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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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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具有不可避免性和可减轻性。由于人与自然之间始终充满着矛盾,只要地球在运动、物质在变化,只要有人类存在,自然灾害就不可能消失,从这一点看, 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下面是写作文的小编为您带来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最新5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帮助。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一

我区地处里下河地区,属于自然灾害易发区域。为积极主动应对灾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御体系。根据《泰州市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科学界定灾害等级

科学界定大灾、中灾、小灾的标准,是做好灾害应急的前提和基础。参照国家有关灾害评估指标与《泰州市灾害应急预

案》评估要求,灾害评估一般以县、市(区)所辖地域进行,凡绝收面积在5000亩、倒塌民房100间、死亡5人以下的为小灾;绝收面积5000-20000亩、倒塌民房100-300间、死亡6-15人的为中灾;绝收面积20000亩以上、倒塌民房300间以上、死亡人数15人以上的为大灾或特大灾。

二、灾后救灾措施

灾害发生后,在市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指挥部,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区救灾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人武部一名主管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经贸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文教局、区供销总社、水利海陵分局、国土海陵分局、粮食海陵分局、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等单位负责同志各1名。

(一)区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区的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协调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队伍,调遣救灾物资,迅速处置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根据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协调跨辖区救灾工作。

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款物,分发救灾款物。

(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灾害发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及时向泰州军分区汇报、请示迅速调集驻泰部队、武警支队、预备役团以及民兵兵力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区卫生局:迅速组织本区医疗单位医护力量,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并根据灾情调遣灾区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

三、交通运输保障及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区经贸委:迅速请示市经贸委,组织交通、公路管理等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和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必要时请市交通局调用企事业单位和民用运输车辆,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协助民政部门先遣工作队伍尽快抵达灾区开展灾害现场监测预报、灾情调查评估工作。组织粮食、供销、物资、商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调运粮食、食品(饮水)与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四、通讯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市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优先保证灾害现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讯。

其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毁坏的专用通讯设施,根据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协助保障救灾通讯畅通。

五、电力保障

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证灾区用电。

六、灾民安置

区民政局:迅速派出工作组,调查、核实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市民政部门,以后每天一报灾情发展情况,灾情稳定后,汇总上报灾情。与部队和民兵、预备队一起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死亡人数;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区文教局: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危房校舍的翻建维修工作,疏散受灾地区学校师生员工,恢复灾后教学秩序。

区统计、建设、农业、经贸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七、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

区农委: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工作,预防动物发生疫情。

八、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海陵分局:组织公安干警、武警支队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事先拟订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

灾后迅速报批、公布和执行。

九、重要目标警戒

区人武部:协调武警支队加强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十、气象预报及水位监测

气象部门与水利部门: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易发生险情的江河堤坝、涵闸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展。

十一、呼吁与接收紧急援助

区民政、外经贸、外办、接受救灾捐款办公室等部门:在征得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以及需援助捐款额。

区民政局:接收并安排国际社会和国内各地政府、群众团体提供的紧急援助,做好捐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省、市和区防灾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宣传提纲和灾情报道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引导灾民共建家园。

十三、涉外事务

区外办、台办、外经贸委、宣传部等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涉外工作。除军事禁区和由区指挥部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可以允许外国专家和救灾人员到现场考察和救灾;根据有关规定和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外国和境外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上述人员来区的接待工作,由对口单位负责。

申请来区救灾人员、专家及新闻记者的有关手续,由外事、新闻单位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予以办理;位于灾区的外资、台资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台胞、港澳同胞由对口管理部门安置;应邀来区工作、学习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华侨、台胞、港澳同胞、留学生由邀请单位负责安置;境外在区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安置。

十四、经济补助及补偿

区财政局: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金和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并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项和物品。

保险机构:组织灾区保险机构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村民理赔。

十五、其它紧急事项

由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三、临灾应急反应

临灾应急是指省、市政府发布风雹、暴雨等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重点部位和易发生灾害的地区要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

一、召开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预报区政府领导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并派出防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赴预报区检查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二、适时向预报区的政府和居民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三、区民政局会同市区气象部门加强预报区灾情监测,随时向区政府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市(区)救灾主管部门加强宏观测报点的管理,保证异常信息及时上报。

四、驻泰部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五、建设、电力、电信、水利、农业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六、公安部门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党政机关、金融、大企业(商场)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并发布临灾应急期社会治安管理等措施。

七、宣传、民政部门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八、民政、卫生、粮食、交通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乡镇(街道)、园区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单位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和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二

为了防御、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保证校园师生的生命和校园设备财产安全,杜绝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的伤害事故,本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防御气象灾害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细则和我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校园防雷电工作,掌握校园防雷电工作动态,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防雷电工作的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建立由校园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参加的防雷电抢险工作队伍。当事故发生时,下达启动防雷电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工作。

2、应急工作小组

(1)预警信息组

职责: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关注气象分析,及时掌握雷电灾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雷电事故发生时,及时掌握防雷电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现场处置组

职责: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疏散人员,清理现场,抢救伤员,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保护好各种证据。

(3)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车辆疏散,现场秩序的维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医疗、公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4)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保障处置现场的车辆调动、人员调集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

二、安全预防措施

1、提高对校园防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防雷电工作纳入校园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季节性特点,积极研究防范措施,落实防雷电工作预案。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抵御雷电伤害的意识和防范能力。各校园要把防雷电知识的宣传教育与校园其他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加强对师生防雷电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举办防雷电知识讲座,开展防雷电知识咨询,掌握雷电突发时的各种防范方式。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各校园要加强对校园防雷电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校园防雷电工作能力。

3、切实抓好防雷电安全检查工作。

(1)按规定安装防雷电设施,制定防雷电装置检查维护制度,安排具有防雷和电气知识的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工作。雷雨季节前后更应加强检查,及时排除防雷电装置故障。

(2)自觉接受气象部门防雷中心的检测服务,取得《陕西省防雷电装置检测合格证》。新建建筑物应当具有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定期对校园校舍、围墙的电路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当雷电来临时校园校舍电路安全无隐患。

(4)对于校园的图书室、电教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部室,做好定期检查防护工作,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雷电工作。

(5)建立雷电隐患台账,清除一切不安全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校园防雷电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情况要拨打110、119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及现场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1)当雷电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应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等措施,努力保证师生人身安全;(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3)立即向区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灾情;(4)保护好现场;(5)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3、当被雷电击倒人的心脏活动和呼吸停止时,应采取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法进行抢救,同时尽快拨打120请求救助。

4、因雷电导致电脑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

5、较大雷电灾害事故,校园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区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校园值班电话和校(园)长的手机 24 小时开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6、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四、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救灾过程中要提前考虑是否应切断电、气、水源等,以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2、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鉴定评估。

3、当雷电引发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4、实行责任追究。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在事发应急过程中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酿成严重后果的,由校园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着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案例 篇三

一、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 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定需要启动预案的,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镇的应急工作负责。②对本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④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⑤负责本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村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②对本村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④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二、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镇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被损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复。

三、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务必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化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各村设立以村组干部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听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以镇直干部、各村组干部为主的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四)抢险车辆保障

征集全镇钩机、铲车、大马力等抢险救援车辆,建立数据库,为及时抢险提供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

镇计生办要联系各村、各社区卫生单位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后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县级卫生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后,派出所民警、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户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镇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安全警戒区设立等抢险救援要求,检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习,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四

为了做好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农作物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xx年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一、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急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作物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十二、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应急解除。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五

为了做好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农作物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20xx年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一、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急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作物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十二、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应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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