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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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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下面是写作文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优秀7篇),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一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本色》

仅仅读了本书的第一章,我便默默地长舒一口气,原本兴致勃勃的情感被截了一大半,本想放弃但又转头细想:今天这是教材上点明要读完的书,我轻轻地抚摸皱起来的眉头,无意中看到一段文字:朱光潜不光是读有趣的书,还要硬啃那些初看很枯燥的书,估计就叫做啃着啃着自然就啃出滋味来了。

读完整篇文章,似乎对乡土社会有所了解了。本书开头就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点是感同身受的,正因我们的民族确实和泥土分不开。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便能提示我们乡土社会以农民为荣。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便受“私”的影响,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分析了这个问题,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作者一步一步地推到“差序格局”,个体的行动在差序圈层中展开,呈现出自我主义的风貌,格局如同水面上放开的涟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人际关联的道德要素。

“家”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在这本书中,“家”通常指的是父亲一系,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小家族”。家庭与家族有所不同,在中国社会的家庭关系中,重要关系是父子关系,是婆媳关系,然后才是夫妻关系。男女之间存在着鸿沟,中国人在情感上的矜持和保守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个社会的秩序,正因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在《礼治秩序》中,最令我感触深的话语便是:“残酷与否和合礼与否无关”。”礼”背后靠的是传统,在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中,人们逐渐对传统愈发敬畏,而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追究,又带有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便形成了一个所谓的“仪式”了,所谓“礼”便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的、默认的。

作者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土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看是松弛的,是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力的。在乡土社会,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很强的“教化权利”,该种权利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在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在本书的最后两章,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但是乡土社会的变化极其缓慢。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标志就是人们由欲望转向需要,现代社会由于变迁迅速,作为文化事实的欲望已经不足以解释人们和社会的行为,这时“需要”就产生了。

在读完这本书的一刹那,我忽然读懂了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但这一次也是略懂一二,希望有时间再啃第二次,第三次。

在这一次阅读中,我将乡土社会看作为现代社会的“亲兄弟”,也亦是其一面镜子。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二

书并不长,但读得很慢,通常一句话要读上个两三遍,再联系上下文,中间还不妨恍神发呆。语言有些晦涩,许多地方依然一知半解,但一本书下来,终是学到了些。

作者似乎一直在比较,不论是一种概念、一种名词,亦或是一篇论文,围绕着对立面来比较,亦如城与乡,西与中。这让我在那些晦涩的语言中,可以得到一丝明晰的脉络。

乡土中国,用作者的话说,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乡土中国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了解中国社会。书中一共汇集了十四篇小论文来阐述这个概念。

“乡”给我们的印象永远是亲切的,每次从异地归来不都用“归乡”二字来形容吗?有人说乡下人“土”,但作为乡下人的我们从来都是以“土”为骄傲的,就像作者在书中说的那样:‘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中国是农业大国,而成就这样一个国的便是那些“乡下人”,于是土与人之间形成的那一道深深的羁绊一直影响着世世代代。土地养育了人们,人们维系了土地,所以人们对土地的诚挚就不仅表现为种植,而且还投入了情感。走不出与进不入的乡土就这么形成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乡村采取自然而然的自治。

血缘、地域、文化和伦理道德往往在乡下人眼中比金钱等浮华的东西看得要重。作者其中一篇论文《无讼》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无讼源于《论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简而言说,就是人们在发生纠纷时不主张利用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而是利用传统的伦理道德等观念来调节协调。在文章中作者也指出了许多小例子,比如在乡下,人们以诉讼为家族之耻,而讼师则为一个讨不到媳妇的职业。这与我们今天的现象完全不同,在法律至上的今天,讼师也就是律师是一个被认为不可或缺且高尚的职业,经常被各种大妈们冠以好女婿的称号。如果说乡土是中国社会中的一种体系,那么我们今天生活着的社会有些类似于西方但又掺杂着乡土的传统。而我们便是置身于这样一种环境之下。既不似西方的那种干捆柴式又不似中国乡土的涟漪式,这种奇怪的社会结构也就造成了现今人们对待一些社会问题的冷漠与情感的缺失,变得患得患失,矛盾不堪。

提到这儿就不得不说到作者提出的一个名词——差序格局,一种发生在乡土间以人的距离远近来判断人际关系的格局。造成的因素有很多,血缘的远近,地域的远近……但其实,维系这些最根本的因素,便是土地。人们由于土地相依相生,由于土地相争相斗,要不“斗地主”如何而来?这个土地可以是实在的土地,也可以是象征意义上的,它代表了人们的根、人们的源。随着时代变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下人涌入城镇,城镇逐渐饱和,村落逐渐稀少,我想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句话用在这里十分合适。在中国的城市,人际关系完全不能靠差序格局来描述。住十年的房子,对于自己的邻居却毫无了解,也不能像在乡下那样,走亲串巷,人们都知根知底。在这个由钢筋水泥筑建的环境下,人们也渐渐消除了涟漪,而组群分明了。

再举个特殊的例子吧,也是我觉得即使是在城市中的中国人也回归乡土社会的一种表现:就是春节。在这个对于中国人可以说最重要的节日里,不论多么严谨刻苦的人都会放下手边的事,去享受春节所带给自身的劳累,而且还乐此不疲。每到除夕之际,各家各户都要忙碌起来,为大年三十做好准备。采办年货、洒扫庭除、祭五脏庙等等,还不忘记把封尘已久的微信群搜出来抢红包。在这期间,人们所有的烦恼好似都忘掉了,都洋溢着微笑和喜悦,这大概就是春运大迁徙和大拥挤出现的缘由吧。尽管人再多,归根的心比初一的“旺火”还热烈。所谓乡愁,不过如此。

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三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

费老的《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四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薄书显然谈不上是鸿篇巨作,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述观点。

感觉当时30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不只是说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孤立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孤独,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倒是很紧密,本质上却是异常孤独的。法律、道德约束人,在中国最能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能量要强大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不讲私情,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也讲情爱,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还有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淡了,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还有,但长老的乏力,只是年龄大但发挥不出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保持家族规格的,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绵延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伴随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显然感到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高中生 篇五

高一时,我们接触了《乡土中国》这本书,开始了解了一些关于中国乡土的社会学知识,虽颇为深涩,但也有些感触。

本书主要讲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文化道德,差序格局,礼治政治,多方面介绍了一个本就存在但鲜为人知的社会现象。

就以文化角度来看,书中作者认为文字下乡是非常必要的,但若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就认为其是“愚”的,实在难以让人心悦诚服。作者说到“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因此,将城里人和乡下人做“愚”与“不愚”的对比是非常不恰当的。他认为文字在乡村之所受到排斥是由于空间和时间两方面的因素,空间上指的是乡村处在“面对面社群”当中,因而文字的使用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时间上指的是对对于乡村这种“生于斯,死于斯”的形态结构,口口相传足以传递世代的经验。因而只有当中国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改变,文字才能真正地“下乡”。这时,我才真正理解除了人与人的互相尊重之外,为何我们不应该看不起乡下人的“愚”。

抑或是“差序格局”。书中作者为了给我们讲清楚这个概念,特意提出了西方的团体格局来进行比较理解。他打了个比方,西方社会以个人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好像是一捆柴,几根成一把,几把成一扎,几扎成一捆,条理清楚,成团体状态;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这就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湖水里,以这个石头(个人)为中心点,在四周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纹,波纹的远近可以标示社会关系的亲疏。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作者成功向我们解释了何为乡土社会的结构特征,使我们对故土故人更加关注。

再是“礼治”。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而现代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法治也就是说依照法律行事,而“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视合式的意思。”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利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所谓传统就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他只要‘学而时习之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了。”但是,在日新月异的大世界,以往的传统发生了改变——我们人人平等,都受到尊重,在社会的指引下,过着属于自己的人生。我想,这也是种幸福吧。

了解中国,必先了解中国的乡村。了解乡村,知晓过去,指引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六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七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www.paomian.net☆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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