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劳动者):
身 份 证 号:
鉴于乙方从事职务对甲方具有重要影响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故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生产、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产品,甲方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
(1)
(2)
(3)
2、无论甲、乙双方因何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乙方自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在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主要包括:
(1)
(2)
(3)
3、无论甲、乙双方因何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乙方自离职后二年内不得自己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不得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二、甲方义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工资收入的十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向甲方退还;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至企业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2、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章): 员工(签字):
签订时间: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二
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竞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6、竞争性业务: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XX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XX行为作出补充。
8、乙方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XX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XX限制期间:
(1)乙方离职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要求乙方履行XX限制义务的权利,乙方同时免除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XX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XX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XX限制补偿:每月XX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3)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XX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4、在XX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其它违反XX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特别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2)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XX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十倍。
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XX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十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XX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通知
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1)乙方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
(3)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4、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遗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上述协议,特别是其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条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协议。
乙方(签名确认):
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篇四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 24 个月 。但是甲方在乙方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
(1)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最晚不超过下月20日。
4、特别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2)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5、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
竞业协议书 篇五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3、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定义
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2、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3、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二、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1、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2、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3、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四、违约救济
1、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___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竞业限制期限
1、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____年失效;
2、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协议书 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两年内,需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并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在乙方遵守劳动合同及本协议所规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的前提下,在其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两年内,按其全年工资收入20%的标准支付补偿费用。
1.1.2支付方式为:商业保密和竞业禁止补偿费用按年度支付,由甲方于每年农历春节放假前支付至乙方预留的银行帐户,如乙方账户无法支付,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仍需遵守劳动合同和本协议。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2.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客户信息,产品配方,产品检测报告,工程信息,经营信息(产品定价,经营策略等)商业利益、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上述资料等各项权利均归甲方享有。
1.2.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具体应承担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产品配方,产品检测报告,工程信息,经营信息(产品定价,经营策略等),不得私自收集客户信息,生产配方等商业秘密。
1.2.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的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守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1.2.4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处,乙方作为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1.2.5乙方承诺,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其他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诺保密义务的业务资料、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2.6乙方承诺,在其离职后两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1.2.7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和侵权赔偿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或追偿。
1.2.8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内,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
1.2.9乙方承诺,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直接、间接或者试图影响本企业的客户关系,使用其向离职职工或者第三方转移。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引诱、或拉拢在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本企业,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因职务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离职交接时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第二条合同的违约责任
1.3.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延迟支付约定的补偿费支付期限三个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时,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除如数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用,还应当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元。
1.3.2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应得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利息损失(如已经支付违约金,应当予以扣除)。
1.3.3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分。
1.3.4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延迟支付约定的补偿费支付期限三个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
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商业秘密协议的效力。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效力之分割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体条款,无论是当事人协商修改,还是法院判决部分无效,均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第六条双方声明
本竞业禁止协议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强迫,乙方所接受时间、地域和领域的竞业限制出于完全自愿。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八条合同的持有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男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