南通北岛丸金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综合协调组:由安全生产科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安全生产科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采购部、财务科和行政科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小组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小组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小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③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北岛丸金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解释。

9、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救援预案 篇三

为积极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让全镇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三套班子当日值班领导

成员:派出所全体联防队队员及镇政府当日值班人员

二、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网络

建立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在内的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确保指挥系统迅速调度、有效运作、信息畅通,及时处理事故。

三、制定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方案

为保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在救援工作和处理事故上应做到现场指挥及时果断,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事故处理认真负责。

1、现场指挥。24小时内必须保证信息畅通,接到报告后按照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果断处置,及时上报。在应急救援中,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要全力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派。

2、事故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在春节期间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对发生事故而未及时上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事故应急措施。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担保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镇政府。

派出所要加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卫生院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好各种药品。

④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严防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涉及到各部门各包点人员,都应该亲临现场处理,不得相互推诿,而延误最佳救护时间,要确保现场抢救和事故处理的及时、有效、果断、正确。

应急救援预案模板 篇四

1、学校必须制订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地震、洪讯水灾等。

2、学校对学生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如春游、运动会等都要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3、学校对危险物品的监控也要制定相关的应急救护预案。

4、各预案的制定要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到责任明确,具体有效,要公示,要送属地公安消防、安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要召开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专题会议,各应急救援预案要据实情一年至少演习一次。

6、预案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

(2)应急救援程序

①核准灾情报警;

②启动应急救援组织救灾;

③引导疏散人员安全自救逃生,防止事故扩大。

应急救援预案 篇五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加强街道辖区内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全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散,特制订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当西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安全质量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使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案作为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处置安全事故的行为规则。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包括: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原则;街道协调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局部利益服从群居利益原则;各社区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原则。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一)成立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主要任务是对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任务。

(二)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成员:xx

应急处置救援小分队:各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剑亮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12个组由各个社区居委会应急小分队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分别行使抢险抢修、保障生活、家属安置。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组建西街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训练,督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通知,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统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5、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置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

(五)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全街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副组长职责: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协调事故应急处置成员单位抢险,协助组长负责抢先抢修的具体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调度指挥及协调工作,协助副组长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时的具体工作。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成、任务及职责

(一)事故现场抢险抢修专业组

由事故单位、直管部门牵头,派出所、有关专业部门等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事故现场,维护正常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二)生活保障组

由副组长和社区副主任、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事件,并安排好家属生活,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及休息场所。按具体分工同时下设以下小组:

成员:xxx

(三)发生突发事故时各小组职责

1、通联组:负责担负应急救援的通信、通报、联络、车辆调度工作,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警务组:负责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疏散群众。

3、消防组:负责担负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4、医疗救护组:负责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5、应急处置组:负责担负看守灾害事故部位,提出措施,抢救伤员,疏散群众。

6、运输组:负责担负抢救物品的供应及运输任务

五、事故紧急报告

(一)报告程序

各个社区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由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将事故内容电话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安监局。

(二)时间要求

各个社区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尽快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三)报告内容

事故快速报告内容要简单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

(四)事故报告电话

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五)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街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故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故的原因,电话快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

2、处理重特大事故过程中,每隔4小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事故处置情况。必要是随时请求上级救援。

3、事故应急处置初步终结后,将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安监局。

六、善后处理

(一)警戒及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处理事项:

1、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2、保护灾害现场

3、防止无关者入内

(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对策

1、查明事故原因。开展物证收集、事实材料搜集、证人材料搜集、进行现场设想和绘制事故图

2、制订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三)死伤者善后处理

1、确定死伤者姓名

2、与死伤人员的家属联系及其它有关事项。

3、在专业医疗单位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治疗。

4、对遇难者进行安葬,对家属进行安抚。

七、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事故调查程序由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确定。

八、事故结案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事故结案规定执行。

一、发生盗窃事件处理规程

1.巡查发现或接报辖区内发生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够或嫌疑人逃离现场,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指挥。

2.领班接报后,立即通知队长,同时调动其他安保员,封锁进出辖区的出入口,并派人到现场支援。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象,并保护好现场,留下目击者,并报派出所立案处理。

二、发生停电、停水应急处理规程

1.发生停水处理规程

(1)按计划维修保养供水设备及清洗水池若需停水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以便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

(2)临时抢修或更换供水设备需停水的,应提前2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有关部门,且尽量将维修时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

(3)供水部门通知停水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水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提醒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并应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2.发生停电应急处理规程

(1)按计划维修保养若需停电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12小时发出通告。确保消防水泵、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2)临时抢修需停电的,应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提前1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用户。

(3)供电部门通知停电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电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

(4)遇配电房设备(由供电部门管理)发生故障,而造成局部停电的,应即时通知供电部门抢修。

(5)发生停电时,安保员要加强行政中心的巡查和出入人员检查,防止犯罪分之浑水摸鱼。

(6)属于发生故障造成停电,事后要分析原因,并作好记录。

三、发生水浸处理规程

1.当值各岗安保员如发现辖区内发生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领班,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设备设施(如电梯、电房等),以免设备设施受损。

2.安保队长和管理处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修。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由于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使用沙包或备用拦水闸板;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暂时将地下水道同往辖区内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辖区内的积水抽走;如水浸来自辖区内的管道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班安保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人员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

四、台风、暴雨应急处理规程

1.遇台风、暴雨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向住户及管理处各部门发出通告,并做好防暴风雨的准备工作。

2.管理处应密切留意台风的动态,并及时通知住户。

3.当管理处发出进入戒备状态时,各部门应进入抗灾害准备工作:

4.安保、管理员加强辖区巡查,通知住户关好门窗并移走可能下坠的花盆及其它物品。要检查未售出楼房的门窗。

5.保洁员及时清理沙井盖、地漏、沟渠、排水口等处的堵塞物,保证排水顺畅。

6.工程人员应检查电房、电梯机房、泵房等设备房,关好门窗。发电机要试运行,启动电池要充足电,检查并试运行各排水泵,准备临时使用的电线电缆、开关及应急照明灯具等。

7.管理处要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如绳索、电池、雨衣等。

8.当管理处发出紧急令时,各部门要进入紧急状态各就各位。

(1)安保:当值安保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种情况,若天气趋暗时应适时亮灯。发现异常情况,应立既向管理处报告。巡值的安保应加强巡视,非当值安保,应在宿舍待命,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行政中心。

(2)工程人员:当值水电工,也应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各设备房的巡查。

(3)车管员:提高警惕,注意车辆进出及车库积水情况

(4)监控中心人员:留心观察各画面,发现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5)保洁员:在暴雨其间,要检查各自负责地段的沙井、地漏等排水口,发现堵塞应立刻清理。

(6)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应留一人在管理处或监控中心,指挥全面工作。

应急救援预案 篇六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二)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救援装备情况。

(三)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和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加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对各类运输工具的数量、车型或船型进行统计并建立动态数据库。应保障公路和水运设施的完好、畅通,公路设施和水运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组织与实施,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县(区)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六)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置工作中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七)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视情况由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县(区)政府或市政府协调解决。

(八)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防灾、避灾的要求,城市建设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特殊情况,在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和人防设施等项目建设时应考虑增加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

(九)技术储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救援应急预案 篇七

目录

一、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1

二、适用范围……………………………………………………………1

三、职责…………………………………………………………………1

四、应急响应……………………………………………………………3

1、重大事故应急报告和现场保护………………………………3

2、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措施………………………………………3

3、重大事故应急其它措施………………………………………4

五、爆炸火灾应急预案………………………………………………4

1、潜在火爆炸火灾事故的范围…………………………………5

2、控制措施及要求………………………………………………5

3、监督、检查……………………………………………………9

六、防火处坠落应急预案……………………………………………12

1、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有几种情况………………12

2、控制措施及要求………………………………………………14

七、物体打击应急预案………………………………………………15

1、建筑施工现场物体打击形式原因……………………………16

2、物体打击的预防………………………………………………16

八、触电应急预案……………………………………………………17

1、施工现场触电事故的规律……………………………………17

2、预防触电的措施………………………………………………18

九、机械伤害应急预案………………………………………………20

1、搅拌机械伤害…………………………………………………20

2、木工机械伤害…………………………………………………20

3、钢筋加工机械伤害……………………………………………21

4、卷扬机伤害……………………………………………………22

5、起重机具伤害…………………………………………………22

6、起重机械伤害…………………………………………………23

7、施工升降机伤害………………………………………………25

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26

1、常见的食物中毒………………………………………………26

2、预防措施………………………………………………………26

十一、坍塌应急预案…………………………………………………26

1、土方工程的坍塌及预防………………………………………26

2、模板工程的坍塌及预防……………………………………29

十二、现场急救………………………………………………………33

1、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做好三件事………………………33

2、触电事故的现场急救…………………………………………33

3、外伤、骨折的现场救护方法…………………………………35

4、中毒事故的现场急救…………………………………………37

5、火灾现场人员自救措施………………………………………38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阿瓦提县文明佳苑二期1#楼建设项目,阿瓦提县文明佳苑二期1#楼工程、工程建设地点:阿瓦提县;属于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九层;15468.32m2,计划x年3月日开工,x年月日竣工。

本工程由阿克苏朋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阿克苏中远世纪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新疆天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地质勘察,深圳浩源监理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阿瓦提县高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由杨建军担任项目经理。

一、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预先控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有序的事故抢救和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促进本企业的经济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建筑工程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事故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他们分别是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2、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在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中,应服从领导,履行职责,有机配合,具有良好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战斗力。

3、成立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其指挥部班子人员系本项目安全领导组成员。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4、总指挥部下设分指挥组

(1)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指挥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4)物流供应指挥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5)善后处理指挥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报告、调处和善后工作。

5、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际施工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4)在本工程处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环境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施工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召集职工大会,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职工。

(9)对专业指挥组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四、应急响应

1、重大事故应急报告和现场保护

(1)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公司安全设备科。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c、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f、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g、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的报告时间。

(2)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措施

(1)特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总指挥及各分指挥组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尽快恢复事件发生点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事故发生后,警戒保卫指挥组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事故发生后,医疗救护指挥组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应急医疗设施、医疗药品,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事故发生后,物资供应指挥组应当保证应急救授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6)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指挥组应当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同时做好善后各种处理工作。

3、重大事故应急其它措施

(1)本预案是项目部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时听取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进行随机应急处置。

(2)结合项目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项目部预防重大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五、爆炸火灾应急预案1、潜在爆炸与火灾事故的范围

(1)引起火灾的主要环节(根据建筑业的特点,施工现场内)

a、临时用火多,疏于管理;

b、临时用电量在特定时段大,导线截面与负载不匹配;

c、易燃、可燃材料多,场地狭小,没有效控制施工用火;

d、施工人员吸烟,木工房木屑自燃或木花木屑接触火源;

e、生石灰受潮发热;

f、电焊气割作业时溅出的高温火花及掉落的灼热物体;

g、缺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不畅导致火情蔓延造成火灾;

h、取暖设备、液化气、办公废弃易燃物处理不当。

(2)引发爆炸的主要环节

a、氧气、乙炔气贮存、使用不当;

b、食堂液化气使用不当;

c、电焊气割曾贮装过各种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而且未经彻底清洗的容器。

d、化学品燃烧引发容器爆炸。

2、控制措施及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逐级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明确岗位职责。

(2)每年组织一次防火防爆应急技术培训或应急演习,加强法制意识和技术技能教育,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员工防火防爆培训率应达到100%,电工、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仓库保管员和化学品物质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掌握相关知识规定。

(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应按防火防爆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设位置,施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的贮存安全管理,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可燃物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并满足包括工棚、临时宿舍的间距。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a、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b、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c、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外开;

d、一切架空电线必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e、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f、施工现场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处等,应张贴(悬挂)醒目防火标志;

g、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h、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及消防通道应有消防平面图,注明消防器材的位置、数量、型号及有效期。

(4)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木工间、油漆间、电工间、机修间、脚手架等处,车间、仓库等易燃易爆部位必须设立禁火标志,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必须开具动火证,按级审批并落实监护措施;必须配备与防火防爆要求相适应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放置在醒目、防晒、易取的位置:各类应急抢险器材或物质应有明显标志,禁作他用。

(5)油料、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单独分类存放,仓库应符合消防条例安全规定,设置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物质混放,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6)项目部应加强对化学品、氧气、乙炔气等物质的管理。对未能一次用完的上述物质,按不同性质规范存放或交仓库保管,严禁随意放置。

(7)对动火有特殊要求的化学危险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应按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规范作业,决不轻易动火。

(8)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作业分级审批规定:

a、一级动火作业由分公司安全设备科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设备部和所在地区公安局消防科审批后方可动火;

b、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分公司安全设备科审批后方可动火;

c、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项目生产经理或工长审查后方可动火。

(9)动火等级划分

a、一级动火

--一禁火区域内;

--一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量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一各种受压设备;

--一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b、二级动火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

———小型油箱等容器;

———登高焊割等明火作业。

c、三级动火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场所进行明火作业。

(10)初起火情常用的几种灭火方法

a、电气火灾:断电拉闸,采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b、木屑等非化学品、气体火灾:采用水、干砂和泡沫、酸碱灭火器扑灭。

c、油料、气体及化学品火灾:采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的同时用水冷却容器,防止爆炸。

(11)发生较严重的火情或已形成的火灾,一方面迅速疏散人群,并立即组织人员分燃烧物的'种类采取适当的方法积极扑救;同时迅速向“119”报火警,请求消防队扑灭。

(12)项目部正确使用取暖设备、液化气,正确处理办公废弃易燃物。

(13)若发生了爆炸、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进行运作,消除或控制事态扩大,并以最快方式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

(14)若爆炸、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领导应对预案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如不能满足应急和响应要求,及时修改补充应急预案。

(15)若突发事故中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务院(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3、监督、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班组防火防爆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检查出的不合格项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Q/TZE、B05-20xx执行。

六、防高处坠落应急预案

1、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四口”处坠落

a、电梯井门口未设置固定栅门或护栏,井内未隔层张设安全

平网和铺设防护板;

b、洞口醒目处未挂安全警示标志;

c、工人在洞口危险部位逗留;

d、预留洞口未用固定盖板或护栏防护。

(2)临边处坠落

a、楼层周边无防护;

b、虽有防护而未按规定设置;

c、卸料平台的外侧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3)脚手架上作业坠落

a、搭设外脚手架时里排立杆与建筑物外墙面间距过大而又未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b、作业层的脚手板或竹笆片未能满铺铺牢;

c、脚手板超载或材质不符合要求而发生断裂;

d、未设置护身栏杆或护栏不符合要求;

e、里脚手架搭设不稳固,脚手板材质差;

f、思想麻痹;

g、脚手板悬挑过长或搭接不牢;

h、脚手架倒塌主要是外脚手架基础、搭接、材质、与建筑物拉结等不符合要求。

(4)悬空作业坠落

a、在垂直运输机械的组装、拆卸及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中,

由于工人是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作业的,所以稍一疏忽就有坠落的危险。

①垂直运输机械在组装、拆卸时,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②安全带使用不当;

③井架组装时,架体基座与基础间未埋设螺栓固定,也未拉临时缆风绳;

④拆除脚手架时未按规定由上往下分层拆除、未系安全带。

b、在工程收尾过程中,安装落水管、玻璃或油漆门窗时,站在外窗台或不牢靠的立足点上作业引起坠落。

①未系安全带且没有戴好安全帽;

②脚穿硬底鞋、易滑鞋上岗;

③过早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c、在高处绑扎钢筋、支模、浇注砼时坠落。

①未设置操作平台;

②未用安全网防护;

③未系安全带。

(5)吊篮载人坠落

违章开机,违章乘坐吊篮。非载人垂直运输机械的设计制造均按载货要求处理,对载人没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一旦载人后常因断绳、吊篮出轨、连接松脱而坠落。

(6)其他情况的坠落

a)翻越阳台、窗口或攀登脚手架时坠落;

h)排除井字架、龙门架吊篮故障坠落;

c)登爬梯、人字梯坠落;

d)冬季施工时滑倒坠落。

2、控制措施及要求

(1)牢固树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自己的作业段和作业面,如发现防护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或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2)要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悬空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易滑鞋上岗作业。

(5)上下作业应走脚手架斜道或楼梯,不得攀登脚手架或翻越阳台、窗口,严禁乘坐井字架、龙门架吊篮和其他非载人起重机上下。

(6)高处作业时,除正确使用安全带外,还要注意站立位置要得当、稳妥,不宜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7)用单面梯登高,上端要扎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8)冬季施工时,作业前应先清除作业面上的霜冻或积雪,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9)酒后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眩晕症等疾病者不得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10)不得在洞口、临边等危险部位滞留,严禁在无遮拦的高处休息。

(11)搭设安全平网应每隔3m设一根支杆,支杆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保持45°,网应外高内低,网与网之间拼接严密,不留缺口,离墙体不得大于15cm,网内杂物要随时清除。

(12)高层施工采用悬挑或悬挂式脚手架时,必须有设计方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如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时,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必须立即复原。

七、物体打击应急预案

1、建筑施工现场物体打击形成原因

(1)人为操作不慎

a、砌筑过程中,由于砍砖或锤击毛石修边,易形成碎块坠落或外崩伤人;

b、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由于震捣或下料位置不准,使混凝上溢出模壳坠落。拆模后,敲凿涨壳混凝土形成崩块坠落伤人;

c、在钢筋定位、绑扎、模板支护及拆除过程中,由于钢筋绑扎、焊接不牢或钢筋临时搁置点失稳,模板支撑不牢靠,拆除模壳操作不慎,使钢筋、模板坠落伤人;

d、在脚手架搭设、井架、塔吊等机械设备拆装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致使零部件、传递工具坠落或违章抛掷物件伤人;

e、安装过程中的物体坠落。楼板等预制砼构件安装时,由于搁置点偏小,常因塌裂或安装位置不准而形成坠落;门窗、玻璃、水电器材、风暖设备、装璜材料安装时,常因操作不慎形成物体打击等。

(2)施工现场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

施工现场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不到位,无个人防护用品或个人防护用品不全,使用不正确,是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根本原因。

(3)起重作业过程中的物体坠落

由于起吊物体绑扎不牢、外溢,松散物体无集装措施,起重机械发生机械故障,如制动失灵,钢丝绳、销轴、吊钩断裂,连接松脱,滑轮破损,出轨等,均能造成落物伤人。

(4)施工质量差、建材质量低劣

装饰、装修过程中,如所用建材质量低劣,特别是粘贴材料

配合比不正确或用劣质粘贴材料,可致使装饰材料(如花岗岩、大理石、面砖、铝板、塑板、轻钢龙骨、玻璃等)剥落而造成物体打击。

2、物体打击的预防

(1)学习、了解施工现场个人防护常识及措施,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2)对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如有裂纹、损伤、连接松动等缺陷,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3)作业前,应对周围的操作环境进行观察,检查操作面上方、周围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牢靠。立体交叉作业时,各作业层必须有密目式安全网或木板、竹笆等防护。进行敲凿作业时,应注意周围的作业人员,防止碎裂崩块伤害自己和他人。

(4)在进行安装、拆卸作业时,要设禁区标志,派专人负责监督,严禁无关人员逗留或穿行。

(5)施工作业场所如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来的物料、废料或余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堆放或向下丢弃。传递件禁止抛掷。

(6)作业中,如发现有异响、落物或其他险情,应及时避到安全地带。

八、触电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触电事故的规律

a、6 -- 9月份触电事故多,主要原因是天气炎热、空气潮湿,降低了电气设备绝缘性能;施工人员劳动强度大,出汗多,皮肤电阻减小,触电危险性增大;

b、携带式和移动式设备触电事故多。主要原因是施工中这些电气设备经常移动,工作条件比较差,容易发生事故;

c、电气连接部位触电事故多。主要原因是插销、开关、接头等连接部位机械牢固性差,带电部位容易外露,电气可靠性较低,容易发生危险;

d、非电工触电事故多。主要原因是电气设备种类繁多,而操作人员绝大部分为非电工作业人员,他们电气安全知识比较缺乏。

e、违章作业造成触电事故多。主要原因是操作者有章不循,私接乱拉,随意敷设,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等;

f、设施和防护不符合要求造成触电事故多。主要原因是使用损坏了的电气设备,建筑物附近高压线防护不严或无防护,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无保护接地(零)和未装漏电保护器等。

2、预防触电的措施

a、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b、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器等装置是否完好;

c、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d、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e、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f、搬扛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碰触到电线;

g、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湿物,如毛巾、衣服等;

h、禁止私用电炉取暖、烧饭、做菜等;

i、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要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绝对不能碰触;

j、电线必须架空,不允许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楼面应设过路保护;

k、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应符合规程要求,不准将吊灯导线拉来拉去;

l、临时照明灯和经常移动的照明灯,以及地下、沟道照明

灯,应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

m、不得用湿手去碰触电气设备,禁止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或用水冲洗各种电气设备;

n、作业完毕要把闸刀拉下,锁好配电箱、开关箱:电箱内不许放置任何物件、工具;

o、电线折断掉落地面时,不得靠近或用手去拿,.应赶快找电工处理;

p、雷雨时,不要走近电线杆、铁塔、架空电线,也不要在孤独的树下或屋边避雨,以防遭雷击;

q、万一发现有人触了电,不得用手直接去拉触电人;

r、万一发生电气火灾,要立即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以前,不得用水或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

s、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要合理、可靠,必须实行

包括总电源在内的两级漏电保护;

t、电工作业时,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在停电检修时,必须在闸刀处挂上“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必要时要有人监护:

九、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1、搅拌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拌和机)伤害

a、伤害原因

①料斗提升过程中,人进入或头、手伸入料斗与导轨架之间,被料斗轧死或致残;

②人在进入搅拌筒或料斗与导轨架之间清理过程中,由于电源未切断,他人误操作造成伤害;

③料斗提升绳断裂引起料斗坠落伤人;

④在机器运转过程中将手或木棒等伸入搅拌筒造成伤害:

b、防治措施

①搅拌机操作必须定人定机;

②搅拌机在运转过程中或未切断电源前,严禁进人导轨架;

③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

④进人筒内清理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有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箱;

⑤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清理料斗坑时,必须用链条或安全钩扣牢料斗。

2、木工机械(圆盘锯、平刨)伤害

(1)一般要求

使用圆盘锯、平刨时,常发生手指割伤事故。木料过湿或有节疤、铁钉、锯片磨钝,锯片缺齿过多等原因均可造成事故:

(2)圆盘锯伤害防治措施

①非本工种人员严禁操作木工机械;

②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2cm为限;

③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抬高。遇到木节要缓缓送料;

④操作人员不得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锯上方应加设防护板;

⑤锯片相邻缺齿超过2个、有裂纹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3)平刨伤害防治措施

①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cm,严

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或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②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 cm、长度小于40 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

③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钉子、杂物清理干净;

④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内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3、钢筋加工机械伤害

a、伤害原因

①由于刀片损坏或磨钝,钢筋未握紧,造成摆动伤人;

②运转过程中直接用手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时致伤;

③弯曲钢筋半径内站人被打击。

b、防治措施

①非钢筋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

②钢筋加工时,严禁加工直径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

③切断机刀片安装应正确、牢固;

④切断时,应在活动刀片退回时进料,必须握紧钢筋,手与

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如切断短料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不得直接用手送料;

⑤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⑥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站人;

⑦使用钢筋调直机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当钢筋送入后,手与轮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4、卷扬机伤害

a、伤害原因

①由于操作失误,人被卷入滚筒造成骨折或死亡;

②由于无过路保护,人跨越钢丝绳,钢丝绳断裂伤人;

③制动失灵、卷筒与减速箱脱离或钢丝绳断裂,造成重物或吊钩坠落伤人。

b、防治措施

①坚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人员开机;

②卷扬机的基座安装必须平稳牢固;

③操作前,必须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各零部件的松紧完好情况;

④严禁任何人跨越钢丝绳;

⑤操作工应穿紧身衣、裤,不得留长发。

5、起重机具(千斤顶、葫芦)伤害

(1)伤害原因

①千斤顶放置在松软的地面上,载荷重心与千斤顶轴线不一致,顶升过程中,由于基底偏沉或载荷水平位移而发生千斤顶偏歪、倾斜,引发伤害事故;

②葫芦由于固定不牢靠,超载或悬挂方法不当坠落伤人;

③产品质量低劣或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2)防治措施

①千斤顶的额定起重量应大于设备的实际重量;

②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作业面上并在底座下铺坚硬的垫木或钢板;

③不允许用吊钩钩尖吊挂载荷;

④操作起重机具时,人应站在重物的侧面,并随时注意重物的变化情况: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以免重物倒塌、坠落。

6、起重机械(塔机、履带吊、汽车吊、轮胎吊、井字架、龙门架)伤害

(1)伤害原因

①无证操作引发事故;

②超负荷吊装或斜拉失去稳定平衡,造成倒塔事故;

③由于斜吊,重物离开地面后迅速向钢丝绳竖直方向剧烈摆

动,造成恶性打击事故;

④在受到大风侵袭时,因夹轨钳未锚牢,下旋式塔机出轨或

倒塔;

⑤砖头、钢筋、钢管等散装物品绑扎不牢,吊运过程中造成

物体打击事故;

⑥铰点联接处销轴上的开口销不符合要求或不全,引起销轴脱落事故,造成折臂或倒塔。螺栓松动、零部件长期失修造成事故。

⑦保险装置失灵造成事故;

⑧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手势)不清或不正规,司机误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

⑨由于接地装置不符合要求,遭雷击或电气设备漏电引发触电事故;

⑩吊钩或钢丝绳断裂,重物坠落伤人;

塔吊安装位置与高压线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且未加防护,吊钩、索具或钢筋等金属物件碰撞高压线引发事故;

搭设井字架时,不拉设临时缆风绳,基础、地锚设置及缆

风绳(或附墙)不符合要求,造成倒塌事故;

违章乘坐井字架、龙门架的吊篮,坠落伤亡。

(2)防治措施

①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

证后方可上机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②起重机司机必须熟悉自己操作机TO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③严格执行“十不吊”;

④吊物未停稳前不应靠近或用手抓住吊物,以免撞击或惯性

作用将人甩出;

③不得在吊物下行走和逗留;

⑥起重机械的安全限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⑦操作起重机械前应仔细检查制动器的间隙和磨损情况、钢

丝绳的断丝情况、联轴节螺栓的紧固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⑧井字架搭设达llm高时,必须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

绳安装后方可拆除临时缆风绳,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缆风绳;

⑨井字架、龙门架吊篮严禁载人;

⑩严禁超重,严禁斜吊物件;

吊钩或钢丝绳断裂,重物坠落伤人;

机架必须有可靠的接地;

在吊篮升降过程中,严禁将头、手伸入井字架内;

在装拆起重机械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穿硬底及塑料底鞋,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拆装作业中的工具及零部件的接传应可靠,严禁向下抛掷;

严禁酒后从事起重作业:

7、施工升降机伤害

(1)伤害原因

①由于提升吊笼的钢丝绳断裂或限速器失灵造成吊笼坠落;

②限位装置失灵、误操作、超载超员引发事故;

③卸料口无防护或防护门未关闭造成高处坠落:

(2)防治措施

①无证人员一律不允许操作施工升降机;

②限速器和限位装置应由专人按原厂规定进行调整、试验、检查和维修;

③提升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必须及时更换;

④升降机运行过程中,严禁将手、头伸出窗(门)外张望;

⑤严禁超载超员:

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常见的食物中毒

(1)吃馊饭剩菜、隔天烧好的熟食品中毒。此类中毒一般在6-10月份较常见,这一时期气温较高,细菌繁殖快,食物被细菌污染以后加速腐败变质,产生大量毒素,即使经过高温回锅,也只能杀死细菌,而食物中的毒素仍无法去除:因此,食后易引起中毒。中毒者大多起病急,并不断加重,腹痛难忍,呕吐、腹泻,如不及时送医院治疗,病人会因体内严重缺水而危及生命。

(2)酒精中毒。误食工业酒精或过量饮酒均可引起酒精中毒:其主要症状为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头疼、呕吐,重者无法维持身体平衡,口齿不清,最后导致昏迷:昏迷10小时以上者有死亡危险。

2、预防措施

(1)不买、不吃腐败变质的饭菜,避免购买市场上出售的熟食品;

(2)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生熟食品要分开,熟食品存放要保持通风,并防止苍蝇叮爬;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消灭“四害”;

(4)讲究个人卫生,食堂炊事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领取健康证;

(5)不酗酒、不喝假酒;

(6)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十一、坍塌应急预案

1、土方工程的坍塌及预防

(1)坍塌原因

①放坡不够,或由于贪利、图省工而没有用固壁支撑保护;

②边坡顶面静、动荷载超限。当边坡顶面受压或受震动后,土体的内聚力、摩擦力和剪力就减少;

③施工方法不正确;

④环境与地质条件的影响。现场狭小或地处市区内,防护设施不全,以及地质情况异常,采取措施不及时;

⑤自然雨水的浸泡。现场排水不畅,尤其是雷暴雨前未截住流入槽坑内的地面水;

⑥解冻坍塌。昼夜温差大,夜冻日化,土体时胀时缩,土粒

变得松散,粘结力降低:

(2)预防措施

①动土前,要向班组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办理好交

接签字手续;

②开挖槽坑时,要视设计深度和地质资料中的土质类别来确定放坡系数:如放坡受现场条件限制,必须采取加设支撑的方法;

③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

④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槽坑底标高,边

坡挖成直立壁且不加支撑时,其开挖深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的允许深度以内。如超过允许深度时,应根据土质类别和开挖深度按照规范规定的放坡系数放坡;

⑤在边坡顶面,要尽量减少静、动荷载。弃土的堆放,距开挖边缘应大于0.8——1.0m,堆高不得超过1.5m。弃土亦不得靠近邻近建筑物或临时工程的墙体。如只能在此堆放时,应保持0.5m以上安全距离,以防墙体受压坍塌。为减少震动影响,动力机械与开挖边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开挖边缘上行驶机动车辆和堆放料具。对于在槽、坑底施工垫层或回填需要夯实里的震动应事先适当加大放坡系数,必要时设专人值班,随时注意和预防土方的滑坡和坍塌。当发现险情迹象时,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待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⑥施工方法必须正确:开挖槽坑时和取土时,严禁采用掏洞或挖空脚的方法。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均衡开挖。开挖较松软土和普通土时,每人每段长度宜在4m左右,应自开挖端向后倒退开挖。开挖坚土时每人每段长6m左右。用镐刨时,应自开挖点向前进行,迎面不得站人。操作人员严禁在坑、槽内休息;

⑦当要更换支撑时,必须先支牢新撑,再拆除旧撑。支撑全面拆除前,应根据回填顺序自下而上进行,并随拆随回填;

⑧地处市区内或临街建筑的土方工程,周围应设置栏杆和警示牌,禁止闲杂人员和儿童入内。在靠近大路旁和常有行人过往的地方开挖时,夜间需增设红灯警示;

⑨开挖后地质情况异常,遇有沙子、河卵石及松散土层应加大放坡系数或加设固壁挡土支撑;如碰上淤泥、流沙、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可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多种方法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使地下水位低于开挖面0.5m以上。开挖集水坑时,应既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又要与基础底面有一定距离,防止基础结构遭受破坏;

⑩雨季开挖的槽、坑,常有被雨水浸泡的可能。因此,高层建筑物的地下室、建(构)筑物的深基础和深埋管道,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当无法避开时,首先要制定好单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排水必须畅通,尤其在雷暴雨前,应采取措施防止雨后地表水流人槽坑。对槽坑的积水要及时抽排,尽量缩短被雨水浸泡的时间为使积水排净,可加挖集水坑;

在高寒地区,春暖解冻时施工,应防止解冻时的坍塌,掌握好气温变化,做好预控预测工作;

槽坑内挖土,应随挖随运。槽坑内修筑运土坡道,随挖深而延伸。坡道坡度一般不大于1:4,坡面宜铺设笆板防滑。运土道路和空车道路应避免交叉,防止两车碰撞。坡道最后挖除。也可把槽坑内的土集中装入吊斗车吊出;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深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机械挖土时,按机械的有关操作规程进行。

2、模板工程的坍塌及预防

(1)坍塌原因

①支撑基础强度不够,发生沉陷,造成支撑失稳;

②支撑材料的强度、刚度不符合技术标准;

③支柱间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数量不足或材料不符合技术标

准;

④支模操作未按顺序进行,没有全面固定好,就进行下道工序;

⑤模板顶面上堆放的材料、设备严重超荷;

⑥混凝土还未达到规定龄期和强度,就过早拆除模板。

(2)预防措施

①承重模板工程的安装与拆除,要遵循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模板支撑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模板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针对工程特点,提出明确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②支撑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不允许发生沉陷。对多层结构的支撑,要保证上层支撑的荷载能直线传递到下层支撑结构

③模板的支撑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用料上必须注意:木模木支撑不得使用严重腐朽、扭裂、破(劈)裂的材料,钢模钢支撑不得使用严重腐朽、变形、开裂、脱焊、螺栓松动的材料;

④支撑要垂直,顶和底要平整,支柱间应设横顺拉杆和剪刀撑,确保牢固稳定。必须考虑模板和支撑的自重、钢筋和新浇混凝土的重量、施工人员和设备的重量,抗倾倒系数不小于1.5;

⑤支模前应检查所需的工具,如锤、斧手柄等有无松动、断裂,如有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支模应按顺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模板安装过程中,顶撑应设固定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物体或临时物体相连接。在进行着的作业区间,全部工作未做完前,不应间歇,柱头、搭头、顶撑、拉杆等都必须安装牢固连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能离开。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⑥模板顶部严禁超荷堆放材料和设备。浇筑混凝土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质量监护;

⑦结构上承重较大的模板和支撑,必须在新浇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方可拆除;

⑧拆除模作业时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区应设警戒线,以防有人误入被砸伤。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稳,作业时要保持自身平衡,不能猛撬,以防失稳坠落而发生事故。

⑨拆除组合模板时,一般应后装的先拆,先装的后拆;先拆侧模,后拆底模;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或根据模板的设计进行拆除。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已拆活动的模板、支撑必须连续一次拆完方可停歇,以免松动的模板、支撑落下伤人。

拆除的模板必须边拆边清理,以免钉子伤人,阻碍通行。楼层等高处拆下的模板及支撑材料不准抛掷,必须使用起重吊机或井字架、龙门架等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整齐。

(3)房屋拆除工程坍塌的预防

a、在危旧房屋的翻、改建项目和旧城改造中,所拆除的建(构)筑物之种类、结构、已使用年限及危、坚程度各不相同,而且被拆建筑物的有关技术参数难以测定和准确计算。因此,在房屋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预防坍塌;

b、动拆前,应先检查拆除区域内水、电、煤气等各种管线有否全面切断、移位,并了解有关图纸和技术档案资料、历年大修内部结构的改动情况,以及地上(下)设施、隐蔽工程分布情况,再实地进行细致的查勘,编制拆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c、对邻近应保留的建筑物,必须保证其不受影响,采取可靠的防护技术措施:局部拆除的,对保留部分应视情况先加固;

d、拆除施工用电架线,不得安设在被拆建筑物上。拆除现场应设置围栏,划定危险区域警戒线,竖立警示标志;

e、拆除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作业应先拆非承重结构,后拆承重结构。在拆除二层以上或高大建筑物的栏杆、楼梯、楼板、大梁等时,脚手架应与同层次或同高度整体拆除进度相一致;

f、在高处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配备垂直运输设备,设置流放槽,禁止向下抛掷拆除物。卸下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计划地点或随时外运;

g、在高处进行拆除作业的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发现腐朽、扭曲、折损、裂缝、倾斜、断裂等危险结构或部位,应设置临时支撑或采取其他措施后再继续作业。不得在屋面、楼面、平台、墙体等部位聚集人或集中堆放材料;

h、大型构件拆除前,必须先凿开单体,切开焊点。现浇整体构件,可分段切断凿开,然后

救援应急预案 篇八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类型,结合医院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攀枝花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公路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日常监测预警机制及信息报告程序

(一)日常监测机制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由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室、

预防保健科及医院医务科组成,医院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建立传染病及肠道门诊登记,对病人基本信息、诊断、

去向等进行登记。

3、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定期对部段内各食堂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医院值班电话报告制度。

(二)信息报告程序

1、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发生的影响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集体中毒、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等事件,应急时向医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医院应在接诊的同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院发现重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医院发现涉及职工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病例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会同两委办及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同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医院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及时转院。

(三)医院对前来就诊的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将病历复印件随病人转送到指定的医院。

(四)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后,应该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资料。医院要每天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2、医院必须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门诊、急诊、治疗、注射室、观察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六)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职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职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职工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职工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一旦发生疫情,对总段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人员外出总段的管理规定,限制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院外出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工作人员必须向医院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医院报到,接受必要的身体检查。

5、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乡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单位的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由医院安排集中观察。

(七)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院内办一些健康专栏和讲座,宣传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预防知识。充分利用本院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救援应急预案 篇九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应对处置水上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水上(包括我省管辖通航水域及有营运船舶的封闭水域)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搜救工作。

1.4工作原则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决策的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事发地市州人民政府市州长任副指挥长,省地方海事局、省水利厅、省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民航湖南监管局、省军区司令部、武警湖南省总队、省消防总队(省应急救援总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地方海事局,由省地方海事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指挥部

统一指挥协调全省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搜救行动;组织采取搜救应急行动,调动所需人力、物力做好相关工作;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搜救行动作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国家及兄弟省区市水上搜救指挥机构请求帮助与支持。

2.2.2省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落实省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制定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搜救行动工作程序和工作细则;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记录、报告、通报和汇总水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研究协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问题,牵头起草水上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完成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应急处置和搜救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搜救资源和技术支持;负责协调专业和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水上搜救;指导省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省地方海事局承担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调用事故水域的其他营运船舶及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搜救;承担省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省水利厅提供应急处置实时水文资料,组织事发流域水位调度工作,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协调。

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做好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省发改委指导、审议水上事故预防规划的编制,支持水上事故预防项目的建设;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省安监局参与水上搜救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省公安厅组织公安水警和船艇协助交通、海事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水上搜救应急行动;负责重大应急搜救活动的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维护。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水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省农委负责提供渔船的遇险信息、水上搜救所需的技术支持;负责组织事故现场附近的渔船参加水上搜救应急行动。

省民政厅参与水上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及善后工作。省环保厅参与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污染处置,负责提供污染水域的环境监测信息和与水域污染相关的环保技术支持。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电台及时发布信息。

省财政厅负责及时申请、安排和拨付搜救资金、物资,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其使用。

省气象局负责水上搜救的气象信息和技术保障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水上搜救应急行动通讯保障工作。

民航湖南监管局负责提供民用航空器水上遇险信息和搜救技术支持,参与民用航空器的水上搜救指挥和协调。

省军区司令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湘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水上搜救、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处置等工作。

武警湖南省总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省消防总队(省应急救援总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部队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3 专家组

省指挥部设立水上突发事件搜救应急专家组,负责为省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2.4现场组织机构

2.4.1现场指挥部

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水上搜救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设在当地海事局,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省指挥部下达的水上搜救工作任务;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方案;开展各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4.2应急救援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

(1)信息处理组:贯彻执行指挥部指令,负责应急搜救工作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定指挥船。

(2)评估判断组:根据现场险情发展、应急响应方案实施效果做出初步评估,提出调整应急响应措施的意见或结束应急响应行动的建议。

(3)后勤保障组:指导船舶、设施组织自救、互救;

负责调集社会救助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4)应急行动组:当险情发生急剧变化时,在能确保降低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水域污染的前提条件下,有权采取有关合理行动。

(5)监测监视组:负责应急搜救现场的险情监测、监视,报告现场情况或请示紧急事项。

(6)警戒警备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维护通航秩序。

(7)善后处理组:负责清场和撤离现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并做好善后工作。

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预警

各级水上搜救机构应结合日常管理加强辖区水域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调查、分析和登记,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及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应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风险等级和性质,制定防范应对措施,加强日常监控、检查。

预警信息监测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通过信息播发渠道向有关方面发布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预警信息一般包括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灾害预报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信息。

3.2信息报告

3.2.1报告程序

值班人员发现险情或接到事件报告时,应立即与事发地有关部门联系,迅速确认水上突发事件性质和等级,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

3.2.2报告内容

报告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快捷、准确,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损害程度等情况;

(3)事发船舶及所属单位相关情况;

(4)事件的简要经过及目前处置情况;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应急响应

4.1事件分级

水上突发事件根据其对生命安全、水域环境的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4.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水上突发事件(Ⅳ级):3人以下落水待救或10人以下人员遇险;300总吨以下普通货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触损、搁浅、风灾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船舶溢油5吨以下。

4.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水上突发事件(Ⅲ级):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落水待救,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遇险;300总吨以上1000总吨以下普通货船发生事故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船舶溢油5吨以上20吨以下。

4.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水上突发事件(Ⅱ级):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落水待救,或30人以上60人以下人员遇险;1000总吨以上3000总吨以下普通货船发生事故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船舶溢油20吨以上100吨以下。

4.1.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上突发事件(Ⅰ级):30人以上落水待救,或60人以上人员遇险;3000总吨以上船舶发生事故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船舶溢油100吨以上。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4.2.1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水上突发事件,县市区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Ⅳ级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搜救,并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州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

4.2.2 Ш级响应

发生较大水上突发事件,市州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Ш级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搜救,并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指挥部。

4.2.3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省指挥部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根据省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规定的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搜救行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家海上搜救应急指挥部。

4.2.4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省指挥部应将水上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搜救应急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上搜救中心,并提请国家海上搜救中心启动Ⅰ级响应,省指挥部在国家海上搜救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进行应急搜救。

4.3应急处置

险情发生后,事发地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搜救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态发展。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交通运输、海事、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搜救目标的具体位置或者可能位置,确定搜救区域。

(2)制定现场具体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报上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应急反应小组进行救助。

(4)组织和指挥事发现场或者附近的救援力量,为现场救助力量指定适当的搜救方式,分配搜救任务,组织搜救行动,同时应当确保其安全。

(5)迅速组织现场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6)全面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确定现场联系方式,保持与上级指挥部联系,及时反馈现场信息。

(7)安排做好现场搜救行动的详细记录,包括现场救助力量和设备情况、事故或者险情情况、搜救情况等。

(8)如出现污染情况,应当组织做好取样、取证工作,并取得当事人确认。

(9)根据现场情况变化,确定救援力量使用方案,对上级指挥部制定的应急救援方案提出建议意见。

(10)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善后处置。

4.4信息发布

各级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应急结束

船舶、设施、航空器或人员等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或污染物已得到有效控制与清除,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当地民政部门负责获救及死亡人员的安置及善后,组织社会救助;当地人民政府港澳台及外事侨务部门负责港澳台籍及外籍伤亡人员的安置。

5.2调查评估

水上突发事件救援处置工作结束后,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会同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对事件进行调查和总结评估,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市州水上搜救专业队伍和驻湘部队水上力量为水上搜救应急行动先期处置队伍,省水上应急搜救基地的专业应急搜救队伍作为后续处置队伍,并视情况向国家海上搜救中心和相邻省区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增援请求。

6.2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水上搜救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6.3通信保障

各级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建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通讯录,明确联络方式,加强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

6.4物资与技术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调拨和更新应急配送系统,保障应急所需物资;建立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及备用制度等方案;组织相关科研机构对我省水上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开展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水上应急搜救指挥机构应加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的宣传,加强水上搜救机构工作人员和水上搜救专业救助力量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水上突发事件搜救应急知识和技能。

各级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中各岗位责任,针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修订完善。

7.2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责任人员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提请省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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