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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论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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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你知道论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泡面作文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关于农业论文【精选9篇】,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于农业论文 篇一

目前世界上正在生产和使用的农药有几千种,而我国所在生产和使用的农药也有上千种。农药每年的使用量在50万~60万吨之间,使用面积达到了2.8亿hm2,使用的农药中有大约80%直接进入环境。我国生产农药的生产地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天津、山东等地,农药使用量较大的地区是浙江、山东、江苏等地。以水稻为主要农作物的南方地区农药使用量相对于以小麦为主要农作物的北方地区要大,生产实践中,蔬菜水果的使用频率较其它作物要高,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也更为直接。近年来,由于农药的频繁使用,导致各种害虫的抗药性逐渐增强,最终导致农药的使用次数和浓度不断的增加,各种滥用和乱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现象频繁发生、屡禁不止,导致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与危害。大量残留在蔬菜上的农药还会对人体产生直接毒害,引起急性中毒或导致农药在人体内的积累和富集,从而引发各种疾病(如癌症等),直接影响到人类的健康。同时由于农药的使用使得害虫的天敌和益虫数量急剧减少,使得农药的使用量越来越多,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目前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它们分别是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而其中最容易引起农药食物中毒的是有机磷类杀虫剂。

二、农药对环境的影响

农药的使用不仅对农作物本身有影响,同时还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着影响。农药的使用虽然可以使得农作物的产量增加,但是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觑。农药中有一部分化学性质稳定不容易被降解,水溶性低,脂溶性高,这些性质使得这些农药不容易被微生物分解而残留在环境中,有的已经停止使用几十年的药物,至今在一些环境要素中都可以检测到其残留物。WHO曾对19个国家进行过统计,统计的数据表明全世界每年大约有50万起农药急性中毒事件,真实数据高达200万起,有大约4万人因为农药中毒而死亡。农药的使用会对生物链带来严重的影响。高毒农药的使用会使得自然界中害虫与其天敌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我国有着十分丰富的鸟类资源,其中有着许多受到保护的物种,但农药的使用使得这些鸟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许多高毒农药对与野生动物而言没有安全剂量可言,例如呋喃丹。据调查在多年使用呋喃丹的浙江省义乌市某甘蔗种植区内,在一个由低丘陵地、村庄、农田组成的约5km2的生态环境中,仅发现一只麻雀;在使用多年呋喃丹的甘蔗地lm2的耕作层土壤中,只发现3条蚯蚓,而在邻近末施用呋喃丹的对照地中有30多条。据当地农民反映,使用呋喃丹初期,施药后的土表可见到大量死亡蚯蚓,现已少见。当时还可以见到小型兽类被毒死情况。还有研究表明,在珠穆朗玛地区东绒布冰川海拔高达6500米以上的地区有有机氯农药痕迹,这表明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基本已经无处不在了。因此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关于农业论文 篇二

文革以后农史研究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其特点是在前一阶段整理农书的基础上,以农业科技史为中心,对农业生产力、生产关系、农业政策、农业文化等各个方面开展全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专业农史机构的研究和专业农史机构以外的各学科的有关研究也获得初步的整合。由于内容较多,本节分为两部分,首先概述新阶段的一些主要特点,然后简要介绍重要研究领域及其重要成果。

(一) 农史研究新阶段出现的原因及其主要特点

1、 新形势出现的主客观原因

客观上,文革结束后我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阶段,实现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需要从农史研究中获取借鉴,这给农史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量。主观上,建国后十七年以资料整理为中心的工作已经为农史研究打下很好的基础,循此继进,开展全面的史的研究是学科自身发展的趋势。这种发展在文革中被人为地中断了。文革结束后,人们被压抑的研究农史的热情迅即迸发出来。这在1977年安徽合肥召开的中国生物学史(包括农、医史)学术讨论会上已有所表现。1978年,农业部和农科院不失时机地提出了编写《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的任务。1979年,在郑州召开的第一次编写会议,被农史界学者喻为"农史研究春天"的到来。继之,80年代初又有《中国农业百科全书》的上马,该书特设《农业历史卷》,在草拟框架时,确定其内容包括农业起源与原始农业、农业生产史、农业经济史、农业思想史、农业科技史、地区农业史、少数民族农业史、世界农业史等学科分支或项目,实际上是大致明确了农史学科的"四至"。从1995年开始,在郑重会长的倡导下,中国农史学会组织编写全面反映中国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历史发展《中国农业通史》,全书分原始时代、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近代卷和边疆民族卷,另有附录一卷,共10卷,规模宏大,目前仍在编写之中。这些动员整个农史界力量编写的大工程的启动,对农史学科的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在不同学科加速交叉融合的形势下,友邻学科理论方法以至资料的引入,也为农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生长点。这些既促进了农史研究新阶段的到来,也成为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之一。下面简单介绍这一新阶段的一些主要表现和特点。

2、 研究队伍空前壮大

3、 农史刊物的创办

1981年,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当时还是筹委会)和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联合创办的《中国农史》季刊和中国农业考古中心主办(后与中国农业博物馆合办)的《农业考古》半年刊几乎同时创刊。前者是我国农史学科第一份专业性学术期刊,内容包括农业史、农业经济史、农业科技史、地区农业史、少数民族农业史、外国农业史和古农书研究等,大大超越原来该室集刊的范围。后者把考古文物与农史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注意反映传统农业与农业现代化、少数民族农业史、中外比较农业史、农业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融学术性、资料性、知识性为一体。从1991年起,每年增加两期茶文化的专号。在此稍前,华南农学院农业历史研究室受农业出版社的委托主编了不定期《农史研究》丛刊,从1980年到1990年共出了10辑;该刊一度计划改为季刊,但只出版了1983年第1期。1987年,中国农业博物馆创办了《古今农业》半年刊,1991年改为季刊;刊登有关农业历史、农业考古、农业资源、农业经济、农业博物馆的建设等方面的论文和调查报告。1994年,农业部当代农业史室也编辑出版了《中国当代农业史研究》。作为一种专史拥有几种学术刊物,这在中国史学界是罕见的。这些刊物不但为农史研究成果的发表提供了园地,而且促进了专业农史研究圈与圈外各种信息和成果的交流,促进农史研究与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从而大有利于农史学科的发展。

4、 研究领域的拓宽,资料来源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

这是新时期农史研究发展的重要特点。在这个题目下实际上包括了三方面的问题,但它们又是相互联系,难以分割的,所以我们把它们放在一起叙述。上面谈到,建国后十七年的的农史研究是以整理农书为中心的,本时期,这一工作仍在继续,但重点已经转到史的研究。大体说来,在九十年代后期以前,研究是以农业科学技术史为中心展开的;从九十年代后期开始,以《中国农业通史》的编纂为契机,转入更全面的农业史研究的阶段。与研究领域拓宽紧密相联系的,一是新资料来源的开辟,二是与友邻学科的交叉融合。文革前农史研究收集和运用的主要是农书的材料、历史文献的材料,方志的材料;文革后,除继续发掘和利用这些材料以外,又加入了新的材料,最突出的是考古学的材料、民族学的材料和以"满铁"调查资料为中心的近现代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材料[1] 。农史学科的资料基础更加雄厚和广阔。这一时期农史研究的方法,除继承前一阶段的传统外,还引入不少学科的理论方法,又有其他学科的学者加盟农史研究,于是出现了农史研究与友邻学科交叉融合的态势,以至形成农史研究的新领域或新的生长点。上面说到的考古学、民族学材料加入农史研究,同时就是农史学与考古学和民族学的交叉融合。它如历史语言学、历史地理学、经济学、文化学、民俗学、生态学、气候史、比较农史法、自然辩证法等的引入或加盟,都给农史研究增添新活力,使之出现多样化的绚丽局面。

这一时期农史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浮燥的风气的漫延,在有关论著大量涌现的同时出现了忽视质量的倾向,对材料和论据缺乏严谨的考据和论证、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文章已不是个别的现象,急功近利的求多、求快、求大的行为有相当大的普遍性;而又缺乏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在20世纪末,商品经济的大潮对农史研究的队伍的冲击越来越大,农史研究面临新的困难。

(二)重要领域及重要成果举隅

1、农书和农业文献的整理、校释和研究

这方面的工作在文革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前进,成绩最显著的是中国农业遺遗产研究室的缪启愉,缪氏在50、60年代已积极参与万国鼎领导的农书整理校注工作,万氏1963年去世后,农业遗产研究室的农书整理工作遂由繆氏牵头。西北农学院古农学研究室文革后期即已开始在辛树帜的领导下整理出版石声汉的遗著;此外马宗申也独立做了不少工作。现按时代的先后对综合性农书的整理作一简单介绍:

先秦:夏纬瑛五十年代在西北农学院工作时已致力于先秦农书和农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60年代调至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室(后改为研究所),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继《管子地员篇校释》和《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校释》后,完成了《周礼中有关农业条文的解释》、《诗经中有关农事章句的解释》和《夏小正经文校释》,分别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由农业出版社出版。他的工作为先秦农业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王毓瑚的《先秦农家言四篇别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是在研读夏著《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校释》的基础上写成的,对夏著作了不少有益的补充和校勘。

两汉魏晋南北朝:缪启愉继《四民月令辑释》(农业出版社,1981)后推出的《齐民要术校释》(农业出版社,1982年初版,1998年再版),是在广泛吸收前人成果基础上的集大成之作,而考订之翔实、校释之精审,超越前人,是迄今最完善的一本《齐民要术》校释本。缪氏还有《齐民要术导读》(巴蜀书社,1988年)一书,对《齐民要术》的科学内容作了分析。游修龄的《疑义考释》(收入游氏《农史研究论文集》)运用现代化科学知识考释《齐民要术》中难读难解问题,是继《及其作者贾思勰》之后研究《齐民要术》的又一力作。

隋唐宋元:这方面的成果有缪启愉的《四时纂要校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石声汉的《农桑辑要校注》(农业出版社1983),缪启愉的《元刻农桑辑要校释》(农业出版社,1988年),马宗申的《元刻大字本农桑辑要译注》也将要出版;王毓瑚校点的《王桢农书》(农业出版社,1981年),缪启愉的《东鲁王氏农书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其中,缪氏的校释后出转精,并纠正了前人的一些错误。

明清:石声汉在身患沉疴情况下奋力完成的《农政全书校注》遗稿,经过整理压缩后,1979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这是明清农书整理的最重要成果。研究《农政全书》及其作者徐光启的论著,在农书及其作者的研究中居于首位;据中国农业博物馆资料室编《中国农史论文目录索引》所载,截至1991年,有关论文达167篇。就本时期的研究而言,梁家勉的《徐光启年谱》是研究徐氏生平的力作;《中国农史》1983年第3期纪念徐氏逝世三百五十周年专集和席泽宗、吴德铎主编的《徐光启研究论文集》(学林出版社1986年)也收集了部分成果。明清不少地方性农书,如《农桑经》、《马首农言》、《三农纪》都有了校注本[2] 。王达对王恒力《补农书校释》作了增补[3] 。宋湛庆对明代马一龙的《农说》进行了整理和研究[4] 。我国最后一部大型综合性农书《授时通考》,亦由马宗申作了校注,由农业出版社从1991年到1995年分4册出齐;至此,我国重要的综合性农书已全部整理出版。

专业性农书的整理研究也有不少成果。作物、植物专书有傅树勤、欧阳勋的《陆羽茶经译注》(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伊钦恒的《群芳谱铨释》(农业出版社,1985年)等。两汉魏晋南北朝出现了不少记录岭南植物的"志录"类著作,最著名的是《南方草木状》,旧题西晋稽含著,对该书作者和撰期历来有争议,1983年华南农学院召开关于《南方草木状》的国际讨论会,将该问题的研究推进了一步。会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杨竞生撰写了《南方草木状考补》,堪称有关研究成果的总汇。缪启愉、邱泽奇的《汉魏六朝岭南植物"志录"辑释》(农业出版社,1990年),则开创了整理古代农业典籍的新体例。畜牧兽医书和水利书的整理也很有成绩。前者如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兽医研究所的《元亨疗马集选释》、杨学聪点校的《新刻马书》(均为农业出版社1984年出版)、许长乐校正的《新刻注释马牛羊驼经大全集》(农业出版社,1988年),后者如马宗申的《营田辑要校释》(农业出版社,1984年)、汪家伦的《筑圩图说及筑圩法》(农业出版社,1980年)和《浙西水利书校注》(农业出版社,1984年)。

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辑的《中国农学遗产选集》转由农业出版社出版,又有《茶》、《古兽医方集锦》、《常绿果树(上编)》、《稻(下编)》等分册问世。另外又出版了《中国茶叶历史资料选辑》(陈祖椝、朱自振编,农业出版社,1981年)、《中国茶叶历史资料续辑(方志茶叶资料汇编)》(朱自振编,东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中国古代栽桑技术史料研究》(章楷著,农业出版社,1982年)、《中国科技史资料选编--农业机械》(清华大学图书馆科技史研究组编,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森林史资料汇编》(董智勇主编,中国林学会林业史学会1993年)等资料集。为了摸清明清农书的家底,经过王达的长期努力,已知明清农书(包括佚书)已逾千种;有关成果在2001年的《中国农史》中连载。作为传统农学资料精华的整理,彭世奖编著的《中国农业传统要术集萃》(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是别开生面的一种。

对农书各别研究或综合研究(包括中外农书比较研究)的论文相当多,《中国自然科学史·农学卷》各编的有关部分,综合了有关研究成果,对历代农书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

还应该提出的是在中国农业古籍的整理和研究中,中国与东邻国家的友好合作。这里仅举两个例子:其一,被吴德铎称为"世界最早的植物学辞典"的《全芳备祖》,它的宋刻本传到日本后,长期被珍藏于宫内省图书馆,文革后,承蒙日本友人、尤其是天野元之助教授的帮助,原书被全部摄制寄来我国,1982年由农业出版社作为"中国农学珍本丛刊"的一种影印出版。其二,王毓瑚的《中国农学书录》传到日本后,天野元之助教授根据他三十多年来对中国农书版本的研究,70年代撰写了《中国古农书考》,作为对《中国农学书录》的补充,并与它合刊发行;天野这本书,文革后亦由彭世奖翻译成中文出版(农业出版社,1992年)。

2、农业科技史和农业生产史

农业科技和农业生产是新时期农史研究的中心,对农业生产各个部门、各个项目的研究,对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的各种因素和领域的研究,均已展开。

作物史的研究涉及各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和嗜好作物。从研究论著数量看,粮食作物中,稻最多,麦次之;经济作物中,棉花最多;园艺作物中,果树最多,蔬菜和花卉次之,嗜好作物中的烟和茶均可观,尤其是茶,研究论著的数量冠于各种作物,但相当部分是从文化史的角度论述的。在作物史的各种论著中,游修龄的《中国稻作史》是最重要的成果。游修龄是新时期农史研究的旗手之一,他善于把现代科学知识与农史研究结合起来,熟练而巧妙地把文献学、考古学、民族学、民俗学、古文字学、训诂学、历史语言学、历史地理学、古地理学等相关学科的成果与方法应用到农史研究中去,视野开阔,新见迭出。这种治学特点在《中国稻作史》中鲜明地表现出来。游氏新时期撰写的农史论文,大多收集在《农史研究文集》(农业出版社,1999年)中,其中也有相当部分是论述作物史的。作物史方面的论著还有章楷的《植棉史话》(农业出版社,1984年)、倪金柱的《中国棉花栽培科技史》(农业出版社,1993年)、郭文韬的《中国大豆栽培史》(河海大学出版社,1993年)、朱自振的《茶史初探》(农业出版社,1996年)、唐启宇的《中国作物栽培史稿》(农业出版社,1986年)[5] 等。农业生产的其他部门史亦成果累累。如畜牧史方面,谢成侠的《中国养牛羊史(附养鹿简史)》(农业出版社1985年)、《中国养禽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相继出版,《中国养马史》也再版并出版了日译本。张仲葛、朱光煌主编的《中国畜牧史料集》(科学出版社,1986年)、程绍迥、张仲葛主编的《中国近代畜牧兽医史料集》(农业出版社1992年)亦已问世。林业史论著有张钧成的《中国林业传统引论》(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年)、南京林业大学林业遗产研究室主编的《中国近代林业史》(中国林业出版社1989年)、陶炎的《中国森林的历史变迁》(中国林业出版社,1994年)等。渔业史的论著有丛子明、李挺主编的《中国渔业史》(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张震东等的《中国海洋渔业简史》(海洋出版社,1983年)等。蚕桑史的论文数量亦可观,其中蒋猷龙关于家蚕的起源和分化的研究较有影响[6] 。土壤学家王云森写了《中国古代土壤科学》(科学出版社,1980年),据报道,他的《中国土壤科学技术发展史》正在出版中[7] 。研究农具史的学者不少,其中周昕用力最勤,《中国农具史纲及图谱》(建材工业出版社,1998年)是他研究成果的总汇。水利史是与农史密切相关、但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的一个学科,在本时期相当活跃,成果丰硕。其中与农史关系较大的专著有:汪家伦、张芳的《中国农田水利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繆启愉的《太湖塘浦圩田史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彭雨新、张建民的《明清长江流域农业水利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张芳的《明清农田水利史研究》(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8年)等。除了分门别类的研究外,也有不少从总体论述中国传统农业科技特点的论著,其中董恺忱、杨直民的《试论我国传统农法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农史1981年第2期?)较有新意。

在史学领域内,综合性的通史著作更能反映了该学科的总体研究水平。作为农业科技史综合研究的成果,《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和《中国自然科学史·农学卷》堪称两本里程碑式的著作。前者梁家勉任主编,动员了农史界几乎全部的力量,数易其稿,经过8年的工作,1989年由农业出版社出版;全书将近100万字。该书集80年代中期以前农史界研究之大成,并广泛吸收了史学界的新成果,代表了当时研究的最高水平。后者范楚玉、董恺忱先后任主编,北京的几位学者参加编写,游修龄为主审,2000年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全书140余万字。该书在《史稿》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80年代中期以来农史界和史学界的研究成果,深入分析了中国传统农学体系的特点,按长时段分篇,每篇依次介绍该时期农学发展的历史背景,该时期的农书,然后按中国传统农学体系内在的逻辑关系阐述该时期农学的发展;在材料的发掘、内容的开拓和论述的深化方面都有新的创获,基本上代表了90年代农史研究的水平。近代农业科技史研究最重要的成果,是中国农业博物馆编撰(具体组织者为闵宗殿)的《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5年),它的出版填补了农业科技史的一个空白,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的研究偏重于古代状况。

以生产史为中心的农业史综合研究,李根蟠的《中国农业史》(台湾文津出版社,1997年)是比较重要的成果。该书把"多元交汇、精耕细作"作为中国古代农业的主要特点和发展主线,突破以前研究中只讲农区和汉族农业的局限,把农业区域、农业结构、农业类型和不同民族农业联系起来作动态的考察,是建立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相适应的农史新体系的尝试。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的屯垦史,是比较活跃的研究领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学者集体编撰的《中国屯垦史》[8] 、彭雨新的《清代土地开垦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赵俪生主编的《古代西北屯田开发史》(甘肃文化出版社,1997年)、赵予征的《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等,是该领域的重要成果。

3、农业考古与农业起源研究

利用考古发现研究农业史上的事物,可以上溯到30年代徐中舒的《耒耜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0的第二本第一分)和胡厚宣的《卜辞所见之农业》(载《甲骨学商史论丛》二集,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1945年)。不过在很长时期内这种工作是零散的、主要是史学界的学者在做。70年代,裴李岗、磁山、河姆渡等年代较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大量农具、作物、牲畜等农业遗存,震撼了考古界,也震撼了农史界,促进了关于农业起源的研究和把考古文物运用到农史研究中。游修龄的《对河姆渡遗址第四层文化出土稻谷和骨耜的几点看法》(1976年)、《从河姆渡出土稻谷试论我国栽培稻的起源分化和传播》(1978年)就是影响很大的有代表性的作品。当时有些学者自觉地把考古文物、民族学资料引入农史研究。例如宋兆麟,他在历史博物馆工作,本人参加了许多民族地区的调查,他对河姆渡骨耜、钱山漾"石犂"、汉代牛耕的研究就体现了这种特点。从70年代后期开始,李根蟠、黄崇岳、卢勋合作进行原始经济(主要是农业经济)的系列研究,用的就是考古学材料、民族学材料、神话传说材料和历史文献记载相结合的方法。有关研究成果后来结集为《中国原始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对推动这股潮流做出了最大贡献的是陈文华。在陈文华的直接操持下,江西省博物馆1978年冬举办了"中国古代农业科技成就展览",1980年该展览修改后应邀赴京展出。这是首次利用考古材料结合文献记载全面系统反映我国古代农业科技的辉煌成就。1981年,在原农业部长何康的支持下,江西省博物馆成立了"中国农业考古中心",出版了《农业考古》。这样就树起了一面旗帜,开辟了一个阵地。把原来被忽视的农业考古资料、民族学资料汇集起来,源源不断地提供给农史界,又促进了不同学科的学者和成果在"农业考古"旗帜下交流融汇,为农史研究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生长点,对农史学科的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同样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还有中国农业博物馆。她是"中国古代农业科技成就展览"赴京展出后开始筹建的。她设立了常年的大型农史展览,编辑出版了《古今农业》和一批资料和论著,并支持了《农业考古》出版,是《农业考古》合编单位之一。闵宗殿和曹幸穗先后任博物馆研究所的主任。农业考古的资料和研究成果,除在刊物发表的外,还有的编成专著问世。如:中国农业博物馆的《中国古代耕织图》(王潮生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汉代农业画像砖石》(夏亨廉、林正同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年)、陈文华的《中国古代农业科技史图谱》(农业出版社,1991年)、《中国农业考古图录》(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彭邦炯的《甲骨文农业资料考辨与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等。

农业起源是新时期农史研究的焦点之一。以此为主题,已举行了三次国际学术讨论会。稻作起源地是讨论的中心问题之一。本时期一系列重大考古发现,如距今一万年前后长江中游的彭头山、玉蟾岩、仙人洞遗址,淮河流域的贾湖遗址稻谷遗存,江苏吴县草鞋山、湖南澧县城头山古稻田遗址的发现,不断刷新人们的认识。对水稻的起源地有各种不同见解,立足于考古发现的中国长江中下游起源说逐步取得优势。这一时期,人们还广泛介绍国外关于农业起源的理论,并对中国农业起源的途径进行探索,取得了一些共识。对于这个问题讨论,古为农在《中国农业考古的沿革与农业起源问题的主要收获》(《农业考古》2001年第1期)中已有所总结。

4、农史研究中民族学资料之利用与民族农业史

民族学和民族史与农史学的交叉融合是新时期农史研究的重要特色之一。《农业考古》设"少数民族农业研究"专栏,其他农史刊物注意刊发这方面的文章,有利于这种趋势的发展。这种交叉融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利用近现代仍然处于原始社会或初期阶级社会的民族的有关资料,研究农业发展的早期形态;或利用这些资料研究农业历史上的有关事物。李根蟠、卢勋在实地调查和广泛利用民族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写成的《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农业形态》,是这方面的重要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些学者利用民族学资料研究耦耕、耦犂等也取得可喜成绩。云南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尹绍亭的《云南物质文化·农耕卷》2册和罗钰的《云南物质文化·采集渔猎卷》,收集了丰富的资料。

二是研究主要分布在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农业的发展,它与中原汉族农业的交流与融汇,它对中国农业总体发展所作的贡献等等。李根蟠较早注意这方面的研究,发表了《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史中少数民族的伟大贡献》[9] 一文,并在这个基础上与卢勋合作撰写《民族与物质文化史考略》(民族出版社,1991年)。有关少数民族农业史的论文已有相当数量,涉及的方面也相当广。对北方草原民族牧业生产研究逐渐为研究者所关注,最近,王建革利用满铁资料研究北方民族的游牧生产方式,别开生面[10] 。对南方民族农业史的研究也比较活跃,专著有覃乃昌的《壮族稻作农业史》(广西民族出版社,1997年)等。

转贴于 5、 地区农业史

地区农业史的研究可以追溯到50年代,例如,1965年出版的《浙江农史研究集刊》第一册所收集的,就是浙江地区农业史的论文。陈恒力也曾致力于太湖地区农业史资料的搜集。不过,比较系统地开展地区农业史的研究,还是80年代的事情。这是农史研究深入发展自身所要求的,亦与当时区域社会经济史的勃兴息息相关。做这方面工作的有专业的农史研究者,也有经济史的研究者,有关成果如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的《太湖地区农业史稿》(农业出版社1990年)、张波的《西北农牧史》(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李伯重的《唐代江南农业的发展》(农业出版社1990年)、《1620-1850年间江南农业的发展》(英文,英国麦克米兰公司1998年)、衣保中的《东北农业近代化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等。近年张泽咸也发表了论述了汉唐时代边疆地区农牧生产的系列文章,如《汉唐间蒙古高原地区农牧业生产述略》(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4期)、《汉唐间东北地区农牧生产述略》(上、下)(文史1999年第1、2期)等。应当指出的是,历史地理学者的加盟大大促进了地区农业史[研究的发展,陕西师范大学史念海主编的《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季刊)包含了不少与农业史有关的内容;他指导的研究生的博士论文,形成了包括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农业地理的系列著作,相当一部分在90年代后期陆续出版,如韩茂莉的《宋代农业地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辽金农业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吴宏岐的《元代农业地理》(西安地图出版社,1997年),陈国生的《明代云贵川农业地理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王社教的《苏皖浙赣地区明代农业地理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龚胜生的《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周宏伟的《清代两广农业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李令福的《明清山东农业地理》(中华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五南图书出版公司联合出版,2000年)等。一些省区也在编写本地的农业发展史,如江苏省农林厅的《江苏农业发展史略》(江苏省科技出版社,1992年)、陈钧《湖北农业开发史》(中国文史出版社,1992年)、杨新才的《宁夏农业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其中,最突出的是广西,不但有《广西农业经济史》(左国金等编著,新时代出版社,1988年)、《广西农业科学技术史》(廖振钧编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而且有农业的各种专题史和生产部门史,如土地利用史、土壤肥料史、植物保护史、农业机械化史、水利史、粮食生产史、油料作物史、糖业史、甘蔗史、烟草史、林业史、畜牧史、渔业史等。随着西部大开发热潮的到来,对西部地区农业史的研究,对不同于中原地区的绿洲农业的研究,开始活跃起来。

6、 农业文化史与农业思想史

从文化史的角度上研究农业史,把农业史和文化史结合起来,也是新时期、尤其是80年代末以来农史研究的新取向。这一方面是受到80年代以来中国思想文化界文化热的影响,同时,当时教育界提倡自然辩证法与科技史的结合,也成为这种研究取向的动力。80年代末就有人呼吁以文化学作为农史研究的新视野[11] 。从1994年,《农业考古》开辟了"农业文化研究"和"农业与饮食"专栏,另增加每年两期的《茶文化专号》。同年底,中国农史学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了第七次学术年会,主题是以吴地文化为重点的区域农业史。有关论著也逐步多起来。从文化学的角度研究农业史,要求注意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与整个生产和生活方式、社会习俗、观念形态等等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研究大致上也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各别部门、各别项目或各别地域农业文化的研究,如稻作文化、茶文化、烟文化,吴越文化、齐文化;其中茶文化的研究最为活跃,已经先后召开了3次国际茶文化学术讨论会,与农业关系密切的饮食文化研究亦成果累累。二是总体的研究。从文化角度对农业史的总体考察,首推石声汉。邹德秀的《中国农业文化》(陕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是第一部系统阐述我国农业文化史和农业文化理论的专著。李根蟠的《中国农业史上的"多元交汇"》[12] 也是从文化史的角度立论的。学术界对我国农业文化的特点及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存在不同的认识,可参阅叶茂等的综述《传统农业与现代化》的第五部分[13] 。

与农业文化史关系密切的有农业思想史。在农史界,农业思想史研究的倡导者是王毓瑚。从发表的有关论著看,有从农学思想的角度研究的,有从经济思想的角度研究的,均有论著问世。在农学思想的研究中,对"三才"理论的论述最多;它被认为是中国传统农学理论的核心。最先强调"三才"观念在中国古代农学中突出地位的是石声汉,继起研究的有范楚玉、李根蟠等[14] ,该问题在《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中有较详细的论述。

7、 农业史与环境史、灾害史

在欧美,环境史研究大体上是20世纪年代以后才开始的;中国的有关研究并不比国外晚。例如60年代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学术月刊,1962年第2期)一文,就是这方面研究的开创之作。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尤其是90年代后期各种环境灾害纷至沓来,环境史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环境史研究所涉及的范围很广,由分属不同的学科领域的学者在做,农史研究者只是其中之一。如历史地理学界等广泛开展对各地区生态环境变迁及其与农牧业发展关系的研究,其中对历史上农牧交接地带的研究最令人瞩目[15] 。史念海对黄土高原环境变迁的论述最多,《黄土高原历史地理研究》(黄河水利出版社,2001年)是其总结性著作,内有"生态环境编"、"农林牧分布编"、"农牧分界编"等。朱士光的有关研究成果结集在《黄土高原地区的环境变迁及其治理》(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一书中。对河西地区沙漠化和农牧史的研究,李并成做的工作较多[16] 。其余如蓝勇对西南地区和三峡地区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的研究[17] ,王建革把生态学理论与经济史、社会史结合的一系列论文[18] ,萧正洪关于环境与技术选择关系的论述[19] ,就是这方面研究的部分成果。进行气候史研究的,开创者是竺可祯[20] ,继起研究的有文焕然、张丕远、邹逸麟、满志敏[21] 等人。1999年,中国科学院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联合起草了《过去2000年中国环境变化综合研究》预研究报告,列出5个研究重点,即:过去2000年气候变化研究,过去500年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的研究,过去2000年来人对环境变化适应的研究,陆地生态系统的历史演变与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和生物物理过程研究,过去2000年气候与环境变化的模拟研究。又有从经济思想或哲学的角度研究中国以至东亚古代自然观的,强调这种自然观的特点是主张人与自然协调。例如90年代后期杭州大学日本文化研究所主持了环境与东亚文明的国际合作研究[22] 。以上研究,不限于农业史,但均与农业史有密切关系。关于农业与环境变迁的关系,农史界主要是从农学思想角度研究中国历史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和实践,研究中国古代各业协调发展、物质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雏形;彭世奖、倪根金、闵宗殿、李根蟠等人都在做这方面工作[23] 。《中国农史》1999年第4期也组织了关于"生态、农业、社会"的专题讨论。1999年底,中国农史学会、中国经济史学会古代史分会、《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了"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学术研讨会,借用传统哲学"天人关系"的范畴,考察经济史上人与自然的关系,试图把各个学科的分散研究整合起来,把研究推向深入。[24]

与环境史关系密切的是灾害史的研究。中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20世纪初历史学者就开始收集历史上的灾害资料并进行研究,邓云特的《中国救荒史》、陈高佣的《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10卷,中法大学研究所图书馆馆刊,1945年第1期)就是其代表性的成果。新中国建立后,尤其是8、90年代,灾害史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成果累累。许多省区都编辑了地方的自然灾害史料,水利部水管司还编辑了几个大河流域的旱涝档案史料;人们从多角度探讨灾害的成因(自然因素中的气候、人文因素中的过度垦殖,尤为学者所注意)、灾害对农业和社会经济的影响、历史灾害发生的规律性、灾害与人口关系、减灾措施与荒政等。从事这方面研究的有各学科的学者,但研究内容多与农业史有关。在农史界,西北农业大学古农学研究室做的工作较多,他们选编了《中国农业自然灾害史料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张波、卜凤贤还对灾害学和灾害史的理论进行了探讨[25] ,《农业考古》90年代末开辟了"农业与灾害"专栏。

8、 关于传统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讨论

在新时期的农史研究中,传统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成为研究和讨论的中心之一。这一讨论的背景是,文革后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认识和对待中国的传统农业,无论理论上或实践中都成为突出的问题;史学界在批判封建主义过程中,如何评价小农经济和传统农业也成为讨论的焦点之一。此外,这一讨论又与国外对石油农业的反思和批评联结在一起。讨论最热烈是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以后一直没有中断。讨论主要围绕以下问题进行:一、中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学的特点。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之一是精耕细作,这是大家公认的。论者把精耕细作理解为以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为基础、以"三才"理论为指导的综合技术体系。农学理论的基本精神是"天人相参"。又提出"多元交汇"的问题。对于中国传统农业生产结构的特点,学界有不同认识,或认为是重农轻牧的"跛足农业",或认为是不同于西欧的另一种农牧结合类型。二、对中国传统农业的评价。70年代末80年代初,有一种完全否定小农经济和传统农业的精耕细作传统的意见,这种观点受到多数学者的批评。在基本肯定传统农业历史作用的前提下,不同学者对它的评价的差距相当大,分歧集中在对传统农业(尤其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劳动生产率的估计,以及是否出现如同美籍学者黄宗智所说的只有增长没有发展的"过密型"农业。对西方殖民势力侵入前,中国传统农业是否已经落伍,如果已经落伍,这种差距是如何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认识上的分歧更大。三、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传统农业的作用。论者大致肯定在农业现代化中应该把现代科学与传统农业中的精华相结合,创造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的新模式。有关讨论文章,几个农史刊物都有刊载,《农业考古》设有"农业历史与农业现代化"专栏;专著则有郭文韬等的《中国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6年)。关于传统农业科学技术特点及其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中国农业科技史稿》和《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的两个结束语,有较系统的论述。有关讨论情况,可参阅叶茂等《传统农业与现代化》[26] 综述。

9、 世界农业史、比较农业史及其他

我国学界对世界农业史的介绍始于30年代,1949年以前出版过几本有关世界及欧美农业史的译著。但开展世界农业史的研究和把中国农业史放到世界农业史的范围内加以比较和考察,是文革以后的事。王毓瑚是这种研究的倡导者,并已着手译介外国农学史和比较(包括经济与技术方面)农业史的有关资料。1980王氏逝世后,这一工作主要由董恺忱继续进行,他给大学本科学生、研究生和教师讲习班讲授这方面的课程和开设讲座,译介和撰写有关文章,并主编了《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的"世界农业史"部分。近年来这方面的论著逐渐增多。1996年,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了邹德秀的《世界农业科学技术史》。

新时期农史研究还涉及其他一些方面,这里不一一介绍了。需要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出了一些工具书,如闵宗殿编的《中国农史系年要录(科技篇)》(农业出版社,1989年),中国农业博物馆资料室编的《中国农史论文目录索引》(林业出版社,1992年)等,给研究者和学习者提供了方便。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和中国农业博物馆联合编纂《中国经济史研究一百年》,包括研究综述和大型论著索引的数据库,将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出版。

注释

[1] "满铁"是1907年日本在大连成立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的简称,日本政府当年为了侵华的目的通过满铁对中国各地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社会调查,调查所积累的丰富资料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近代经济社会提供了珍贵的材料。曹幸穗的《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是中国学者首次系统利用满铁材料研究中国近代农村经济的尝试。曹氏目前正在主持对满铁资料的大规模的整理研究工作。由于本文舍弃了农业经济史的内容,关于满铁资等近现代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材料的整理和利用的介绍也只好从略。

[2] 李长年:《农桑经校注》,农业出版社,1982年;高恩广、胡辅华:《马首农言注释》,中国农业出版社,1999年第2版;邹介正:《三农纪校释》,农业出版社,1989年。

[3] 农业出版社,1983年。

[4] 《的整理和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

[5] 该书和作者的另一部著作《中国农史稿》,虽然都是80年代中由农业出版社出版,实际上却是作者文革前完成的。

[6] 【日】吉武成美、【中】蒋猷龙:《家蚕的起源和分化研究》,《农业考古》1987年2期,1988年1期。

[7] 《农业考古》1994年第1期。

[8] 该书分上、中、下三册,主编分别是杨向奎、张泽咸、王毓铨;农业出版社,1990-1991年出版。

[9] 在《农业考古》1984年第1、2期、1985年第2期、1987年第1期、1989年第1、2期连载。

[10] 《游牧圏与游牧社会》,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

[11] 王利华:《农业文化--农史研究的新视野》,《中国农史》1989年第1期。

[12]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

[13]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116-118页。

[14] 石声汉:《中国农业遗产要略》、《中国古代农书评介》,农业出版社,1980年;范楚玉:《中国古代对天时、地利、人力关系的论述》,《自然科学史研究集刊》第3卷第3期,1984年;李根蟠:《从"三才"理论看中国传统农学的特点》,载《华夏文明与传世藏书--中国国际波学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天人合一"与"三才"理论--为什么要讨论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

[15]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情况,可参阅韩茂莉《中国北方农牧交错带环境研究与思考》,载《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待出版。

[16] 李并成著有《河西走廊历史地理》,此书计划出3卷,.第一卷已由甘肃人民出版社于1995年出版。

[17] 《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作者还有关于三峡地区生态环境与农林牧变化的系列论文。

[18] 如《人口、生态与地租制度》,《中国农史》1998年第3期;《游牧圏与游牧社会》,《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

[19] 《环境与技术选择--清代中国西部地区农业技术地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20] 《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3年第2期。

[21] 文焕然,文熔生著《中国历史时期冬半年气候冷暖变迁》,科学出版社,1996年。张丕远主编《中国历史气候的变化》,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邹逸麟:《明清时期北部农牧过渡带的推移和气候寒暖变化》,《复旦学报》1995年第1期。满志敏:《唐代气候冷暖分期及各期气候冷暖特征的研究》,《历史地理》第8集。

[22] 参见王守华、戚印平著《环境与东亚文明》,山西古(www.paomian.net)籍出版社,1999年。

[23] 彭世奖:《我国环境保护的历史经验值得总结》,《农史研究》第8辑;《从中国的农业史看未来的农业与环境》,《中国农史》2000年第3期。李根蟠:《先秦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理论及其基础》,载《中国传统社会经济与现代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

[24] 1993年底台湾学者刘翠溶和澳大利亚学者伊懋可(Marle Elvin)在香港主持召开了有台、港、大陆和西方学者参加的"中国环境史国际学术讨论会",中心之一就是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会后出版了题名《积渐所至》的论文集。

农业的论文范文 篇三

论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和谐构建(1) -基于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的理论逻辑 内容提要:生存和发展问题是人类自身最基本的问题。在探究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源起与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农业补贴的国际环境,要达到农民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只有探求互补性权利义务和互补性权利义务规则才是根本解决之道。因此要基于中国国情和国力的考察,构建以生存权和发展权平等为中心,融“绿箱”、“黄箱”、“蓝箱”以及创新性的“白箱”四位一体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体系。 主题词:农业补贴;生存权;发展权;互补性权利义务;“白箱” 农业是人类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发展之基。中国是农业大国,由于我国农业长期处于弱质产业地位,导致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农业振兴基础不稳和农村发展后劲不足等“三农”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在不断国际化、开放性和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加入WTO,使得中国的农业成为开放式的产业,使得中国农业发展也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以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为中心,建立起农业补贴与生存权和发展权平等之间的内在联系;依据中国实际发展现状,试图重构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最终实现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平等。 一、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源起与发展 农业补贴法律制度正式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的美国。美国自然资源丰富,发展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自19世纪末美国农业基本实现商业化以后,美国就是一个农产品周期性过剩的国家。因此,在30年代初,罗斯福政府实施“新政”,制定以支持农民收入为目标的《农业调整法》,从农业资金、粮食储备和农产品市场销售三个方面入手,实行支持与保护本国农业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①] 农业补贴法律制度虽然源起于美国,但对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却是始于1962年欧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CAP,Common Agriculture Policy )。在欧洲经济一体化的道路上,首先取得进展的是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而农业一体化是欧共体成员方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实行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一体化的需要。法国、荷兰和意大利是农业一体化的积极鼓动者和支持者。在60年代初,这三个国家的谷物、畜产品和蔬菜及水果生产出现大量过剩,但没有销售市场,在世界市场上经不起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农产品的竞争。因此法国在荷兰的支持下要求彻底实施农业一体化,这样,欧共体六国于1962年1月14日通过了一个“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即欧共体最初的共同农业政策。日本在战后50年间迅速工业化,但始终采取以国家财政扶持本国农业发展的政策。1969年日本粮食(大米)开始剩余后,继续采取对大米实行高价格补贴的政策。即使政府感受到开放国内粮食市场、国内粮价与国际市场严重脱节及财政负担日渐沉重等压力,作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仍采取用国家财政支持乡村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维护农业资源环境的农业保护政策。与此同时,自20世纪上半世纪,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农业都普遍实行了一定程度的保护政策,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开始在很多国家得以建立和发展。只不过由于各国经济实力和经济产业特点的差异,各国对农业实现保护的力度和方式都不尽相同。 从中国农业补贴的发展轨迹来看,自20世纪50年代国营拖拉机站的“机耕定额亏损补贴”出现之后,中国的农业补贴经历了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这段时期中国补贴制度基本是由于体制问题而形成。因为国家既是企业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提供补贴事实上是国家自己补贴自己;第二阶段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入世,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承认并不断扩大市场在经济调节中的作用,补贴成为国家增强产业竞争力、吸引外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因而这段时期中国的补贴政策由受体制因素影响逐渐转移到受战略性贸易理论影响;第三阶段是入世后至今,在这一阶段中国补贴政策虽仍受战略性贸易理论的影响和启示,但开始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约束,必须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前提下实施。 进入21世纪以来,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得到更多的关注:2001年11月多哈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多哈宣言》,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知识产权等8个议 题被确定为“多哈”回合的谈判领域。2011年8月1日达成的农业谈判模式框架,是WTO新一轮谈判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之一。主要涉及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市场准入等3项基本内容。2005年12月18日,达成的香港《部长宣言》取得了较大成果:发达成员和部分发展中成员同意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发达国家2006年取消棉花出口补贴,2013年前取消所有出口补贴。2006年6月22日,WTO 公布了多哈回合谈判中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的协议草案,但协议草案历经 6 月、7 月两次部长级会议谈判破裂,2006年7月24日,WTO总干事拉米决定中止多哈回合全球贸易谈判。 二、我国农业补贴面临的国际环境 随着国际经济进入贸易摩擦高发阶段,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越来越复杂,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特殊保障条款等已经成为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壁垒,“知识产权壁垒”、“舆论壁垒”等新型贸易壁垒也呈上升之势;而发达国家对农业的高补贴、高保护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抑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农业所面对的国际环境并不宽松。 (一)国际农业贸易环境的复杂性 在WTO启动了继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即多哈发展议程后,又经历了坎昆会议等阶段。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和国家间利益的分歧,国际农业环境仍然相当复杂,主要体现在下面三个方面: 从关税壁垒问题体现的国际农业环境复杂性来看,乌拉圭回合谈判使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壁垒——关税壁垒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但一些国家农产品的关税仍然较高,发达国家关税升级现象也成为中国在农业补贴面临国际贸易环境时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产品设置较高的关税保护,使其国内生产成本高于国际成本时仍能继续维持生产,人为地增加了发达国家国内加工品的附加值。发达国家的关税升级,对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劳动密集型产品优势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意味着会增加农产品加工品的出口难度,而且还有可能影响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品出口的垂直多样化。因此,目前的国际农业环境现状存在着复杂性,对农业提供巨额补贴仍然是目前发达国家农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美国、欧盟等将过去属于“黄箱”政策的补贴措施转化为“绿箱”支持措施,由此会继续刺激农产品生产,增加出口。乌拉圭回合谈判实际上给发达国家预留了巨大的农业补贴空间,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仍然会产生较大的扭曲作用。 从日本、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针对农产品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看,主要体现在严格的检验、检疫、认证、标准手段和措施上,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况:(1)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法规。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完整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既规范着国内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同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农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2)质量标准食品标签和包装要求。(3)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要求。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4)新技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 从反倾销、“特保条款”和新型贸易壁垒方面体现的国际农业贸易环境复杂性来看,中国自1996年以来已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据统计从1979年中国出口的糖在欧盟被反倾销调查起,截止到2003年,已经有超过30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近500余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涉及4000多种商品,影响中国出口贸易额超过150多亿美元。不仅如此,中国农产品出口也面临过“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简称“特保条款”)的不利影响。“特保条款”有可能成为今后10年内中国具有竞争力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壁垒之一。 因此,中国农业在目前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下,只有不断颁布新的技术法规,扩大管制范围;对农产品增加检测项目,提高标准水平;实行严格的食品标签制度;实行更加严格、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和质量认证制度;实行“绿色包装”制度;对出口企业采取注册备案制度及其他登记管理制度等,才能更好的积极应对国际农业环境的复杂性特点。 (二)国际农业补贴形式的多样性 各个国家农业补贴方式多样 ,各国的农业补贴政策手段在具体操作上的不同,也就形成不同方式的政策工具。各国往往需在可以达到相同农业政策目标的各种方式的政策工具中,选用那些在既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下成本最小的方式,所以具有多样性的特征。 第一,补贴方式的多样性。发展中国家农业补贴的基本特点是,综合补贴率低,补贴政策目标冲突、手段复杂;政府向农业索取的剩余,超过用投入品等给与农民的补贴,农业产出和经济增长受到压抑;大量的投资品补贴促进了增产,但也带来财政压力、分配不公、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等严重后果。近年来改革的基本趋势是农业补贴的绿色化,并逐步取消产生农业负补贴的政策措施。而当前,中国农业补贴水平仍然低于发达国家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补贴政策,客观上偏重于增加国内农产品自给而忽视农民增收和资源有效利用。各国特别是各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本国农业都实行了高水平的农业保护,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农业补贴法律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国际农产品贸易。 第二,补贴因素的多样性。发达国家对农业进行保护,实行农业补贴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达国家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作坚强后盾。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部分发达国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基本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生产,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逐渐下降,农业就业人口也逐渐减少。而像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农业生产力较落后、经济效益低下,农业就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如果对所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者实施农业补贴,国家将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何况国家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不高,经济实力较弱。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农业实行补贴政策,最为根本的原因还是利益的推动。 第三,政治和文化背景的多样性。国外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存在特殊性不但有经济方面的深刻原因,还有着重要的政治和文化层面上的原因。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由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缓慢,广大农民利益集团严重缺失,农民在国家政治社会中并没有什么话语权,因而国家的农业经济政策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农民利益,农业补贴政策迟迟得不到国家政府的重视。由于文化的差异性,给各个国家带来的对农业问题的关注以及完善相应的农业补贴政策制度也是有很大的差异性的。为此,应积极加强国际合作,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通过借鉴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有效的农业管理制度,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为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法制存在的多样性。在欧美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和实现政策目标的措施都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的,而不是政府政令。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相关法规对补贴政策目标、预算安排、政府执行机构的职责范围甚至是政策的实施期限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这些法规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保证了发达国家农业政策的稳定性、公开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目前中国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在农业基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中都没有对农业补贴做出详细规定,而往往是以政策和计划的形式来实施农业补贴政策,使得农业补贴措施的实施力度、补贴资金的使用、补贴责任主体的明确等各方面存在漏洞,农业补贴措施的实施效率大打折扣。 三、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的理论逻辑 通过对农业补贴的历史及国际环境的考察可知,由于农业的特殊性,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普遍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予以高度重视。中国农业补贴的立法,忽视了农业的重要基础性地位、多功能性和弱质性,忽视了对农民利益、农民平等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障,导致了农业补贴立法在先天上的不合理性。中国农业必须积极应对国际农业环境,将国内支持政策和边境保护手段相结合,有效抵御国外农产品的冲击,促进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农业补贴立法中要以平等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中心,以保护农民利益视为农业补贴的核心理念。 (一)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历史发展 生存权是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思想萌芽早在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著作中就已经出现。[②]生存权首次明确列入法律规范,受到宪法明文保障的是德国的《魏玛宪法》(1919年)。近年来,生存权这一概念尤其在第三世界国家中频繁使用,用来表示国家和民族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特别是在经济上先进、政治上民主和文化上多元的西方国家和民族)一道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权利。1991年,我国发表 《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其中就认为 “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而且,至今仍 然是一个首要问题”。[③]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人民于国际上争取和维护人权的斗争中,这一权利受到特殊重视,被视为他们需要努力争取实现的首要人权。塞内加尔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长、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委员凯巴•姆巴耶于1970年正式提出,发展权是一项人权,因为人类没有发展就没有生存。[④]发展中国家很快就将发展权的权利主体演绎为集体(国家),认为发展权是民族自决权的延伸,是发展中国家在不平等的国际环境下谋求生存与发展,自主决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方向的权利。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社会越来越理性地从人类发展与实现人权这两者的结合上来认识发展权。基于发展权利宣言之“发展是一个全面的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发展过程,其目的是要实现全人类与所有个人的福祉”,发展权被诠释为(选择)发展方式的权利或(参与)发展进程的权利、人权途径的发展。 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基本的人权。这一立场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赞同。现阶段中国人民生存权的充分实现,不仅在于温饱问题的解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还在于对公民生存权的社会保障。目前,中国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实现国家发展权的具体体现。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国人民将会充分享有与我国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并且还要实现更高层次和更广泛的人权,这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进程。 (二)农业补贴中不同主体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差异性需要 农业补贴参与者主要有农户、加工企业、中介组织、营销企业、科技机构和政府。各参与者扮演着不同角色,产生不同的效应并创造着各自的利益。正确认识各不同角色在农业补贴中的定位和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差异性需要,才能发挥其自身优势功能,创造最大效益。 1.农民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需要 在现时的中国,农民的生存权具有两大特点:生存权的弱者身份性与生存权的脆弱性。显然,农民作为人而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为保障人之生存而需要享有的权利。对农民生存权的保障需达到这样一个水平,使农民能够“像人那样生存”;只有实现了农民的生存权,并且是像人一样的生存,才谈得上“人格和尊严”这一许多人权学说或宣言所追求的目标。农业补贴的基本理念就是通过国家(政府)的积极作为,凸显对农民群体的倾斜性保护,以保证其有尊严的、体面的人类基本生活,进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实质正义。同时,“人的尊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人要使自己及其家庭获得作为人应有的生活水平的能力。只有借助发展,人的食物权、衣着权、庇护权、医疗权、就业权和教育权才能得到充分实现。”[⑤]人是发展进程的主体,发展政策应尽量使每个人成为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而非造就一批“边缘人”和“牺牲品”。具体到农民发展权中,就是农民的生活状况不至于恶化;农民作为社会中的平等人格不至于被贬低和否定;农民作为追求自由的私人性和参与公民政治生活的公共性不至于被束缚和扼杀。在现时社会,农民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化程度,增强在实践活动中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能力才能适应日益发展着的社会对人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的越来越高的客观要求。[⑥] 2.政府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需要 国家的典型代表机构是政府,政府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需要集中表现为政府主义或国家主义把生存权与发展权解释成一种集体的权利,这种集体的权利不属于每一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属于国家和政府并最终归结为统治者的权利。集体权利的主体是民族和国家。集体权利是个人权利得以充分实现的先决条件和必要保障。如果一个国家失去了国家主权,无法自主决定其国家事务和自由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那么这个国家人民的个人权利也就得不到保证。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国际人权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集体人权的新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实践证明,西方人权观把个人权利同集体权利绝对对立起来,既不符合现实状况,也不利于发挥国家在维护人权方面的积极作用。[⑦] 政府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需要与政府对个人生存权与发展权的赋予在本质上和根本目的上是一致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并不是仅仅让个人获得对抗国家的权利。生存权与发展权的性质,并不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样,是为了与国家和政府过不去,是为了在民众与政府之间挑起冲突,引起骚乱。正相反,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实现并不必然以对抗国家为前提,不仅仅要求国家合作,而同时也要求积极配合国家或政府。在个人与国家完全对立的地方,生存权与发展 权是不可能得到尊重和实现的。因此,生存权与发展权的目的不是为了对抗国家,而是赋予了国家更积极的道德使命,使得国家的目的、职能和手段更为合理、正当。 3.农业企业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需要 企业生存权、发展权是企业根本利益。作为农业补贴制度主体之一的农业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即是市场经济中独立的行为主体和利益主体。企业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动力,也是其生存与发展的目的。经济利益是其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实质和核心。作为“经济人”,企业立足于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表明其直接动机并不在于关心和促进农民或其他利益主体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实现。公司带农户,重要的是要靠利益纽带去带动,没有利益,就无法促成两者通过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形成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上的“产业链”就无法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而相反,正因为因为利益的存在,既保护了农民利益又维护了企业利益,双方互惠互利、同舟共济,共同实现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需要。 4.农村社区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需要 在农业补贴制度中,供农民参与分配的利益会逐渐增多,在以农民为中心的主体发展权和以土地为主的客体发展权要求下,通过个人和政府的双重选择进行利益重构,从发展权利的原点出发,以农村社区生存权与发展权为时空载体,在动态发展中寻求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社区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需要主要是以农村社区生存的形式保障农民的生存权益的集体实现,以农村社区发展的形式促进农民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集体实现。农村社区生存权与发展权属于集体人权,但它又区别于一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主客体时空载体融合而成,其表面上是社区所享有的经济、政治与文化权利,实质上是社区成员所享有的现实生存、发展权利,是个体生存权、发展权在主客体融合的时空载体下实现的一种集体形式。 农村社区生存权、发展权的满足主要从两个层面得以实现,其一是外部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即通过法律实现社区所享有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权利。其二是内部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即通过内部民主治理形式,按照民有、民享、民管原则,实现社区成员的生存、发展权利。农村社区生存权、发展权的满足有一个自身固有的过程。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农民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在满足基本生存权利后,在此基础上,应让农民真正平等地参与到社会建设中,并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保障农民权益应从传统单纯的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向实现农民发展权转变,以促进农民的全面自由充分发展来促进农民基本权益的实现。 (三)农业补贴制度与实现不同主体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的关系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各种政治和经济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因此,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核心。“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⑧]享有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这样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 不可否认,中国几十年农村一系列制度变革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就主观感受而言,农民作为一般意义上的人,从自身利益出发,总会倾向于关心自身利益的增加,一旦发现不平等、不合理就会产生消极情绪。无论物质生活水平被提得多高,也无法替代他们对社会平等的需要。马克思曾指出:“我们对于需要和享受是以社会的尺度,而不是以满足他们的物品去衡量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⑨]而从客观现实来看,当前中国社会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确存在大量起点不平等、过程不平等、结果不平等和机会不平等、参与不平等、发展不平等的现象。因此,当前在社会经济结构深刻变迁、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各样的大量的矛盾开始涌现、中国的发展面临关键的临界点的情况下,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该从制度着手,“社会正义原则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一种合作体系中的主要的社会制度安排。”[⑩] 而农业补贴制度正是迎合了这种特定历史的需要。农业补贴制度与实现不同主体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存在着密切的互动性 。首先,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的实现有赖于农业补贴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农业补贴作为向内倾斜[11]农村公共财政,在农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维护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农业补贴来改善农业、农村发展资源瓶颈,农业的稳步发展也就为农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实现创造了现实基础,最终推动农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实现。故此,农业补贴的制度化是保障和完善农民生存与发展权益的最佳途径之一。其次,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的实现是巩固和强化农业补贴制度的坚强后盾。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是一项综合人权,它不仅仅体现在经济的发展,还包括了社会、文化与政治的全面进程,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的实现提高了中国民主、法治化的水平,发挥了人民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从而为农业补贴制度的安排和设置提供了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基础。 (四)我国农业补贴制度中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的理念 在农业补贴立法中要以平等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中心,以保护农民利益视为农业补贴的核心理念。首先,公平权是宪法确定的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具有重要的法价值。农民权益的平等权保护在宪法层面上包括法律适用的平等权和法律制定的平等权。然而,中国却长期优先发展工业,对农业实行负保护,使投资过度向工业倾斜,对农业的投资严重不足,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不健全,导致农业基础地位更加脆弱;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不合理的负担、农村储蓄资金的巨额净流出;教育体制上的城市偏好及近乎失控的教育高收费、乱收费;财税体制上的索大于予,尤其是在乡镇财税体制上的财权与事权的严重不对称,以及国家产业发展导向与财政资金投资上的非农偏好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歧视农业和农民权益的表现。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导致了农民收入较低、农业投入较弱,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和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中国农民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他们的平等权在无形中被剥夺掉了。其次,法律适用上的平等权外,还必须在立法源头上保证其平等权,即法律制定的平等权。法律适用的平等权虽然重要,但是,这种平等是一种形式的平等,已经不完全适合现代平等权的宪法意义。因为,保护农业和农民权益所依据的法律未必公平。在这种情况下,执法和司法越“公平”,对农民就越不公平。在立法中对农业这一弱质产业、对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要予以平等对待,禁止立法歧视。罗尔斯也认为,正义的根本问题是社会制度即规则的公平性。因此,“当立法者被禁止在其立法中进行不合理的分类时,这就在平等的阶梯上前进了一大步。”[12]可以说,现在中国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护的结果不公平,其根源在于起点不公平中的规则不公平。所以,治标更要治本,治本就是要废除这些歧视农业和农民的政策,反映在立法理念上,就是农业补贴科学立法应当摈除中国原有的以城乡二元结构为起点的立法理念,充分认识农业的弱质性,重视农业的基础性战略地位和多功能性。 目前,中国正在步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国家保护、支持农业发展,维护广大农民权益也是这一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在农业补贴方面也正在研究制定《农业补贴条例》。在这次《农业补贴条例》制定过程中,应在立法理念上,将农民利益视为农业补贴的核心理念,以平等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中心,充分重视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平等,通过农业补贴对农业和农民进行一定的特别保护,通过合理的优惠待遇,直接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的结果公平。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出现损害农民权益的制度设计,才能使农业补贴法律制度从立法源头上符合法律正义,有着坚实的社会土壤而被广大公众信仰和推崇。 在农业补贴立法中,要把可持续性公平作为农业补贴的制度性理念,保障农业补贴利益的实现。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社会的公平,在于给每个人以所应得,保障其基本权利得以实现,这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法律制度的目的性理念。农业补贴制度所要实现的可持续性公平,即实现农业与其他产业一样的公平发展权,而且必须是一种持续性的公平;实现农民与其他阶层一样的平等生存权与发展权,保障农民利益的有效实现,最终使农民、农业、农村获得公平的生存、发展机会,得到利益的正当合理分配。可持续性公平包括权利可持续性公平、机会可持续性公平和分配的可持续性公平。权利可持续性公平指通过农业补贴制度建设,将农民获得补贴的权力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其享有平等的、持续性补贴权利,而不是被剥夺某种公平的自由。机会可持续性公平,指通过进行合理的农业补贴制度设计,提供创 造机会平等的条件,来保障农民获得平等、持续性的补贴的机会,实际上也是使农业获得与其他产业一样的平等发展,即一种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的实现。分配持续性公平,实际也被视为结果公平,也是人们评判社会公平程度的最直接的和主要的依据。“应该平等考虑每个人的利益。从道德观点看,每个人的生命都同等重要,因此应该平等考虑每个人的利益。” [13]在这里指农业补贴制度的建设,应充分地将社会的存量、增量利益进行合理的分配,在农业为国家经济建设提高了重要基础保障的同时,也应给予其正当的利益分配,而且这种分配必须是一种持续性的公平分配,这样才能保障整个社会持续性地前进和进步。 (五)从差异性权利义务、互补性权利义务到互补性制度规则 差异性权利义务与“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本质上是一致的。农业补贴制度中的“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属于一个新颖和重要的法律原则。它所蕴涵的权利义务差异性体现在以下方面:就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来说,非农业相关主体目前属于“义务优先”。 非农业相关主体应当“率先”承担义务并且在承担方面作出符合自身能力实际的义务,这与非农业相关主体的经济先发、财务实力、技术能力、人力资源优势以及其历史和现实情况等方面是相辅相成的。而就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来说,农业相关主体(主要指农民)目前属于“权利优先”。具体表现在,那些欠发达、需要国家支持和发展的农业及其相关产业享有享受国家农业补贴的权利而暂时不需要支付对应的代价或不履行相当的义务。这意味着允许农业相关主体在特定的时期内依然可以享受合理的补贴权利,即农业发展至少在一定时间里需要有一个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适度发展空间,农业相关主体不应承诺和承担与其经济先发、财务实力、技术能力、人力资源优势不相适应的义务。 差异性权利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针对不同对象和在特定时期内“实质公平”先于“形式公平”的思想。从公司的角度,农业相关主体暂时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看起来是“权义结构”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与组合上的不对等,看起来对非农业相关主体造成了“不平等”,但从历史的角度,国家长期实行的工农业剪刀差,农业支持工业发展导致大量农业利益向城市流动的事实,以及农业相关主体最终亦需要履行其义务说明了,不可能存在绝对的权利和绝对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所以,无论是非农业相关主体在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方面现实性的“义务优先”或是农业相关主体在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方面暂时性的“权利优先”,最终必须回归于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上来。 因此,体现此一主体的权利与彼一主体的义务和此一主体的义务与彼一主体的权利的平衡关系的互补性权利义务理应上升为互补性制度规则。在现时的中国,农民作为社会地位低下的弱势群体处于一种结构性的社会歧视之中,一般不具备自我改变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潜力,必须诉诸外在的权威对其进行特别的权利保护。边沁认为,公权力机关的职责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的幸福。他确信,如果组成社会的个人是幸福和美满的,那么整个国家就是幸福和昌盛的。[14]现有农民权利需要更多的关怀和对待,现有农民生存权、发展权应当抛弃只是在形式上强调主体之间的公平与自治,而不问其实质上公平与否的传统。笔者认为要实现农民与其他个人、群体同等地参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并享有发展成果的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必须有一种新的互补性权利义务配置制度规则,即应更多的体现为一种倾斜性的权利配置制度规则。 在权利配置过程中,能否贯彻“向弱者倾斜”的原则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保护体系合理度的重要指标。所谓倾斜性的权利配置是指通过公权力介入弱者与相对强者所形成的私权关系,实行政策性倾斜,从单纯的向弱、贫、无权者与强、富、有权者提供平等的政策设计、安排到有意识地向弱、贫、无权者提供更多的政策、制度设计、安排,以期平衡两者的力量对比,实现两者实质上的平等。对社会弱势群体权利进行特别保护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是以“不平等”求正义。日本学者桥本公亘认为,法的平等,所以非为绝对的平等之意,而为相对的平等之意者,系由于现实生活中之具体的人类,具有事实上之差异,如忽视此种差异,而实现数学的平等,宁为不平等之强制。[15] [①] 张领先等:《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研究综述》,载《商业研究》2005年第20期。 [②]徐显明:《生存权论》,载《中国社会 科学》1992年第5期。 [③]佟唯真编:《中国人权白皮书总览》,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 [④][南斯拉夫]米兰·布拉伊奇著:《国际发展法原则》,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364页。 [⑤] 李林著:《当代人权理论与实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8页。 [⑥] 李长健等:《从利益到权利:农业补贴制度的法理分析与发展研究》,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⑦] 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EB/OL],-01/20/content_698247.htm,访问日期:2008-1-26. [⑧] [美]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 [⑨] [德]马克思著:《雇佣劳动与资本》,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⑩] [美]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4页。 [11] 农村公共财政的体系分为向外倾斜、自我平衡和向内倾斜三种。1978年以后我国在经济持续增长和市场化进程中不断加深的条件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一直显著向外倾斜,政府从农村集中各种收入远远高于政府对农村的支出。农村公共财政向外倾斜是造成“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向内倾斜的农村公共财政是其制度环境的必然要求,只有适应这一特征进行制度创新,才能促使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谐发展。 [12] [美] 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3页。 [13] [加拿大]金里卡著:《当代政治哲学(上)》,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63页。 [14] [美]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15] 林纪东著:《比较宪法》,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0年版,第183页。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 [16] [日]大须贺明著:《生存权论》,林浩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3页。 [17] 政策层面积极作为 化解全球化冲击[EB/OL],http://fin-02-24. [18] 称为“白箱”是为了与其他三箱匹配,不仅是为了保持表述上的一致性,而且是体现该类补贴制度的透明性与对实质公平的追求。 [19] [美]罗尔斯著:《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姚大志译,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447页。

关于农业论文 篇四

森林植物检疫是为了确保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和林业生产的安全,由政府法定的机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林业以及产品在流通前、流通中和在新的地点种植或确认使用地点后所实施的一系列预防森林危险性以及有害生物的传播的综合性管理措施。森林植物检疫的目的是要防止危险性森林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贸易或非贸易的)进行远距离传播,保护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林业生产和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森检工作所针对的有害生物是指那些危害严重,防治困难,主要通过人为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国内尚未发生或虽有发生但分布不广的森林有害生物。目前青浦区森林植物检疫的工作职责和范围。

2.森林植物检疫所蕴含的积极意义

2.1做好森林植物检疫有效防止境外有害生物的传入

在自然生态链中,生物的分布都是有地域性的,一种危害性生物从原生地传播到另一个地区,由于自然屏障的限制,单靠生物自身的能力是很难办到的。还有一种是由于人为的原因,指人们进行贸易或非贸易性活动。这些传播人为是关键,有很多危险性生物具有隐藏性潜伏在植物以及产品的内部,或者附人体外表、衣物上,在货运或者邮递,把他们带到了另外一个新地方。有害性生物一旦进去一个新的生态系统,加上有合适的寄主生物,就会避开了原产地天敌的制约,在新地区很快机会定殖下来,高速繁殖,泛滥成灾。如何能解决这类问题,就要做好植物检疫的工作。把好质量关,在引进优良的林木和花卉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防止有害性生物的传入。提供引种检疫的一些数据。

2.2开展森检工作是保障林业和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病害虫的影响。森林害虫贯穿于林业生产的全过程,从新苗、种苗,到幼林然后成林,时时刻刻都会有病虫害的可能,轻者影响林木的成长质量,重者直接导致林业大片枯死。森林植物检疫是防患于未然的工作,必须要落实进行,它可以有效的阻止森林有害性生物的进入,消灭在产地之内,减轻预防工作的难度和成本,更是确保了种苗的质量和造林的成活率;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预防任务,也是从根本上能消灭病虫害的有效方法。目前青浦区病虫害检疫方面的形势。

3.积极开展森林植物检疫的有效措施

3.1根据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流通环节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

森林植物检疫的目的就要防止对森林有害的生物通过人为的活动进行远距离的传播,重点要防止传出和传入,两者必须抓牢。要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必须要在森林植物和产品没有进入流通区域之前、流通途中和已经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区域后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从根本上破环人为传播的链条,就可以终止有害生物的传播。针对各个不同的环节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如在森林植物和产品的培育阶段,可划定出“保护区”和“疫区”,分实行区域封锁、消灭和保护措施;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把好产地质量检疫关,严格履行各级检疫审批手续。在流通过程中可以设置不同的关卡,我们会设置道口检疫、工程复检复查、调运检疫等措施,来做好森检工作。具体加入实际工作情况。如哪些环节,哪些措施,具体的做法。可操作性。

3.2正确处理好“把关”和“服务”之间的关系

森林植物检疫有两个重要的职能:一是预防对森林有危害性生物通过人为的活动进行长距离的传播,不仅要制止传出,还要防止传入。二是为森林植物以及产品的经营者、种植者倾心服务,为确保林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做好护航,维护信誉。在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中,“把关”与“服务”是相对的统一体系,“把关”是前提,“服务”则是目的,“把关”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服务的畅通,“服务”则是体现了“把关”的质量,因此“把关”和“服务”必须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导和推动下,做为为县级森检部门应该谨遵这样的口号:“发挥把关作用,服务对外开放,坚决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落实到具体做法上,经常派遣工作人员对境外地区的疫情进行调查,时时刻刻掌握疫情的变化,严格检查、监督包装和消毒处理,从根本上减少了入境检疫的时间,提高了检疫的效率,加强了检疫的实效性,促进贸易活动的发展。做为区县森林植物检疫的工作人员,根据多年经验,检疫重点应该放在产地上,抓住疫情源头,严格把好检疫关卡,把检疫性有害生物消灭在种苗生长期间,不仅保障了种苗的质量,而且也有效的防止了检疫有害性生物的传播。怎样严格把好检疫关卡,具体如何开展。

3.3把法制手段与技术措施有效的结合起来

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法制性是很强的,森检工作人员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和省市级地方颁布质检和森检法律法规。工作过程中不仅要对流通过程中的植物和产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把关,还要完善对森林植物以及产品的经营者和拥有者加以规范经营活动。这方面的工作需要通过宣传和思想教育。让生产经营者自觉的按照植检,森检法规的规定去办理检疫手续,如在区县级调出森林植物以及产品应该及时向区县级森检机构办理申报,如果从国外引进的种苗应该主动向省市级森检机构办理申报,更要及时汇报疫情等等。森检工作不仅是一项法制性很强的工作,在技术方面的要求也很高。实际工作中,森林植物以及产品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事还是非常多的,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它们检查出来,又该如何及时处理掉,保障种苗健康成长以及正常流通,是一件不易的工作。所以,想要把森检工作做得更好,必须将法制手段和技术措施有效的结合起来。

关于农业论文 篇五

关于农业经济学论文范文一:互联网在特色农业经济品牌发展中的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特色农业经济;品牌发展

1互联网可为特色农业经济的品牌发展提供重要契机

首先,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使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众多挑战。因为本人在长期的生活当中,结合河南省滑县的观察,较为深刻的认识到我国当前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面临着如下新的挑战。一是,现代化劳动作业带来的农业土壤污染严重、耕地质量下降、地下水供给紧缺等,是农业资源偏紧和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显得特别突出。二是,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剧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但是,当前我国的农业劳动力素质呈现出结构性不均衡并造成农民逐渐老龄化问题成为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即农村老龄化使田谁来种、地如何耕等诸多问题突出。三是,农产品结构越来越单一,生产结构失衡,农业效益偏低。所以,通过研究要全面地把握、准确理解和认真地调研后,要在党中央和各级行政部门领导下,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并加快建成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特色农产品经营为的品牌经济发展为基础,即通过强化互联网与特色农业合作社的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使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走农业生产技术先进、农产品经营互联、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化发展,是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其次,根据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党中央和我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农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前期配套措施,这些都进一步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从政策层面为农村及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极大的动力,可有效改善长期以来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发展不平衡问题。同时,为发展特色农业提供了优质的发展环境。

(1)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来讲农业产品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为13%;小型农民经营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不征收增值税;从事农、林、牧等项目的企业也可以不征收或者根据企业情况减征企业所得税。

(2)交通网络枢纽体系的完善,为特色农业发展面向全国甚至是走向国外市场变成可能。根据官方报道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了五纵五横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公路网络不断延伸,使得农村公路里程突破397万km。西部地区81%的建制村实现通畅,水运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更加合理,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超过2100个,五年新增500个。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机场布局不断完善,全国民航运输机场达214个,新增39个,通勤和其他通用机场加快发展;

(3)第三方物流体系竞争,促使互联网在农村的充分发展且不断的成熟完善。根据统计,截止到十二五期末,邮政网点在农村的密度明显提高。邮政局所完成8840个乡镇空白补建,基本实现乡乡设所的目标。全国乡镇网点总数达到5.3万处,乡镇快递营业网点达14.5万处,知名的快递企业在乡镇网点覆盖率高达70%;

(4)批量回乡创业人员,对互联网认识越来越宽泛,使用互联网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为特色农业的发展提供新思路。从十九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村劳动力主要集中在自有土地上到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建立到实施,农民工外流的一种转变,再到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当前城镇化日趋紧密再次出现了所谓的农民工潮回流,我们暂且不论民工潮回的具体原因,就返回农民工在入城的工作中,受互联网经济、所在企业管理等环境的影响,出现了大批有阅历、懂管理、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农民工,他们利用农村特有的土地、场地、人力等低成本资源下,大胆发展互联网+特色农业。

再次,在我国特色农业经济发展在取得进步的基础上,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中国特色农业经济的发展尚存在如下突出问题,要急待改善:

(1)信息不对称,供求严重脱节。以农产品为例,目前农产品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十分普遍,直接导致了农产品的种植面积、产量与价格波动剧烈,大量的游资介入流通环节,导致农产品丰产不丰收,严重挫伤了农产品生产者的积极性;

(2)融资渠道有限。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资者亟需大笔资金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温室大棚等装备设施建设,粮食、蔬菜、园艺、渔牧等企业也亟需更多的资金开展标准化、品牌化经营及农产品深加工,但农业项目因投资期限较长,资金周转速度偏慢,且缺少合格抵押物等因素,目前并无十分通畅的融资渠道,贷款难抵押难问题并未根本解决;

(3)品牌聚合度弱,整体利润低。与制造业及服务业相比,基础农副产品因其直接可用于生活消费,具备品牌塑造基础,但截止目前,除去康师傅、双汇和三全等二次深加工的品牌外,其它知名的农副产品品牌屈指可数,随之而来的便是整体利润偏低,导致企业无力开上展标准化操作和品牌化运营,长期处于小农户、弱品牌的尴尬现状。

2互联网可为特色农业经济的品牌发展提供良好的展示平台

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经常使用的传统媒介相比,当前使用的互联网手段却拥有无可比拟的划时代优势。它主要为资源共享、超越时空、实时交互等。而与移动通讯交互融合后,其对人们的日常交往及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更为直接深入的影响,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互联网+的发展策略并将其上升到国家层面。聚焦于农业品牌塑造,互联网+模式具有更大的比较优势和更大的操作空间,主要体现在如下4个方面。

(1)掌握市场动向,科学作出决策。各种农副产品的全国性供求信息及预计种植面积,各地政府办公室或协会都有相应数据统计并会定期或更新,掌握第一手数据,有助于对未来市场动向进行判断,确保商业风险在可预判、可承受范围内。

(2)生产加工标准化,物流体系快捷化。初级农副产品品牌塑造的症结在于精细化管理难度大,配送体系投入大。借助于互联网及衍生出的物联网技术,可逐步实现农副业领域的全覆盖,达到精细化管理目的,投入成本又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同时,近几年网购业的快速发展,第三方物流平台已充分竞争并建立起完善成熟的物流配套体系,初级农副产品品牌塑造的物流基础已经具备。

(3)营销管理网络化,渠道投入简易化。互联网经济最大的优势在于避免了结构繁琐、成本高企的经销渠道建设,使企业可投入更多的精力于单纯的内部管理和品牌建设。初级农副产品前期品牌建设举步维艰,重要原因是经销渠道不畅,企业要么自租门面予以直销,要么向大型商超缴纳高额的进场费及保证金,但大部分从业都并无上述资金实力和专业人员。目前,借助于成熟的B2B及B2C平台,农副产品生产者可直面终端批发商及消费者,同时根据需要投入适当的形象展示店面,相关费用及人员都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4)资金来源多样化。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P2P网贷、众筹等方式不断涌现,借助于良好的商业模式及可实时查询到的销售记录,初级农副产品从业者亦可通过互联网金融丰富渠道来源渠道,且目前投资者日趋理性,资金使用成本处于下降趋势。

3互联网可为特色农业经济的品牌发展做有效的顶层设计

从当前学界来看,互联网+与农业现代化的嫁接并非是一个新课题,而是互联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譬如,在早期的互联网与小商品的制造、批发和零销过程中的深度结合而产生的广泛影响与达到了预期成效。显而易见,在现阶段的从业者要在顶层设计层面从事特色农业经济的发展时,既要注意吸收和借鉴像小商品等其他行业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又要结合当前我国农副产品经济中存在的诸多优势,从顶层设计中要考虑如何实现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在重点上可以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品牌塑造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不可为一时之利自毁长城。品牌塑造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内在要求,也是农村建进程中一项长期任务,它能够给是一个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可持续性,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内驱活力和后劲动力。品牌塑造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们培育并做好自己的品牌,用品牌来吸引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真正做到品牌兴则农村兴、品牌强则农民强战略来实现农村经济的大繁荣。

(2)发展和完善农业合作联社,变单打独斗为抱团发展。由于我国农村经济以户为单位,规模小,产品单一,生产流通体系不完善导致发展后劲不足,从而导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景气,竞争力弱。对比农业发达国家,不难看出要衔接好我国农业经济与现代大市场流通对接,应对因农产品数量过剩造成农村经济发展不景气,走农业合作联社,充分利用农业协会等农业经济中介组织,使之更有效地发挥着生产和市场之间协调与组织作用。

(3)与地方政府加强联系,取得地方政府支持,便于统一协调资源。地方政府作为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后盾,具有战略优化,人才引进、市场管理、信息科技服务、风险管控等服务职能。在整个互联网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4)品牌商标注册及使用;互联网的发展为特色农业发展带来机遇也有挑战,在整个互联网大背景下增强特色农业的竞争力,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需积极探索特色农业品牌注册及正确使用特色农产品品牌。

(5)互联网+农户模式下需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彼此契约意识。随着互联网线上及线下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大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契约意识,不仅有助于从制度上保障农民权益,还有助于当地农户运用法律的手段调整和规范自持特色农产品生产、交易等,一方面有助于互联网下特色农业融入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建设特色农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具体农产品类别及从业实力不同,顶层设计方案会有较大区别,但上述几点值得予以参考。

参考文献:

[1]李国英互联网垣背景下我国现代农业产业链及商业模式解构[J]农村经济农村经济,2015(9)

[2]陈红川互联网+背景下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5(16)

[3]刘丽伟,高中理互联网垣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研究[J]世界农业,2015(12)

关于农业经济学论文范文二: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探讨

关键词:生态;农业;经济

1生态农业的基本概念

生态农业是以可持续稳定发展为目标模式,按照人们生活需求要求,以生态发展为前提,实现满足人们日常农业的生产,保证人民生活基本需求的过程。生态农业以传统农业产业发展为平台,建立起具有现代科技发展体系的加工、生产、销售管理流程,不断完善生态农业发展建设进程,减少污染农药的使用,选用更加具有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前提的产品,完成对产品品质的有效提升。

2生态农业发展的优势特点

随着我国综合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农业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的经济支柱产业,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受到各种发展阻力,需要合理的规划生态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生态农业发展可持续性,尽可能的完善生态农业发展体系内容。

2.1加强整体规划发展

生态农业的发展需要对实际产业的各个方面进行协调,架起整个生态农业产业的长效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竞争机制,尽可能的提升国家的整体竞争实力,确保生态农业的长效发展水平。

2.2多样化的生态农业发展

建立生态化的多样发展品质,不断扩展我国各地区的发展条件,对比南北区域的生态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的对实际的生态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建立符合生态效益整体平衡的标准内容,实现对生态经济发展水平的有效统一建设。

2.3生态的高效性发展

加强生态高效性的农业发展模式,从传统的生态环境中认识适合生态农业发展循环利用的标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标准内容,不断提升生态农业的发展经济水平。

2.4可持续性发展

生态农业需要可持续性的稳定发展,建立农产品供需规划体系,按照实际的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形成适合生态农业发展的环境进程,提升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确保生态农业的有效可持续稳定发展。

3生态农业经济的探索分析

3.1促进生态农业结构化的改进

逐步推进农业生态化建设发展,利用现有的生态优势,提升农业市场发展的需求,调整农业产品发展的结构化标准。根据实际的发展竞争力水平,建立符合实际竞争格局的发展内容,加强生态农副产品的结构化管理,从各方面推行农产品的特性形式发展,保证农民的收益,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建立符合企业综合营销的管理模式,解决各种物流推广运输流程,实现对生态农产品的快速发展。

3.2建立合理的农产品融资管理渠道

按照农产品的优势发展趋势,分析农业生态发展的优势,吸引投资,提升农业生产的发展可行性。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不断促进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鼓励农民对生态农业经济进行合理的投资。

3.3生态旅游与农业经济的开发

生态农业可以创建旅游经济的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全新管理。例如,生态农家院、生态田园景观、生态农产品采摘等等。从另一个角度吸引游客消费,提升农业经济的发展途径,确保生态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关于农业论文 篇六

关键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性环节;学生创新能力

中图分类号:G642.4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7-0134-03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高低,是本科教学水平、学生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教师科研水平、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1-3]。教育部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高教厅200[4]14号)中强调“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华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07〕71号)也提出了“要切实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因此,加强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是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高校实践或实验教学改革的要求,也是学校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是教学与科研协调发展的学院,目前有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和包装工程4个本科专业,都是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专业。随着社会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对食品类应用型人才需求质量的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对于食品类专业的学生显得更为重要。笔者现以华南农业大学食品类本科专业为例,针对目前毕业论文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对于提高毕业论文管理水平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将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一、农科院校食品类专业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分析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在提高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并且在指导毕业论文队伍的建设、毕业论文过程的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收到良好的效果。但随着社会对创新型人才要求的提高,目前的食品类专业毕业论文工作仍有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如下。

1.学生对毕业论文重视不够。毕业论文时间安排一般集中在第7、8学期,时间比较紧张。而食品类的毕业论文工作是必须在大量实验的基础上完成的,只有通过实验,获得数据,整理分析,结合社会生产和生活实际,才能做出具有创新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果。少数学生认为毕业论文是专业课程学习的总结和归纳,个别学生甚至试图用一篇总结或调查报告替代毕业论文;加上近些年来存在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压力,严重影响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导致部分学生对毕业论文的实验不深入不细致,力求得出一个结果,完成任务[3-5]。

2.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重视不够。由于扩招,师生人数比例减少,指导教师严重不足,毕业论文工作细节不落实,答辩流于形式,质量得不到保障。部分教师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少数高职称老师致力于科研工作,不屑于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把毕业论文工作尽量推给年轻教师,甚至让自己的研究生带本科生,不能有效地指导学生;有些年轻老师教学任务繁重,投入精力不足,加之缺乏有效的指导方法,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些指导老师对毕业论文题目设计不完善,对学生的基础、兴趣爱好了解不够,不能深入进行指导,有时还出现中途重新选题的情况[3-7]。

3.管理人员对毕业论文管理重视不够。学院教学管理头绪多,人员少,缺乏长期、有效、系统的管理机制,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往往把毕业论文工作当作一般性的日常事务进行应付,时间到了就安排答辩,学校通知了就报送材料归档,而没有把毕业论文当作一项长期的、特殊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常抓不懈[3-5]。

二、食品类专业毕业论文创新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1.加强毕业论文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是毕业论文工作正常化和程序化的重要保障。建立具体、完整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规程和制度,能使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分工明确,管理到位[3,8,10]。食品学院目前有近2000名本科生,每年完成本科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500余人,而学院能够带毕业论文的教师不到60人,正高职称的教师不足20人,副高职称的教师不足30人。为确保每个学生能够做出质量较高的毕业论文,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华南农办[2005]1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华南农办[2007]6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华南农教[2009]8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食品学科的具体实际,制订了《食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定》,从毕业论文选题、指导学生人数要求、毕业论文格式审核等多方面,提出了可行的措施和要求;同时,在毕业论文经费上给予支持,在酬金分配中对毕业论文工作量予以倾斜,提高了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积极性。2011年,全体教师共申报毕业论文课题,拟订毕业论文课题600余个,可满足2008级食品类专业500多个学生的选题要求。克服了以往教师带学生毕业论文人数不均衡,从而导致论文质量得不到保障的状况。

2.加强毕业论文管理队伍建设。首先,学院成立了毕业论文工作小组。为了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学院成立了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系教学主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员、教学秘书和教务管理员等。

关于农业论文范文 篇七

文革以后农史研究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其特点是在前一阶段整理农书的基础上,以农业科技史为中心,对农业生产力、生产关系、农业政策、农业文化等各个方面开展全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专业农史机构的研究和专业农史机构以外的各学科的有关研究也获得初步的整合。由于内容较多,本节分为两部分,首先概述新阶段的一些主要特点,然后简要介绍重要研究领域及其重要成果。

(一) 农史研究新阶段出现的原因及其主要特点

新形势出现的主客观原因

客观上,文革结束后我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阶段,实现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需要从农史研究中获取借鉴,这给农史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量。主观上,建国后十七年以资料整理为中心的工作已经为农史研究打下很好的基础,循此继进,开展全面的史的研究是学科自身发展的趋势。这种发展在文革中被人为地中断了。文革结束后,人们被压抑的研究农史的热情迅即迸发出来。这在1977年安徽合肥召开的中国生物学史(包括农、医史)学术讨论会上已有所表现。1978年,农业部和农科院不失时机地提出了编写《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的任务。1979年,在郑州召开的第一次编写会议,被农史界学者喻为"农史研究春天"的到来。继之,80年代初又有《中国农业百科全书》的上马,该书特设《农业历史卷》,在草拟框架时,确定其内容包括农业起源与原始农业、农业生产史、农业经济史、农业思想史、农业科技史、地区农业史、少数民族农业史、世界农业史等学科分支或项目,实际上是大致明确了农史学科的"四至"。从1995年开始,在郑重会长的倡导下,中国农史学会组织编写全面反映中国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历史发展《中国农业通史》,全书分原始时代、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近代卷和边疆民族卷,另有附录一卷,共10卷,规模宏大,目前仍在编写之中。这些动员整个农史界力量编写的大工程的启动,对农史学科的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在不同学科加速交叉融合的形势下,友邻学科理论方法以至资料的引入,也为农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生长点。这些既促进了农史研究新阶段的到来,也成为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之一。下面简单介绍这一新阶段的一些主要表现和特点。

2、 研究队伍空前壮大

3、 农史刊物的创办

1981年,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当时还是筹委会)和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联合创办的《中国农史》季刊和中国农业考古中心主办(后与中国农业博物馆合办)的《农业考古》半年刊几乎同时创刊。前者是我国农史学科第一份专业性学术期刊,内容包括农业史、农业经济史、农业科技史、地区农业史、少数民族农业史、外国农业史和古农书研究等,大大超越原来该室集刊的范围。后者把考古文物与农史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注意反映传统农业与农业现代化、少数民族农业史、中外比较农业史、农业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融学术性、资料性、知识性为一体。从1991年起,每年增加两期茶文化的专号。在此稍前,华南农学院农业历史研究室受农业出版社的委托主编了不定期《农史研究》丛刊,从1980年到1990年共出了10辑;该刊一度计划改为季刊,但只出版了1983年第1期。1987年,中国农业博物馆创办了《古今农业》半年刊,1991年改为季刊;刊登有关农业历史、农业考古、农业资源、农业经济、农业博物馆的建设等方面的论文和调查报告。1994年,农业部当代农业史室也编辑出版了《中国当代农业史研究》。作为一种专史拥有几种学术刊物,这在中国史学界是罕见的。这些刊物不但为农史研究成果的发表提供了园地,而且促进了专业农史研究圈与圈外各种信息和成果的交流,促进农史研究与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从而大有利于农史学科的发展。

4、 研究领域的拓宽,资料来源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

这是新时期农史研究发展的重要特点。在这个题目下实际上包括了三方面的问题,但它们又是相互联系,难以分割的,所以我们把它们放在一起叙述。上面谈到,建国后十七年的的农史研究是以整理农书为中心的,本时期,这一工作仍在继续,但重点已经转到史的研究。大体说来,在九十年代后期以前,研究是以农业科学技术史为中心展开的;从九十年代后期开始,以《中国农业通史》的编纂为契机,转入更全面的农业史研究的阶段。与研究领域拓宽紧密相联系的,一是新资料来源的开辟,二是与友邻学科的交叉融合。文革前农史研究收集和运用的主要是农书的材料、历史文献的材料,方志的材料;文革后,除继续发掘和利用这些材料以外,又加入了新的材料,最突出的是考古学的材料、民族学的材料和以"满铁"调查资料为中心的近现代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材料[1] 。农史学科的资料基础更加雄厚和广阔。这一时期农史研究的方法,除继承前一阶段的传统外,还引入不少学科的理论方法,又有其他学科的学者加盟农史研究,于是出现了农史研究与友邻学科交叉融合的态势,以至形成农史研究的新领域或新的生长点。上面说到的考古学、民族学材料加入农史研究,同时就是农史学与考古学和民族学的交叉融合。它如历史语言学、历史地理学、经济学、文化学、民俗学、

生态学、气候史、比较农史法、自然辩证法等的引入或加盟,都给农史研究增添新活力,使之出现多样化的绚丽局面。

这一时期农史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浮燥的风气的漫延,在有关论着大量涌现的同时出现了忽视质量的倾向,对材料和论据缺乏严谨的考据和论证、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文章已不是个别的现象,急功近利的求多、求快、求大的行为有相当大的普遍性;而又缺乏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在20世纪末,商品经济的大潮对农史研究的队伍的冲击越来越大,农史研究面临新的困难。

(二)重要领域及重要成果举隅

农书和农业文献的整理、校释和研究

这方面的工作在文革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前进,成绩最显着的是中国农业遗遗产研究室的缪启愉,缪氏在50、60年代已积极参与万国鼎领导的农书整理校注工作,万氏1963年去世后,农业遗产研究室的农书整理工作遂由缪氏牵头。西北农学院古农学研究室文革后期即已开始在辛树帜的领导下整理出版石声汉的遗着;此外马宗申也独立做了不少工作。现按时代的先后对综合性农书的整理作一简单介绍:

先秦:夏纬瑛五十年代在西北农学院工作时已致力于先秦农书和农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60年代调至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室(后改为研究所),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继《管子地员篇校释》和《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校释》后,完成了《周礼中有关农业条文的解释》、《诗经中有关农事章句的解释》和《夏小正经文校释》,分别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由农业出版社出版。他的工作为先秦农业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王毓瑚的《先秦农家言四篇别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是在研读夏着《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校释》的基础上写成的,对夏着作了不少有益的补充和校勘。

两汉魏晋南北朝:缪启愉继《四民月令辑释》(农业出版社,1981)后推出的《齐民要术校释》(农业出版社,1982年初版,1998年再版),是在广泛吸收前人成果基础上的集大成之作,而考订之翔实、校释之精审,超越前人,是迄今最完善的一本《齐民要术》校释本。缪氏还有《齐民要术导读》(巴蜀书社,1988年)一书,对《齐民要术》的科学内容作了分析。游修龄的《齐民要术疑义考释》(收入游氏《农史研究论文集》)运用现代化科学知识考释《齐民要术》中难读难解问题,是继《齐民要术及其作者贾思勰》之后研究《齐民要术》的又一力作。

隋唐宋元:这方面的成果有缪启愉的《四时纂要校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石声汉的《农桑辑要校注》(农业出版社1983),缪启愉的《元刻农桑辑要校释》(农业出版社,1988年),马宗申的《元刻大字本农桑辑要译注》也将要出版;王毓瑚校点的《王桢农书》(农业出版社,1981年),缪启愉的《东鲁王氏农书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其中,缪氏的校释后出转精,并纠正了前人的一些错误。

明清:石声汉在身患沉疴情况下奋力完成的《农政全书校注》遗稿,经过整理压缩后,1979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这是明清农书整理的最重要成果。研究《农政全书》及其作者徐光启的论着,在农书及其作者的研究中居于首位;据中国农业博物馆资料室编《中国农史论文目录索引》所载,截至1991年,有关论文达167篇。就本时期的研究而言,梁家勉的《徐光启年谱》是研究徐氏生平的力作;《中国农史》1983年第3期纪念徐氏逝世三百五十周年专集和席泽宗、吴德铎主编的《徐光启研究论文集》(学林出版社1986年)也收集了部分成果。明清不少地方性农书,如《农桑经》、《马首农言》、《三农纪》都有了校注本 。王达对王恒力《补农书校释》作了增补 。宋湛庆对明代马一龙的《农说》进行了整理和研究 。我国最后一部大型综合性农书《授时通考》,亦由马宗申作了校注,由农业出版社从1991年到1995年分4册出齐;至此,我国重要的综合性农书已全部整理出版。

专业性农书的整理研究也有不少成果。作物、植物专书有傅树勤、欧阳勋的《陆羽茶经译注》(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伊钦恒的《群芳谱铨释》(农业出版社,1985年)等。两汉魏晋南北朝出现了不少记录岭南植物的"志录"类着作,最着名的是《南方草木状》,旧题西晋稽含着,对该书作者和撰期历来有争议,1983年华南农学院召开关于《南方草木状》的国际讨论会,将该问题的研究推进了一步。会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杨竞生撰写了《南方草木状考补》,堪称有关研究成果的总汇。缪启愉、邱泽奇的《汉魏六朝岭南植物"志录"辑释》(农业出版社,1990年),则开创了整理古代农业典籍的新体例。畜牧兽医书和水利书的整理也很有成绩。前者如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兽医研究所的《元亨疗马集选释》、杨学聪点校的《新刻马书》(均为农业出版社1984年出版)、许长乐校正的《新刻注释马牛羊驼经大全集》(农业出版社,1988年),后者如马宗申的《营田辑要校释》(农业出版社,1984年)、汪家伦的《筑圩图说及筑圩法》(农业出版社,1980年)和《浙西水利书校注》(农业出版社,1984年)。

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辑的《中国农学遗产选集》转由农业出版社出版,又有《茶》、《古兽医方集锦》、《常绿果树(上编)》、《稻(下编)》等分册问世。另外又出版了《中国茶叶历史资料选辑》、《中国茶叶历史资料续辑(方志茶叶资料汇编)》(朱自振编,东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中国古代栽桑技术史料研究》(章楷着,农业出版社,1982年)、《中国科技史资料选编--农业机械》(清华大学图书馆科技史研究组编,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森林史资料汇编》等资料集。为了摸清明清农书的家底,经过王达的长期努力,已知明清农书(包括佚书)已逾千种;有关成果在2001年的《中国农史》中连载。作为传统农学资料精华的整理,彭世奖编着的《中国农业传统要术集萃》(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是别开生面的一种。

对农书各别研究或综合研究(包括中外农书比较研究)的论文相当多,《中国自然科学史·农学卷》各编的有关部分,综合了有关研究成果,对历代农书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

还应该提出的是在中国农业古籍的整理和研究中,中国与东邻国家的友好合作。这里仅举两个例子:其一,被吴德铎称为"世界最早的植物学辞典"的《全芳备祖》,它的宋刻本传到日本后,长期被珍藏于宫内省图书馆,文革后,承蒙日本友人、尤其是天野元之助教授的帮助,原书被全部摄制寄来我国,1982年由农业出版社作为"中国农学珍本丛刊"的一种影印出版。其二,王毓瑚的《中国农学书录》传到日本后,天野元之助教授根据他三十多年来对中国农书版本的研究,70年代撰写了《中国古农书考》,作为对《中国农学书录》的补充,并与它合刊发行;天野这本书,文革后亦由彭世奖翻译成中文出版(农业出版社,1992年)。

2、农业科技史和农业生产史

农业科技和农业生产是新时期农史研究的中心,对农业生产各个部门、各个项目的研究,对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的各种因素和领域的研究,均已展开。

作物史的研究涉及各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和嗜好作物。从研究论着数量看,粮食作物中,稻最多,麦次之;经济作物中,棉花最多;园艺作物中,果树最多,蔬菜和花卉次之,嗜好作物中的烟和茶均可观,尤其是茶,研究论着的数量冠于各种作物,但相当部分是从文化史的角度论述的。在作物史的各种论着中,游修龄的《中国稻作史》是最重要的成果。游修龄是新时期农史研究的旗手之一,他善于把现代科学知识与农史研究结合起来,熟练而巧妙地把文献学、考古学、民族学、民俗学、古文字学、训

诂学、历史语言学、历史地理学、古地理学等相关学科的成果与方法应用到农史研究中去,视野开阔,新见迭出。这种治学特点在《中国稻作史》中鲜明地表现出来。游氏新时期撰写的农史论文,大多收集在《农史研究文集》(农业出版社,1999年)中,其中也有相当部分是论述作物史的。作物史方面的论着还有章楷的《植棉史话》(农业出版社,1984年)、倪金柱的《中国棉花栽培科技史》(农业出版社,1993年)、郭文韬的《中国大豆栽培史》(河海大学出版社,1993年)、朱自振的《茶史初探》(农业出版社,1996年)、唐启宇的《中国作物栽培史稿》(农业出版社,1986年) 等。农业生产的其他部门史亦成果累累。如畜牧史方面,谢成侠的《中国养牛羊史(附养鹿简史)》(农业出版社1985年)、《中国养禽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相继出版,《中国养马史》也再版并出版了日译本。张仲葛、朱光煌主编的《中国畜牧史料集》(科学出版社,1986年)、程绍迥、张仲葛主编的《中国近代畜牧兽医史料集》(农业出版社1992年)亦已问世。林业史论着有张钧成的《中国林业传统引论》(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年)、南京林业大学林业遗产研究室主编的《中国近代林业史》(中国林业出版社1989年)、陶炎的《中国森林的历史变迁》(中国林业出版社,1994年)等。渔业史的论着有丛子明、李挺主编的《中国渔业史》(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张震东等的《中国海洋渔业简史》(海洋出版社,1983年)等。蚕桑史的论文数量亦可观,其中蒋猷龙关于家蚕的起源和分化的研究较有影响 。土壤学家王云森写了《中国古代土壤科学》(科学出版社,1980年),据报道,他的《中国土壤科学技术发展史》正在出版中 。研究农具史的学者不少,其中周昕用力最勤,《中国农具史纲及图谱》(建材工业出版社,1998年)是他研究成果的总汇。水利史是与农史密切相关、但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的一个学科,在本时期相当活跃,成果丰硕。其中与农史关系较大的专着有:汪家伦、张芳的《中国农田水利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缪启愉的《太湖塘浦圩田史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彭雨新、张建民的《明清长江流域农业水利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张芳的《明清农田水利史研究》(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8年)等。除了分门别类的研究外,也有不少从总体论述中国传统农业科技特点的论着,其中董恺忱、杨直民的《试论我国传统农法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农史1981年第2期?)较有新意。

在史学领域内,综合性的通史着作更能反映了该学科的总体研究水平。作为农业科技史综合研究的成果,《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和《中国自然科学史·农学卷》堪称两本里程碑式的着作。前者梁家勉任主编,动员了农史界几乎全部的力量,数易其稿,经过8年的工作,1989年由农业出版社出版;全书将近100万字。该书集80年代中期以前农史界研究之大成,并广泛吸收了史学界的新成果,代表了当时研究的最高水平。后者范楚玉、董恺忱先后任主编,北京的几位学者参加编写,游修龄为主审,2000年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全书140余万字。该书在《史稿》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80年代中期以来农史界和史学界的研究成果,深入分析了中国传统农学体系的特点,按长时段分篇,每篇依次介绍该时期农学发展的历史背景,该时期的农书,然后按中国传统农学体系内在的逻辑关系阐述该时期农学的发展;在材料的发掘、内容的开拓和论述的深化方面都有新的创获,基本上代表了90年代农史研究的水平。近代农业科技史研究最重要的成果,是中国农业博物馆编撰(具体组织者为闵宗殿)的《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5年),它的出版填补了农业科技史的一个空白,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的研究偏重于古代状况。

以生产史为中心的农业史综合研究,李根蟠的《中国农业史》(台湾文津出版社,1997年)是比较重要的成果。该书把"多元交汇、精耕细作"作为中国古代农业的主要特点和发展主线,突破以前研究中只讲农区和汉族农业的局限,把农业区域、农业结构、农业类型和不同民族农业联系起来作动态的考察,是建立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相适应的农史新体系的尝试。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的屯垦史,是比较活跃的研究领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学者集体编撰的《中国屯垦史》 、彭雨新的《清代土地开垦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赵俪生主编的《古代西北屯田开发史》(甘肃文化出版社,1997年)、赵予征的《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等,是该领域的重要成果。

3、农业考古与农业起源研究

利用考古发现研究农业史上的事物,可以上溯到30年代徐中舒的《耒耜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0的第二本第一分)和胡厚宣的《卜辞所见之农业》(载《甲骨学商史论丛》二集,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1945年)。不过在很长时期内这种工作是零散的、主要是史学界的学者在做。70年代,裴李岗、磁山、河姆渡等年代较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大量农具、作物、牲畜等农业遗存,震撼了考古界,也震撼了农史界,促进了关于农业起源的研究和把考古文物运用到农史研究中。游修龄的《对河姆渡遗址第四层文化出土稻谷和骨耜的几点看法》(1976年)、《从河姆渡出土稻谷试论我国栽培稻的起源分化和传播》(1978年)就是影响很大的有代表性的作品。当时有些学者自觉地把考古文物、民族学资料引入农史研究。例如宋兆麟,他在历史博物馆工作,本人参加了许多民族地区的调查,他对河姆渡骨耜、钱山漾"石犂"、汉代牛耕的研究就体现了这种特点。从70年代后期开始,李根蟠、黄崇岳、卢勋合作进行原始经济(主要是农业经济)的系列研究,用的就是考古学材料、民族学材料、神话传说材料和历史文献记载相结合的方法。有关研究成果后来结集为《中国原始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对推动这股潮流做出了最大贡献的是陈文华。在陈文华的直接操持下,江西省博物馆1978年冬举办了"中国古代农业科技成就展览",1980年该展览修改后应邀赴京展出。这是首次利用考古材料结合文献记载全面系统反映我国古代农业科技的辉煌成就。1981年,在原农业部长何康的支持下,江西省博物馆成立了"中国农业考古中心",出版了《农业考古》。这样就树起了一面旗帜,开辟了一个阵地。把原来被忽视的农业考古资料、民族学资料汇集起来,源源不断地提供给农史界,又促进了不同学科的学者和成果在"农业考古"旗帜下交流融汇,为农史研究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生长点,对农史学科的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同样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还有中国农业博物馆。她是"中国古代农业科技成就展览"赴京展出后开始筹建的。她设立了常年的大型农史展览,编辑出版了《古今农业》和一批资料和论着,并支持了《农业考古》出版,是《农业考古》合编单位之一。闵宗殿和曹幸穗先后任博物馆研究所的主任。农业考古的资料和研究成果,除在刊物发表的外,还有的编成专着问世。如:中国农业博物馆的《中国古代耕织图》、《汉代农业画像砖石》(夏亨廉、林正同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年)、陈文华的《中国古代农业科技史图谱》(农业出版社,1991年)、《中国农业考古图录》(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彭邦炯的《甲骨文农业资料考辨与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等。

农业起源是新时期农史研究的焦点之一。以此为主题,已举行了三次国际学术讨论会。稻作起源地是讨论的中心问题之一。本时期一系列重大考古发现,如距今一万年前后长

江中游的彭头山、玉蟾岩、仙人洞遗址,淮河流域的贾湖遗址稻谷遗存,江苏吴县草鞋山、湖南澧县城头山古稻田遗址的发现,不断刷新人们的认识。对水稻的起源地有各种不同见解,立足于考古发现的中国长江中下游起源说逐步取得优势。这一时期,人们还广泛介绍国外关于农业起源的理论,并对中国农业起源的途径进行探索,取得了一些共识。对于这个问题讨论,古为农在《中国农业考古的沿革与农业起源问题的主要收获》(《农业考古》2001年第1期)中已有所总结。

4、农史研究中民族学资料之利用与民族农业史

民族学和民族史与农史学的交叉融合是新时期农史研究的重要特色之一。《农业考古》设"少数民族农业研究"专栏,其他农史刊物注意刊发这方面的文章,有利于这种趋势的发展。这种交叉融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利用近现代仍然处于原始社会或初期阶级社会的民族的有关资料,研究农业发展的早期形态;或利用这些资料研究农业历史上的有关事物。李根蟠、卢勋在实地调查和广泛利用民族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写成的《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农业形态》,是这方面的重要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些学者利用民族学资料研究耦耕、耦犂等也取得可喜成绩。云南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尹绍亭的《云南物质文化·农耕卷》2册和罗钰的《云南物质文化·采集渔猎卷》,收集了丰富的资料。

二是研究主要分布在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农业的发展,它与中原汉族农业的交流与融汇,它对中国农业总体发展所作的贡献等等。李根蟠较早注意这方面的研究,发表了《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史中少数民族的伟大贡献》 一文,并在这个基础上与卢勋合作撰写《民族与物质文化史考略》(民族出版社,1991年)。有关少数民族农业史的论文已有相当数量,涉及的方面也相当广。对北方草原民族牧业生产研究逐渐为研究者所关注,最近,王建革利用满铁资料研究北方民族的游牧生产方式,别开生面[10] 。对南方民族农业史的研究也比较活跃,专着有覃乃昌的《壮族稻作农业史》(广西民族出版社,1997年)等。

5、 地区农业史

地区农业史的研究可以追溯到50年代,例如,1965年出版的《浙江农史研究集刊》第一册所收集的,就是浙江地区农业史的论文。陈恒力也曾致力于太湖地区农业史资料的搜集。不过,比较系统地开展地区农业史的研究,还是80年代的事情。这是农史研究深入发展自身所要求的,亦与当时区域社会经济史的勃兴息息相关。做这方面工作的有专业的农史研究者,也有经济史的研究者,有关成果如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的《太湖地区农业史稿》(农业出版社1990年)、张波的《西北农牧史》(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李伯重的《唐代江南农业的发展》(农业出版社1990年)、《1620-1850年间江南农业的发展》(英文,英国麦克米兰公司1998年)、衣保中的《东北农业近代化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等。近年张泽咸也发表了论述了汉唐时代边疆地区农牧生产的系列文章,如《汉唐间蒙古高原地区农牧业生产述略》(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4期)、《汉唐间东北地区农牧生产述略》(上、下)(文史1999年第1、2期)等。应当指出的是,历史地理学者的加盟大大促进了地区农业史[研究的发展,陕西师范大学史念海主编的《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季刊)包含了不少与农业史有关的内容;他指导的研究生的博士论文,形成了包括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农业地理的系列着作,相当一部分在90年代后期陆续出版,如韩茂莉的《宋代农业地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辽金农业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吴宏岐的《元代农业地理》(西安地图出版社,1997年),陈国生的《明代云贵川农业地理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王社教的《苏皖浙赣地区明代农业地理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龚胜生的《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周宏伟的《清代两广农业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李令福的《明清山东农业地理》(中华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五南图书出版公司联合出版,2000年)等。一些省区也在编写本地的农业发展史,如江苏省农林厅的《江苏农业发展史略》(江苏省科技出版社,1992年)、陈钧《湖北农业开发史》(中国文史出版社,1992年)、杨新才的《宁夏农业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其中,最突出的是广西,不但有《广西农业经济史》(左国金等编着,新时代出版社,1988年)、《广西农业科学技术史》(廖振钧编着,广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而且有农业的各种专题史和生产部门史,如土地利用史、土壤肥料史、植物保护史、农业机械化史、水利史、粮食生产史、油料作物史、糖业史、甘蔗史、烟草史、林业史、畜牧史、渔业史等。随着西部大开发热潮的到来,对西部地区农业史的研究,对不同于中原地区的绿洲农业的研究,开始活跃起来。

6、 农业文化史与农业思想史

从文化史的角度上研究农业史,把农业史和文化史结合起来,也是新时期、尤其是80年代末以来农史研究的新取向。这一方面是受到80年代以来中国思想文化界文化热的影响,同时,当时教育界提倡自然辩证法与科技史的结合,也成为这种研究取向的动力。80年代末就有人呼吁以文化学作为农史研究的新视野[11] 。从1994年,《农业考古》开辟了"农业文化研究"和"农业与饮食"专栏,另增加每年两期的《茶文化专号》。同年底,中国农史学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了第七次学术年会,主题是以吴地文化为重点的区域农业史。有关论着也逐步多起来。从文化学的角度研究农业史,要求注意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与整个生产和生活方式、社会习俗、观念形态等等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研究大致上也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各别部门、各别项目或各别地域农业文化的研究,如稻作文化、茶文化、烟文化,吴越文化、齐文化;其中茶文化的研究最为活跃,已经先后召开了3次国际茶文化学术讨论会,与农业关系密切的饮食文化研究亦成果累累。二是总体的研究。从文化角度对农业史的总体考察,首推石声汉。邹德秀的《中国农业文化》(陕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是第一部系统阐述我国农业文化史和农业文化理论的专着。李根蟠的《中国农业史上的"多元交汇"》[12] 也是从文化史的角度立论的。学术界对我国农业文化的特点及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存在不同的认识,可参阅叶茂等的综述《传统农业与现代化》的第五部分[13] 。

与农业文化史关系密切的有农业思想史。在农史界,农业思想史研究的倡导者是王毓瑚。从发表的有关论着看,有从农学思想的角度研究的,有从经济思想的角度研究的,均有论着问世。在农学思想的研究中,对"三才"理论的论述最多;它被认为是中国传统农学理论的核心。最先强调"三才"观念在中国古代农学中突出地位的是石声汉,继起研究的有范楚玉、李根蟠等[14] ,该问题在《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中有较详细的论述。

7、 农业史与环境史、灾害史

在欧美,环境史研究大体上是20世纪年代以后才开始的;中国的有关研究并不比国外晚。例如60年代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学术月刊,1962年第2期)一文,就是这方面研究的开创之作。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尤其是90年代后期各种环境灾害纷至沓来,环境史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环境史研究所涉及的范围很广,由分属不同的学科领域的学者在做,农史研究者只是其中之一。如历史地理学界等广泛开展对各地区生态环境变迁及其与农牧业发展关系的研究,其中对历史上农牧交接地带的研究最令人瞩目[15] 。史念海对黄土高原环境变迁的论述最多,《黄土高原

历史地理研究》(黄河水利出版社,2001年)是其总结性着作,内有"生态环境编"、"农林牧分布编"、"农牧分界编"等。朱士光的有关研究成果结集在《黄土高原地区的环境变迁及其治理》(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一书中。对河西地区沙漠化和农牧史的研究,李并成做的工作较多[16] 。其余如蓝勇对西南地区和三峡地区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的研究[17] ,王建革把生态学理论与经济史、社会史结合的一系列论文[18] ,萧正洪关于环境与技术选择关系的论述[19] ,就是这方面研究的部分成果。进行气候史研究的,开创者是竺可祯[20] ,继起研究的有文焕然、张丕远、邹逸麟、满志敏[21] 等人。1999年,中国科学院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联合起草了《过去2000年中国环境变化综合研究》预研究报告,列出5个研究重点,即:过去2000年气候变化研究,过去500年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的研究,过去2000年来人对环境变化适应的研究,陆地生态系统的历史演变与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和生物物理过程研究,过去2000年气候与环境变化的模拟研究。又有从经济思想或哲学的角度研究中国以至东亚古代自然观的,强调这种自然观的特点是主张人与自然协调。例如90年代后期杭州大学日本文化研究所主持了环境与东亚文明的国际合作研究[22] 。以上研究,不限于农业史,但均与农业史有密切关系。关于农业与环境变迁的关系,农史界主要是从农学思想角度研究中国历史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和实践,研究中国古代各业协调发展、物质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雏形;彭世奖、倪根金、闵宗殿、李根蟠等人都在做这方面工作[23] 。《中国农史》1999年第4期也组织了关于"生态、农业、社会"的专题讨论。1999年底,中国农史学会、中国经济史学会古代史分会、《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了"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学术研讨会,借用传统哲学"天人关系"的范畴,考察经济史上人与自然的关系,试图把各个学科的分散研究整合起来,把研究推向深入。[24]

与环境史关系密切的是灾害史的研究。中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20世纪初历史学者就开始收集历史上的灾害资料并进行研究,邓云特的《中国救荒史》、陈高佣的《中国历代天灾****表》(10卷,中法大学研究所图书馆馆刊,1945年第1期)就是其代表性的成果。新中国建立后,尤其是8、90年代,灾害史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成果累累。许多省区都编辑了地方的自然灾害史料,水利部水管司还编辑了几个大河流域的旱涝档案史料;人们从多角度探讨灾害的成因(自然因素中的气候、人文因素中的过度垦殖,尤为学者所注意)、灾害对农业和社会经济的影响、历史灾害发生的规律性、灾害与人口关系、减灾措施与荒政等。从事这方面研究的有各学科的学者,但研究内容多与农业史有关。在农史界,西北农业大学古农学研究室做的工作较多,他们选编了《中国农业自然灾害史料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张波、卜凤贤还对灾害学和灾害史的理论进行了探讨[25] ,《农业考古》90年代末开辟了"农业与灾害"专栏。

8、 关于传统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讨论

在新时期的农史研究中,传统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成为研究和讨论的中心之一。这一讨论的背景是,文革后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认识和对待中国的传统农业,无论理论上或实践中都成为突出的问题;史学界在批判封建主义过程中,如何评价小农经济和传统农业也成为讨论的焦点之一。此外,这一讨论又与国外对石油农业的反思和批评联结在一起。讨论最热烈是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以后一直没有中断。讨论主要围绕以下问题进行:一、中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学的特点。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之一是精耕细作,这是大家公认的。论者把精耕细作理解为以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为基础、以"三才"理论为指导的综合技术体系。农学理论的基本精神是"天人相参"。又提出"多元交汇"的问题。对于中国传统农业生产结构的特点,学界有不同认识,或认为是重农轻牧的"跛足农业",或认为是不同于西欧的另一种农牧结合类型。二、对中国传统农业的评价。70年代末80年代初,有一种完全否定小农经济和传统农业的精耕细作传统的意见,这种观点受到多数学者的批评。在基本肯定传统农业历史作用的前提下,不同学者对它的评价的差距相当大,分歧集中在对传统农业(尤其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劳动生产率的估计,以及是否出现如同美籍学者黄宗智所说的只有增长没有发展的"过密型"农业。对西方殖民势力侵入前,中国传统农业是否已经落伍,如果已经落伍,这种差距是如何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认识上的分歧更大。三、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传统农业的作用。论者大致肯定在农业现代化中应该把现代科学与传统农业中的精华相结合,创造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的新模式。有关讨论文章,几个农史刊物都有刊载,《农业考古》设有"农业历史与农业现代化"专栏;专着则有郭文韬等的《中国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6年)。关于传统农业科学技术特点及其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中国农业科技史稿》和《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的两个结束语,有较系统的论述。有关讨论情况,可参阅叶茂等《传统农业与现代化》[26] 综述。

9、 世界农业史、比较农业史及其他

我国学界对世界农业史的介绍始于30年代,1949年以前出版过几本有关世界及欧美农业史的译着。但开展世界农业史的研究和把中国农业史放到世界农业史的范围内加以比较和考察,是文革以后的事。王毓瑚是这种研究的倡导者,并已着手译介外国农学史和比较(包括经济与技术方面)农业史的有关资料。1980王氏逝世后,这一工作主要由董恺忱继续进行,他给大学本科学生、研究生和教师讲习班讲授这方面的课程和开设讲座,译介和撰写有关文章,并主编了《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的"世界农业史"部分。近年来这方面的论着逐渐增多。1996年,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了邹德秀的《世界农业科学技术史》。

新时期农史研究还涉及其他一些方面,这里不一一介绍了。需要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出了一些工具书,如闵宗殿编的《中国农史系年要录(科技篇)》(农业出版社,1989年),中国农业博物馆资料室编的《中国农史论文目录索引》(林业出版社,1992年)等,给研究者和学习者提供了方便。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和中国农业博物馆联合编纂《中国经济史研究一百年》,包括研究综述和大型论着索引的数据库,将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出版。

注释

[1] "满铁"是1907年日本在大连成立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的简称,日本政府当年为了侵华的目的通过满铁对中国各地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社会调查,调查所积累的丰富资料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近代经济社会提供了珍贵的材料。曹幸穗的《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是中国学者首次系统利用满铁材料研究中国近代农村经济的尝试。曹氏目前正在主持对满铁资料的大规模的整理研究工作。由于本文舍弃了农业经济史的内容,关于满铁资等近现代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材料的整理和利用的介绍也只好从略。

李长年:《农桑经校注》,农业出版社,1982年;高恩广、胡辅华:《马首农言注释》,中国农业出版社,1999年第2版;邹介正:《三农纪校释》,农业出版社,1989年。

农业出版社,1983年。

《农说的整理和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

该书和作者的另一部着作《中国农史稿》,虽然都是80年代中由农业出版社出版,实际上却是作者文革前完成的。

【日】吉武成美、【中】蒋猷龙:《家蚕的起源和分化研究》,《

农业考古》1987年2期,1988年1期。

《农业考古》1994年第1期。

该书分上、中、下三册,主编分别是杨向奎、张泽咸、王毓铨;农业出版社,1990-1991年出版。

在《农业考古》1984年第1、2期、1985年第2期、1987年第1期、1989年第1、2期连载。

[10] 《游牧圏与游牧社会》,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

[11] 王利华:《农业文化--农史研究的新视野》,《中国农史》1989年第1期。

[12]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

[13]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116-118页。

[14] 石声汉:《中国农业遗产要略》、《中国古代农书评介》,农业出版社,1980年;范楚玉:《中国古代对天时、地利、人力关系的论述》,《自然科学史研究集刊》第3卷第3期,1984年;李根蟠:《从"三才"理论看中国传统农学的特点》,载《华夏文明与传世藏书--中国国际波学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天人合一"与"三才"理论--为什么要讨论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

[15]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情况,可参阅韩茂莉《中国北方农牧交错带环境研究与思考》,载《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待出版。

[16] 李并成着有《河西走廊历史地理》,此书计划出3卷,.第一卷已由甘肃人民出版社于1995年出版。

[17] 《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作者还有关于三峡地区生态环境与农林牧变化的系列论文。

[18] 如《人口、生态与地租制度》,《中国农史》1998年第3期;《游牧圏与游牧社会》,《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

[19] 《环境与技术选择--清代中国西部地区农业技术地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20] 《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3年第2期。

[21] 文焕然,文熔生着《中国历史时期冬半年气候冷暖变迁》,科学出版社,1996年。张丕远主编《中国历史气候的变化》,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邹逸麟:《明清时期北部农牧过渡带的推移和气候寒暖变化》,《复旦学报》1995年第1期。满志敏:《唐代气候冷暖分期及各期气候冷暖特征的研究》,《历史地理》第8集。

[22] 参见王守华、戚印平着《环境与东亚文明》,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年。

[23] 彭世奖:《我国环境保护的历史经验值得总结》,《农史研究》第8辑;《从中国的农业史看未来的农业与环境》,《中国农史》2000年第3期。李根蟠:《先秦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理论及其基础》,载《中国传统社会经济与现代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

[24] 1993年底台湾学者刘翠溶和澳大利亚学者伊懋可(Marle Elvin)在香港主持召开了有台、港、大陆和西方学者参加的"中国环境史国际学术讨论会",中心之一就是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会后出版了题名《积渐所至》的论文集。

[25] 张波:《农业灾害学》,陕西科技出版社,1999年;卜凤贤:《农业灾害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农业考古》1999年第3期。

关于农业论文范文 篇八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民收入;有效需求;面板门槛模型;边际消费倾向;保费补贴

文章编号:1003-6636(2013)02-0079-06;中图分类号:F840.66;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供需双冷”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一直存在的现象。农业保险供给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农业保险外部性与保险公司利润最大化原则之间存在矛盾。但对于农业保险需求不足的原因,学术界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早期学者往往从农业保险的属性来进行解释,例如冯文丽、林宝清(2003)认为农民在投保农业保险后,会出现利益外溢的现象,消费的正外部性导致了需求不足[1]。费友海(2005)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困境的深层根源,同样认为农业保险自身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导致了有效需求不足[2]。上述观点有助于我们理解世界各国普遍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的现实,然而无法解释为什么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改革至今已进行八年,农业保险的参保率依然低于同样开展该业务的美国、西班牙等西方国家,这促使一些学者开始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自身特点入手来寻找原因。吴祥佑(2005)认为我国的农业保险是农业、保险业这两个弱质产业的“弱弱结合”,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分析认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除了由于农业保险自身准公共品的性质外,还由于我国农民收入过低、人口规模过大、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产品价格和商品化程度低等原因[3]。

在上述众多因素中,农民收入过低是否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成为很多学者关注的焦点。目前关于这一问题尚无定论,主要的观点可分为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不存在相关性,可以简称为“无关论”。梁平等(2008)运用误差修正模型(ECM)研究了农业保险与农民收入二者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具有非常明显的影响,但农民收入不是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原因[4]。李林、王健(2010)运用Logit模型对河北省调研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农民收入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并不显著[5]。孙朋,陈盛伟(2011)运用协整分析方法和Granger 因果关系检验对山东省1983—2008 年农业保险与农民收入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认为二者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有促进作用,但是农民收入的增长对于农业保险的拉动作用并不明显[6]。另一种更为主流的观点则认为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即“有关论”,但是在对这种关系进行定量研究后得出的结论又不尽相同。张跃华等(2005)运用伯努利效用函数分析了农民收入水平与购买农业保险的动机之间的关系,通过理论分析表明收入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存在一个拐点:在拐点左侧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农民对于风险的规避程度增强,购买保险的动机增强;而在拐点右侧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农民对于风险的规避程度减少,购买保险的动机减弱。然而作者对山西省和江西省进行的实证分析却表明,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没有发现明显的拐点[7]。陈妍等(2007)从Von Neumann-Morgenstern效用函数和J. 斯蒂格利茨的保险需求理论出发, 运用Logit计量模型对湖北省农户样本数据分析后认为家庭农业收入对农业保险购买意愿有正的影响[8]。徐维(2009)通过测算陕西省保险需求收入弹性后发现,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存在三次函数关系[9]。杨浩(2011)通过把吉林省15个乡镇分成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三个不同的经济区域,并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后发现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随着收入增加而增大,因此认为,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保险消费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0]。

综上所述,已有文献详细探讨了农民收入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但是研究结论却存在重大差异,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混淆了“消费意愿”与“有效需求”的概念。已有文献大多从预期效用理论出发,通过构建效用函数来分析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的关系,这种理论框架下描述的是农民收入对于农业保险“消费意愿”的影响,但是在实证分析时研究的却是收入水平对于农业保险的实际购买情况即“有效需求”的影响,这一概念的混淆造成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结论之间的偏离。

(二)实证研究方法及样本选择存在缺陷。已有文献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来研究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的非线性关系:一是将整体样本按照收入水平划分为不同的组,然后分组探讨收入水平与农业保险需求的关系,并加以比较;二是在模型中加入收入变量的二次项或三次项,然后分析这些高次项系数的显著性水平。这两种方法得出的结果都值得商榷:前者在样本区间的划分上更多依赖于研究者的主观选择,很难避免人为划分样本区间而带来的偏误;后者由于自变量与其高次项之间往往存在较高的相关性,从而导致模型存在较严重的多重共线问题。此外,目前国内学者在对农业保险的需求问题进行探讨时,几乎都以某一特定地区农户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Logit模型进行分析。由于我国区域之间差异较为明显,因此源于一个地区的研究结论可能并不具备普遍意义。[11]通过比较已有文献的实证结论我们也可以发现,基于不同地区调研数据得出的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的关系不尽相同,有些结论甚至恰好相反。

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本文拟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深入探讨:首先,从“有效需求”的概念入手,细致地分析了收入水平对于保险有效需求影响的内在机理;其次,采用Hansen(1999)提出的面板门槛模型[12]来研究农民收入增长和农业保险需求之间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门槛模型本着“让数据说话”的原则,可以依据数据自身特点内生地划分样本区间,避免人为划分造成的偏误;宏观面板数据的运用,则能够保证研究结论的普遍意义。徐为山和吴坚隽(2006)曾提出运用面板模型对我国保险需求进行实证分析的设想,但由于当时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很多数据缺失而且时间序列又短,因而无法进行分组别的面板数据分析[13]。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经过若干年的快速发展,能够保证模型估计所必需的时间维度和样本数量,相关统计资料的完善也使省际面板数据的使用成为可能。

二、收入水平对于保险有效需求影响的机理分析

保险的有效需求,是指在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和费率水平下,消费者在保险市场中愿意并且能够消费的保险产品数量。上述概念意味着保险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共同决定了保险的有效需求,二者缺一不可。就消费意愿而言,根据预期效用理论,消费者由于风险偏好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效用函数,因此对于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需求程度和购买意愿。一般而言,消费者的抗风险能力随着收入的增长会不断提高,购买保险的意愿会逐渐下降。就消费能力而言,保险产品作为一种“商品”,与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密切相关,消费者收入水平决定了保险的潜在需求能否转化为有效需求。

对于低收入者而言,虽然其购买保险产品以规避风险的需求非常迫切,但由于收入水平有限,不得不将绝大部分收入用于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支出,因此购买保险的能力不足;中等收入者一方面由于经济基础并不稳固,存在成为低收入者的潜在风险,因此购买保险的意愿较强,另一方面其收入水平已经能够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具有购买保险产品的能力;高收入者已经拥有了非常坚实的经济基础,基本的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都得到了满足,尽管具备购买保险产品的能力,但由于其能够凭借自身的财富抵御一般风险带来的损失,而且分散风险的渠道也比较多样,因此购买保险的积极性并不高。综上所述,从保险的有效需求来看,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购买保险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而中等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因此,收入水平与保险有效需求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二者之间可能呈现出不同的相关关系,即表现为区间效应。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

本文采用面板门槛模型,研究不同收入区间内农民收入水平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的关系。以最基本的单一门槛模型为例,模型设定为:

yit=μit+θxit+β1ditI(qit≤γ)+β2ditI(qit>γ)+εit (1)

上述模型中的I(·)为指示函数,根据指示函数列示的条件可以将模型分为两段,因此上述模型还可以表示为如下形式:

yit=μit+θxit+β1dit+εit,qit≤γ

μit+θxit+β2dit+εit, qit>γ

其中i代表省份,t代表年份,yit和dit分别代表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xit为一组对农业保险有效需求有显著影响的控制变量,θ为其相应的系数向量,qit为门槛变量,μit用于反映各省区不随时间变化且不可观测的个体效应,εit~(0,σ2)为满足独立同分布假设的随机干扰项。

限于篇幅,门槛值γ的具体估算方法可以参照Hansen(1999)的论述[12]。得到γ的估计值之后,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检验:一是门槛效果是否显著,二是门槛变量的估计值是否等于其真实值。前者可以运用Hansen提出的自抽样法(Bootstrap)来获得F统计量的渐进分布,继而构造相应的P值进行检验;后者可以运用相应的似然比检验统计量进行检验。

以上是基于单门槛变量的分析,但在实际经济分析中可能出现多个门槛,例如模型(1)对应的双重门槛模型可以设定为:

yit=μi+θxit+β1ditI(qit≤γ1)+β2ditI(γ1

按照这种逻辑,可以将模型进一步扩展为多重门槛模型。双重门槛和多重门槛模型的估计和检验方法与上文单一门槛的情况类似,不再赘述。

(二)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考虑到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自2004年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改革之后才有较快的增长,在此之前由于相关统计资料的缺乏导致缺漏值过多,因此选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2004—2010年相关数据作为样本。相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数据库、CCER经济金融数据库和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数据处理与模型的估计均采用stata11.0软件,相关的模型估计程序由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的连玉君老师提供。

本文选取农业保险有效需求(y)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农民人均收入(inc)作为门槛变量,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前提下,着重研究农民收入水平与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之间的门槛效应。相关变量的详细描述如下:

1.农业保险有效需求(y)。已有文献往往采用保险深度(保费收入/GDP)和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来衡量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但考虑到我国地方GDP数字普遍存在高估的情况,农村流动人口的增加也使得农村人口的统计数字与实际存在较大偏离,因此本文并未选择上述指标,而是选择农业保险保费支出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来衡量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保费支出在农民收入中占的比重越大,表明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越高。

2.农民人均收入(inc)。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结构趋于多样化,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与农业生产联系最为紧密,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对于农民是否购买农业保险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本文选择的农民人均收入指标中只包含了家庭经营性收入。为避免通货膨胀和各地区价格水平的差异对统计结果的影响,本文用各地区历年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对农民收入进行平减,求得以2004年为基期的农民实际收入值,以万元为单位。

3.其他控制变量。为了进一步控制各省区农村居民的个体效应,本文在模型中进一步加入下列控制变量:

(1)农业受灾面积(dis)。该变量等于各地区上一年度农业受灾面积占播种总面积的比例。经验表明,自然灾害的规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的风险预期,如果上一年度受灾较为严重,农民会产生强烈的避险需求,因此对农业保险需求的预期影响为正。

(2)农民受教育水平(edu)。该变量等于每百名农村劳动力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数。张跃华等(2005)认为,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保险的作用和特点,更倾向于利用农业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因此该变量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预期影响为正。

(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pol)。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陆续对各省区农业保险保费进行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有助于降低农民负担,激发了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本文在模型中加入反映这一政策效应的虚拟变量,若某地区当年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

(三)模型估计与分析

为了确定门槛个数,本文依次在不存在门槛效应、存在一个门槛和存在两个门槛的原假设下对模型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本文发现单一门槛效果非常显著,而双重门槛和三重门槛效果并不显著,因此将模型设定为单一门槛模型。

对于模型中的控制变量而言,农业受灾面积(dis)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pol)对于农业保险需求均有正面的影响,而且这些影响是显著的,这些结论与前文的预期和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都是相符的。模型的截距项由共同项和各地区不可观测的个体效应两部分构成(因篇幅所限,表4中仅列出了共同项的估计值,各地区的个体效应估计值在文章附录中列出),代表了不可观测的确定性因素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共同项的估计结果为负值,除新疆、内蒙古等农业保险发展基础较好的省区外,各地区个体效应的估计值也多为负值,这表明仅依靠农业保险的自主发展,其需求会逐渐萎缩,这进一步证明了对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农民受教育水平(edu)虽然对于农业保险需求有促进作用,但是并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农业保险的需求主要取决于农民在长期农业生产中对于农业风险的认识,与农民的务农年限有关,教育程度的影响相对有限。

本文分析的重点在于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的关系。从表4的结果来看,无论是低收入组还是高收入组,收入的增长都有助于促进农业保险的需求,只不过在低收入组这种促进作用并不显著。这一结论与前文理论分析的结论是一致的,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民尽管对于农业保险有较高的潜在需求,但是其收入在满足了自身生存以及农业生产等必需开支后,能够用于购买农业保险的支出非常有限,无法将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模型的结果同样解释了近年来农业保险迅速发展的原因:2004年以前我国没有一个省份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位于门槛值以上,较低的收入水平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自2005年以后,随着跨过低收入门槛的省份逐渐增加,收入的提高对于农业保险的促进作用日益明显,农业保险的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

然而前文理论分析中,高收入者保险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这一结论,在本文的实证研究中并没有被证实。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农民整体收入水平还处于比较低的阶段,与理论假设中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已经得到极大满足的“高收入者”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换而言之,我国农民收入水平还未达到“拐点”的水平,因此收入的提高与农业保险需求是正相关的,这与张跃华等(2005)的结论是一致的。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面板门槛模型对全国31个省区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后表明,我国的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这种关系并非线性关系,而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呈现出具有门槛效应的非线性区间关系。相对而言,高收入群体对于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要大于低收入群体。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增加补贴力度。本文的结论不仅为学术界一直以来争论的话题提供了经验证据,同样也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有助于克服农业保险外部性的特征,因此有必要将试点地区的经验进行推广,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使农业保险惠及更多农民。政府同时也应给予农民更多保费补贴,政府的财政补贴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有助于提升其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可以引导更多农民主动利用保险分散农业生产中的风险。

(二)实行农业保险差别化费率补贴政策。我国农业保险目前执行的是统一的补贴比例,即无论保险产品提供何种保障水平和保险责任,也不管相关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风险水平如何,政府都给予相同比例的保费补贴[14]。这种政策虽然保证了公平性,却损害了农业保险补贴的效用。实证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各省区之间农民收入水平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进一步导致了农业保险需求的差异。如果能够为贫困地区的农民提供更多补贴,将有助于激发他们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将其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农业保险的参保水平。

(三)扩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实证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省份农民收入仍位于门槛值以下,农民收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的需求。农业保险的发展不仅需要自身制度的完善,还有赖于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通过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本文尽管运用新的研究方法对农民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但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只是研究了农民收入的绝对水平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从而使结论暗含了一个假设前提,即人均纯收入真实地反映了各地区大多数农户的收入水平,这样的假设可能忽视了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均问题。收入分配是否会对农业保险需求产生影响,这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索和探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林宝清。保险需求与GNP增长同步相关验证[J].发展研究,1996(7):15-16.

[2]费友海。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困境的深层根源——基于福利经济学角度的分析[J].金融研究, 2005(3):133-144.

[3]吴祥佑。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特殊性及对策[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5(1):67-70.

[4]梁平,梁彭勇,董宇翔。我国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影响的经验研究[J].管理现代化,2008(1):46-48.

[5]李林,王健。农业保险消费意愿的实证分析——基于河北省的实地调研[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3):92-94.

[6]孙朋,陈盛伟。山东省农业保险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分析[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82-87.

[7]张跃华,顾海英,史清华。农业保险需求不足效用层面的一个解释及实证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5(4):83-92.

[8]陈妍,凌远云,陈泽育,郑亚丽。农业保险购买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07(2):26-30.

[9]徐维。农民收入水平与农业保险的关系研究[D].西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

[10]杨浩。吉林省农村不同收入群体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实证分析[D].长春:吉林农业大学,2011.

[11]谭英平。我国农业保险研究的相关问题综述[J].金融与经济,2010(11):62-65.

[12]Hansen B E. Threshold Effects in Non-Dynamic Panels: Estimation, Testing, and Inference [J]. Journal of Econometrics, 1999, 93: 345-368.

[13]徐为山,吴坚隽。经济增长对保险需求的引致效应——基于面板数据的分析[J].财经研究,2006(2):127-137.

[14]周县华。民以食为天——关于农业保险研究的一个文献综述[J].保险研究,2010(5):119-127.

How Income Influences the Demand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Evidence

Based on Panel Threshold Model Analysis

ZHANG Xin

(Analysis and simulation laboratory of International Commodity Exchange,Liaoning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Dalian,Liaoning 116052,China;School of Finance,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Dalian,Liaoning 116052,China)

关于农业论文 篇九

[关键词]近代东北农业综述

自古以来,东北都是农业大省,在六七千年以前就己出现原始农业;明清时期,东北农业有所发展;自清朝中期以后,随着汉族农民的流入而急速发展起来,“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农业迅速殖民地化,1945年后,东北地区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起步和发展。为此,学术界对东北农业十分重视,产生了相当多的论著。有鉴于此,笔者特将主要论著梳理如下,以期推动研究的深入开展。

一、研究概况

(一)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的关注

大批以农业为专门研究对象的专著、论文,就笔者目力所及,以下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著:衣保中的《中国东北农业史》[1]一书,为目前国内最大的一部区域农业史专著,对时期殖民地农业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该书基本勾勒出东北农业发展的总体脉络,使读者了解东北农业在作物种类、生产结构、管理模式等诸多方面之所以与内地不同的缘由,同时,作者也着意于该区域人文地理状况对农业的影响,对我们研究东北农业史有重大参考价值。章有义的《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2],该书运用较大的篇幅,较为全面的记载了东北农业的发展状况,是研究东北农业必须参考的。衣保中的《东北农业近代化研究》[3]一书是我国第一部研究农业近代化问题的专注,该书揭示了东北农业近代化的发展历程,填补农业史研究的空白,对东北近代农业进行综合而系统的研究。刘祖荫的《满洲农业经济概论》[4],孙心农等编的《东北农业概况调查》[5]一书将东北农业的实况,产量,农业经营等搜罗一齐,并提出兴农方案:合作社、农产公社等。李文治的《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6]详细论述了清末吉林、黑龙江、奉天的开禁放垦情况。东北物资调节委员会研究组编的《东北经济小丛书》[7],于春英、衣保中的《近代东北农业历史的变迁》[8],郭葆琳的《东三省农林垦务调查报告》[9],黄希源主编的《中国近现代农业经济史》[10],陈振先的《奉天全省农业调查书》[11],东省铁路经济调查局编的《北满农业》[12]等等。

在论文方面,出现了一大批专门研究成果,对东北农业进行多角度的研究和分析,如:魏芙蓉、张锐的《东北农业近代化的特点》[13],衣保中、吴祖鲲的《论东北农业近代化》[14],衣保中的《论近代东北地区的大农规模经济》[15],吴祖鲲、富萍的《东北近代农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16],谢学诗的《“九・一八”事变后的东北农业与农民》[17],徐萍的《试论民国时期东北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硕士论文),衣保中的《东北地区农业发展的历史线索》[18],衣保中的《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对中国东北地区农业影响的研究》[19],郭有义的《满洲农村现状及其农业对策》[20],景爱的《历史时期东北农业的分布与变迁》[21]等都不同程度对东北近代以来的农业进行了研究,为我们深入了解近代以来东北农业提供巨大帮助。

(二)涌现了许多关于东北农业资源被侵略的文章

近年来,许多关于日本、俄国侵略我国东北的文章不断涌现,例如,李晓光的《1904~1911年日俄对我国东北农业发展的影响》[22]此文介绍了“日俄战争”给东北的农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一方面使东北的耕地面积减少,造成粮食大量出口,农业生产单一化;另一方面也促使了东北农业的商品化、机械化生产,桑润生的《日本军国主义对我国东北农业的掠夺》[23],李淑娟、王鹤的《日伪统治时期日本对东北棉花的统制与掠夺》[24],朱艳、李闰华的《时期日本对东北的粮食掠夺》[25],孙玉玲的《东北沦陷时期日伪的农业资源掠夺政策》[26]对日伪时期的农产品掠夺及给东北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进行了探讨,单魁贤的《日伪统治对东北农业发展的影响》(硕士论文),等都对近代以来东北的农业资源被侵略做了不同程度的论述,并取得不小的突破。

(三)关于东北地区农作物的发展变迁的文章丰富

近年来,随着对东北经济研究的不断深入,对于东北农业经济特别是东北大豆经济的研究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大豆业是近代东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代东北经济发展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近代东北的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大豆业经济。其研究者层出不穷,文献主要有:叶晗的《1914年至1931年东北大豆贸易研究》(硕士论文),杨光震的《清末到1931年东北大豆生产发展的基本趋势》[27],佟静的《近代东北大豆业概论》[28],于亚莉《论近代东北大豆贸易》(硕士论文),韩玲红的《浅析前期(1931―1935年)的东北大豆业发展》[29]一文,对“九一八”事变前东北大豆业发展状况、日本在东北地区对大豆产销采取的政策及影响做了详细介绍,较为全面介绍了前期日本对以大豆为主的东北农产品的掠夺。牛伟的《时期东北大豆业研究》(硕士论文),王影的《“九一八”事变前“满铁”在中国东北的经营及对大豆出口的控制》(硕士论文),李淑娟的《时期东北大豆经济衰落对农民生活的影响》[30]一文深刻的揭露了时期以大豆为主的东北经济的衰落,乃至给农民生活带来的深重灾难。郭文韬的《略论中国栽培大豆的起源》[31],朴永兰的《论近代东北大豆出口贸易中外来因素的作用》(硕士论文),胡雪梅的《近代中国大豆出口贸易论述》(硕士论文),张左华的《东北大豆国际贸易的衰落》[32]。

关于水田的研究主要有:金颖的《近代水稻传入东北及其影响研究》[33],金颖的《近代东北地区水田农业发展史研究》[34],吉林省农科院主编的《东北水稻栽培》[35],于春英的《时期水稻发展研究》[36],姜丰裕的《民国时期日本对东北水田投资研究――以朝鲜移民水田开发为中心》(博士论文),衣保中的《朝鲜移民与东北地区水田开发》[37],衣保中的《民国时期吉林省的水田开发政策》[38]等等。

关于东北地区棉花业的论著主要有:许的《时期东北棉花的统制研究》(硕士论文),董师嫡的《近代东北棉业经济初探》(硕士论文),季道藩主编的《中国农业百科全书》[39],万连步的《棉花》[40],胡华的《日伪在沦陷区的棉花增产与棉花统制》[41],等等。

以上论著对东北近代以来的作物研究多集中在时期,通过农作物的兴衰,来揭示东北农业经济急剧地衰退,并影射处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影响。诚然,笔者整理了仅几种农作物的主要研究状况,其他作物的研究也不胜枚举。

(四)国内、国外移民都给东北的农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一方面大量人口的入住给东北带来压力,另一方面也带动了东北的发展。近年来,研究东北移民问题的文章,成为农业研究不可缺少的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例如,王衫的《二十年代移民开发东北农业略论》[42],吴希庸的《近代东北移民史略》[43],何廉的《东三省之内地移民研究》[44],让慈的《中国移民满洲之过去及现在》[45],范立君的《近代东北移民与中国东北社会变迁(1860~1931)》[46],陈楠的《近代东北荒地垦殖述略》(硕士学位论文),满洲移民史研究会的《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移民》[47],中央档案馆等编的《满洲农业移民概说》[48],衣保中的《日本移民与洲国的殖民地农业》[49],刘大可的《山东移民垦殖与东北农业发展》[50],高乐才的《论近代中国东北关内移民与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51],桑润生的《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52],范立君,许凤梅的《近代东北流民与农业开发》[53],刘信君的《民国时期吉林省的移民浪潮与农业开发》[54],于春英的《朝鲜移民与近代黑龙江地区水田开发》[55]等论著都分别对近代东北移民做了不同角度的分析,其价值巨大。移民虽然给东北地区带来压力,无可厚非的是,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东北农业的发展。

(五)同时,外国主要为日本在侵略东北的同时,对东北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东北农业的文献也不断增多,对我们研究当时的农业情况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原始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研究的主要思考

纵观学术界对近代东北农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清末开禁放垦对农业带来发展机遇,日为侵略时期日本对东北农业资源的掠夺和建国以后农业的复兴等农业经济发展史,当然其他方面的论著也对东北农业方面做了不同程度的剖析,这些论著都较为全面的记载了近代以来东北农业的发展状况,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大部分论著都集中的讨论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上,笔者认为,我们应该拓展一些新的领域以期推动研究的深入开展。

东北的农业,自清朝后期的开禁放垦政策的繁荣到“九一八”事变后期一段时间的危机,在曲折中发展,笔者认为农业的发展贯穿在整个历史发展进程中,农业是立国之本,农业的兴衰一定程度上代表国家的兴旺发达,是对历史的反馈。笔者认为近代以来东北农业在学术界的研究大致分三个阶段:(一)清朝后期开禁放垦政策后的繁荣。(二)“九一八”事变后出现农业危机。(三)建国后农业的发展时期。以上大致分几个方面,选取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文章,就近年来学术界对近代东北农业的研究状况,做了较为粗略的概述,当然,应特别指出,由于笔者自身能力有限,在对大量的论著进行取舍和分析的过程中,在文章的论述可能存在许多偏颇之处,还望各位前辈学者予以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衣保中:《中国东北农业史》,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

[2]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

[3]衣保中:《东北农业近代化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

[4]刘祖荫:《满洲农业经济概论》,新京建国印书馆刊印,1944年版。

[5]孙心农主编:《东北农业概况调查》,农政班印1945年版。

[6]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5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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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于春英、衣保中:《近代东北农业历史的变迁》,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9]郭葆琳:《东三省农林垦务调查报告》,东京神田印刷所出版,19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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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陈振先:《奉天全省农业调查书》,1910年版。

[12]东省铁路经济调查局编:《北满农业》,中国印刷局,1928年版。

[13]魏芙蓉、张锐:《东北农业近代化的特点》,东北亚论坛,1998(04)。

[14]衣保中、吴祖鲲:《论东北农业近代化》,社会科学战线,1997(01)。

[15]衣保中:《论近代东北地区的大农规模经济》,中国农史,2006(02)。

[16]吴祖鲲、富萍:《东北近代农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长白学刊,1998(03)。

[17]谢学诗:《“九・一八”事变后的东北农业与农民》,社会科学战线,2001(05)。

[18]衣保中:《东北地区农业发展的历史线索》,《中国农史》,1994(01)。

[19]衣保中:《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对中国东北地区农业影响的研究》,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

[20]郭有义:《满洲农村现状及其农业对策》,益世报,1935年7月6日。

[21]景爱:《历史时期东北农业的分布与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7(02)。

[22]李晓光:《1904~1911年日俄对我国东北农业发展的影响》,安徽农业科学,2012,(03)。

[23]桑润生:《日本军国主义对我国东北农业的掠夺》,社会科学战线,1987(07)。

[24]李淑娟、王鹤:《日伪统治时期日本对东北棉花的统制与掠夺》,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04)。

[25]朱艳、李闰华:《时期日本对东北的粮食掠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8(03)。

[26]孙玉玲:《东北沦陷时期日伪的农业资源掠夺政策》,近现代史研究,1998(04)。

[27]杨光震:《清末到1931年东北大豆生产发展的基本趋势》,中国农史,1982(01)。

[28]佟静:《近代东北大豆业概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3(03)。

[29]韩玲红:《浅析前期(1931―1935年)的东北大豆业发展》,学理论,2011(28)。

[30]李淑娟:《时期东北大豆经济衰落对农民生活的影响》,学术交流,2008(02)。

[31]郭文韬:《略论中国栽培大豆的起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4(01)。

[32]张左华:《东北大豆国际贸易的衰落》,新亚细亚,第十卷第二期。

[33]金颖:《近代水稻传入东北及其影响研究》,中国农史,2010(03)。

[34]金颖:《近代东北地区水田农业发展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35]吉林省农科院主编:《东北水稻栽培》,吉林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36]于春英:《时期水稻发展研究》,社会科学辑刊,2009(03)。

[37]衣保中:《朝鲜移民与东北地区水田开发》,长春出版社,2000年版。

[38]衣保中:《民国时期吉林省的水田开发政策》,古今农业,2004年(02)。

[39]季道藩主编:《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作物卷分册,棉花),农业出版社,1986年版。

[40]万连步:《棉花》,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版。

[41]胡华:《日伪在沦陷区的棉花增产与棉花统制》,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1)。

[42]王衫:《二十年代移民开发东北农业略论》,史学月刊,1999(06)。

[43]吴希庸:《近代东北移民史略》,东北集刊,1941(02)。

[44]何廉:《东三省之内地移民研究》,经济统计季刊,1932(01)。

[45]让慈:《中国移民满洲之过去及现在》,湖南大学期刊,1933(08)。

[46]范立君:《近代东北移民与中国东北社会变迁(1860~1931)》,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47]满洲移民史研究会:《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移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48]中央档案馆等编:《满洲农业移民概说》,中华书局出版,1991年版。

[49]衣保中:《日本移民与洲国的殖民地农业》,东北亚论坛,1996(04)。

[50]刘大可:《山东移民垦殖与东北农业发展》,东岳论丛,2001(04)。

[51]高乐才:《论近代中国东北关内移民与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东北师大学报,2008(05)。

[52]桑润生:《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农业出版社,1986年版。

[53]范立君、许凤梅:《近代东北流民与农业开发》,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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